精彩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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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6
爱伦·坡:《催眠启示录》
[美国]埃德加·爱伦·坡:催眠启示录
不管什么样的疑云还笼罩着催眠原理,其触目惊心的事实现在已几乎为世人所公认。对这些事实仍持怀疑态度者便是你们所谓的职业怀疑家——一群无利可图且声名狼藉的家伙。在当今之日,对时间最大的浪费莫过于企图去证明如下事实:人,仅仅凭着意志的运用,就可以对他的伙伴施加如此深的影响,以致使其进入一种异常状态,这种状态之现象非常相似于死亡,或至少比我们所知的任何其他正常状态之现象都更相似于死亡现象;在这种状态下,被影响者只能起初费力然后使无力地运用其外部感觉器官,然而,凭借—种敏锐而精确的知觉,通过—些假定尚不为人知的渠道,他却能感知到超越生理器官感知范围的事情;更有甚者,他的智能会惊人地得到升华和加强;他与施加影响者之间的交感会深不可测;最后,他对那种影响的敏感性会随着其次数的增加而增加,而与此成正比,由此产生的那种特异现象也会越发持久,越发显著。
就其—般特征而言,这些便是催眠之规律,而如我刚才所说,这些都无须加以论证;我今天也不会把一番如此毫无必要的论证强加给我的读者。其实我眼下所抱有的是一个截然不同的目的。纵然面对铺天盖地的偏见,我也迫不得已要不加评论地详细披露一次对话的惊人内容,这次对话发生在我自己与一名被催眠者之间。
我早已习惯于对此人(凡柯克先生)施行催眠,通常的那种敏感性和催眠知觉的升华也早已产生。好几个月以来他一直受晚期肺结核的折磨,而该痼疾所带来的大部分痛苦也一直被我的催眠术减轻;本月十五日星期三晚上,我被请到了他的床边。
病人当时正感到心口剧痛,呼吸困难,呈现出气喘病通常所有的全部症状。平时遇上这病发作,他一般可用作用于神经中枢的芥子粉加以解除,但那天晚上此法—直不见效。
我走进他的房间时他高兴地微笑着向我致意,尽管他肉体上的巨大痛苦显而易见,但看上去他的精神非常安然。
“我今晚把你请来,”他说,“与其说是为了减轻我肉体上的痛苦,不如说是为了消除我精神上的某些印象,这些印象近来—直使我深感焦虑和惊诧。我用不着告诉你我对灵魂不朽这个题目一直是怎样地怀疑。我不能否认,似乎就在这一直所否认的那个灵魂之中,总是存在着一种朦朦胧胧的不完全的感受——灵魂自身存在。但这种不完全的感受从来也没有变成确信。我的理性与此无关。实际上,所有合乎逻辑的探究尝试结果都留给我更多的怀疑。我一直被劝说研究一下库辛。我不仅研究了库辛本人的著述,还研究了他在欧洲和美国的追随者们的大作。比如说布朗森先生的《查尔斯·埃尔伍德》就曾放在我手边。我全神贯注地研读过该书。我发现它整体上合乎逻辑,但其中不尽然合乎逻辑的若干部分偏巧正是该书那位缺乏信仰的主人公最初的那些论证。在我看来非常明显,那位推理者的结论甚至连他自己都不能信服。他结尾时显然已忘了其初衷,就像那个特林库洛政府一样。总之我不久就悟出,如果人类想从理性上确信其自身的不朽,那这种信念绝不会从长期以来流行的那些英国、法国和德园的道学家们的抽象观念中得以建立。抽象观念可娱乐并训练心灵,但却不会占据心灵。我相信,至少在这个世界,哲学将永远徒然地号召我们把抽象的质视为具体的物。意志也许会赞同——但灵魂——智能绝不会。
“那么我再说—遍,我只是不完全地感觉,而从来没有从理性上相信。但最近以来这种感觉多少有所加深,直到它变得几乎像是理性的默认,以致于我发现很难对两者进行区别。我还能清楚地把这种结果归因于催眠的影响。要解释这句话的意思,我只能凭这样—种假设,催眠之升华作用使我能够领悟在那种异常状态下令我信服的一系列推理,但那种完全合乎催眠现象的推理除了通过其结果,并不延及我的正常状态。在催眠状态下,推理及其结论——原因及其结果——都同时出现。在我的正常状态中,原因消失,只剩结果,而且也许只剩部分结果。
“这些考虑使我想到,若是在我被催眠的时候向我提出一系列引导得当的问题,那也许会产生某些好的结果。你常常观察到被催眠者所表明的那种深奥的自知——他在所有与催眠状态有关的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广博的知识;而一次恰当的回答也许可以从这种自知中推演出某些暗示。”
我当然同意进行这次实验。几个手势动作就让凡柯克先生进入了催眠状态。他的呼吸立刻变得比刚才轻松,他似乎不再遭受肉体上的痛苦。随后就产生了以下对话:——V在对话中代表凡柯克先生,P则代表我自己。
P.你睡着了吗?
V.是的——不;我宁愿睡得更熟一些。
P.[又作了几个手势之后]你现在睡熟了吗?
V.是的。
P.你认为你现在的病结果会怎样?
V.[经过长时间的犹豫而且似乎回答得很吃力]我肯定会死。
P.死的念头使你苦恼吗?
V.[非常快地]不——不!
P.你对这种预见感到高兴吗?
V.如果我醒着我会喜欢死亡,可现在这无关紧要。催眠状况与死亡那么相近,这使我感到满足。
P.我希望你能解释明白,凡柯克先生。
V.我很乐意解释,但我感觉到我力所不能及。你的问题提得不恰当。
P.那我应该问些什么?
V.你必须从起点开始。
P.起点!可哪儿是起点?
V.你知道起点就是上帝。[说这句话是以一种低沉而波动的声调,并带有各种无限崇拜的迹象。]
P.那何为上帝?
V.[犹豫了好几分钟]我说不上来。
P.上帝不是精神吗?
V.我醒着的时候知道你说“精神”是什么意思,但现在它似乎只是一个字眼——譬如就像真、美——我是说一种性质。
P.上帝不是非物质的吗?
V.没有什么非物质——那只是一个字眼。不为物质者什么也不是——除非性质即物质。
P.那么上帝是物质的吗?
V.不。[这回答使我大吃一惊]
P.那他是什么?
V.[久久不语,然后喃喃说道]我明白了——但这事难以言传。[又是久久不语]他不是精神,因为他存在。他也不是物质,不是你所理解的物质。但物质有人类一无所知的各种等级;粗糙者促成精良者,精良者弥漫于粗糙者。譬如,大气驱动电气原理,而电气原理则弥漫于大气。这些物质等级的粗糙或精细逐渐递增,直到我们得出一种无粒子物质——没有基本粒子——不可分——一体;推动和弥漫的法则在此被改变。这种终极物质,或者说无粒子物质,不仅弥漫于万事万物而且促成万事万物——这样万事万物都尽在其中。这种物质就是上帝。人们试图用“思想”一词使之具体化者,便是运动中的这种物质。
P.形而上学家们坚持认为所有行为均可还原成运动和思想,而后者乃前者之因。
V.有了;我现在已看出这种概念之混淆。运动是精神行为——不是思想行为。那种无粒子物质,或曰上帝,在其静止之时便是人们所谓的精神(这与我们能够想像的相近似)。自动力(实际上相当于人的意志)在无粒子物质中便是其一体性和无所不及性之结果;我不知道为何如此,而且我现在清楚地看出我将永远不得而知。但是,被存在于自身的一种法或一种质驱于运动状态的无粒子物质便是思想。
P.你不能再就你所谓的无粒子物质给我一个更难确的概念吗?
V.人类所认识的物质,其等级性被忽略。例如我们有金属、木材、水、大气层、气、热、电、以及传播光的以太。现在我们把所有这些都称作物质,把所有物质都包含在一个笼统的定义之中;但尽管如此,不可能再有两个概念能比以下两个概念更具有本质上的不同,这就是我们赋予金属的概念和我们赋予导光以太的概念。当我们想到后者,我们会感到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倾向要将其归类于精神,或是归类于虚无。制止我们这样做的惟一考虑就是我们关于其原子结构的概念;而即便在这里我们也不得不借助于我们对原子的概念,将其视为在无限小中具有密度、实感和重量的某种东西。一旦消除原子结构这个概念,我们就再也不可能视以太为一种实体,至少不能将其视为物质。由于没有更恰当的字眼,我们可以把它叫做精神。现在,从导光以太再往前走一步——设想一种比导光以太稀薄得多的物质,正如这种以太比金属稀薄得多一样,那我们(不管所有经院教条)马上就会得出一种独特的质量——一种无粒子物质。因为,尽管我们可以承认原子内部的无限之小,但原子之间空间的小之无限是一种谬论。那儿应该有个点——那应该有个稀疏的度,在这个度上,如果原子数量够多,它们之间的间隙就必然为零,其质量也就绝对凝聚。但因对原子结构的考虑此时已被排除,于是这种质量的性质便会不可避免地滑向我们所想像的精神。但显而易见,它同先前一样完全是物质。实际上不可能设想何为精神,因为不可能想像何不为精神。当我们满足于我们已形成了精神之概念,我们只不过是在用无限稀薄之物质这种想法欺骗我们的理解力。
P.在我看来,绝对凝聚这个概念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那就是运行于太空的天体所受到的那种非常微弱的阻力——一种现在被认定的确以某种程度存在,但由于太微弱以致连牛顿的洞察力也完全将其忽略的阻力。我们知道物体的阻力主要与它们的密度成比例。绝对凝聚就是绝对密集。没有间隙就绝不会有可变性。比起具有硬石密度或铁之密度之以太,一种绝对密集的以太会更加无限有效地阻止天体的运行。
V.你这个障碍问题被回答的容易性与其表面上的不可回答性几乎成比例。——关于天体之运行,是天体穿过以太还是以太穿过天体都不可能有什么差异。天文学上最不可理解的错误就是把已知的彗星减速和它们穿过一种以太的概念混为一谈:因为无论设想这种以太有多稀薄,它都会在一段大大短于那些天文学家所承认的时间内阻止所有的天体运行,而正是那些天文学家一直在竭力忽略—个他们感到不可理解的要点。从另一方面来看,实际上遭受的阻滞也许可以被认为是由于以太在瞬间内穿越天体造成的摩擦所致,在这种情况下,减速力是瞬间的而且自身内部完整——在另一种情况下它是不断积累的。
P.但在这一切之中——在这种纯粹物质与上帝的同一化之中——难道就无不敬之嫌?[我不得不一再重复这个问题,直到被催眠者完全明白我的意思。]
V.你能够说出为什么物质应该不比精神更受崇敬的原因吗?不过你忽略了我所说的那种物质完全就是经院派所说的“心智”或者“精神”,这是就其极大的包容力而言,此外,它同时也是经院派所说的“物质”。具有归诸于精神之全部力量的上帝,不过就是物质的尽善尽美。
P.那么你是宣称,无粒子物质在运动中就是思想?
V.一般说来,这种运动是万能精神之万能思想。这种思想创造。被造之物不过是上帝的思想。
P.你说“一般说来。”
V.是的。万能精神是上帝。对于新个体,物质乃必需。
P.可你现在说到“精神”和“物质”就像是形而上学家们所言。
V.是的——为了避免混乱。当我说“精神”,我是指无粒子物质,或者说终极物质;说物质,我指别的一切。
P.你刚才说“对于新个体物质乃必需。”
V.对;因为以非结合形式存在的精神只是上帝。为了创造个体的、有思想的生物,赋予其神圣精神之部分是必要的。于是人类被赋予了个性。脱去共同赋予,人便为上帝。所以,无粒子物质之被赋予部分的各自运动是人类的思想;正如共整体运动是上帝的思想。
P.你说脱去形体人将成为上帝?
V.[沉吟良久之后]我不可能说过这活;这是个谬沦。
P.[查阅笔记]你是说“脱去共同赋予人便为上帝。”
V.此乃真话。人这样被脱形就会是上帝——就会被非个性化。但人绝不可能这样被脱形——至少绝不会——不然我们就必须想像一种上帝收回赋予的行为一一一种没有意义也没有价值的行为。人是—种造物。造物是上帝的思想。而不可改变是思想的属性。
P.我不明白。你说人绝不会脱去形体?
V.我是说人绝不会无形体。
P.请解释。
V.人有两种形体一一雏形和成形;相当于幼虫和蝴蝶这两种状态。我们所谓的“死亡”不过是痛苦的变形。我们现在的形体是进化的、预备的、暂时的。我们未来的形体则是完善的、终极的、永恒的。终极之生乃完全的意志。
P.可我们清楚地知道幼虫变形。
V.我们,当然——但我们不是幼虫。构成我们雏形形体的物质在这种形体之器官的知识范围之内;或说得更清楚一点,我们的雏形形体适合构成雏形形体的物质,但不适合构成终极形体的物质。所以终极形体不为我们的雏形感官所知,我们只知道外形在腐烂中从内形脱落,但对那内形却—无所知;不过这内形和外形均被那些已获得终极之生者感知。
P.你经常说催眠状态与死亡非常相似;这是怎么回事?
V.我说它像死亡,意思是说它像终极之生;因为当我进入催眠,我雏形生命的感官便处于暂停状态,这时我不是用器官,而是凭一种我将在终极的、无器官的生命中使用的媒介直接感知外部事物。
P.无器官的?
V.对;器官这种装置使人感知到物质个别的种类和形态,同时排除其他的种类和形态。人的器官适合其雏形状态,而且仅此而已;人的终极状态由于没有器官,从而具有对万事万物无限的理解力,只有—点除外——上帝意志的性质——也就是说,无粒子物质的运动。如果你把终极形体设想为全是大脑,你也许会对其有个清晰的概念。它并非全是大脑;但这样一种概念可以让你更接近于理解它是什么。一个天体把光波振动传递给导光以太。这些振动在视网膜内引起类似的振动;这些类似的振动再把类似的振动传递给视神经。视神经把类似的振动传至大脑;大脑又把这种振动传递给弥漫于它的无粒子物质。后者的运动便是思想,思想最初的波动便是概念。这就是雏形生命的心智与外部世界沟通的模式;而由于器官之特性,这个外部世界对雏形生命是有限的。但在没器官的终极生命中,外部世界直达全身(如我刚才所言,终极生命的全身都是与大脑类似的物质),除了一种甚至比导光以太还要稀薄得多的以太,其间再没有任何媒质介入;伴随着这种以太——与其一致——整个身体一起振动,使弥漫于全身的无粒子物质开始运动。所以,我们必须把终极生命那几乎无限的理解力归因于没有了特异的器官。对雏形生物来说,器官是在其变形之前对它们加以限制的必要囚笼。
P.你说到雏形“生物”。除人类之外还有其他有思想的雏形生物吗?
V.大量的稀薄物质团进入星云、行星、恒星和其他既不是星云、恒星,也不是行星的天体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无数的雏形生物之器官特性提供营养。如果不是雏形生命在变为终极生命之前的需要,就不会有这样一些天体。每一个这样的天体都寄居着一种截然不同的有器官、有思想的雏形造物。总的说来,器官随着寄居地的特征而变化。在死亡或者说变形之后,这些造物享受终极之生——不朽——知晓除了这一个之外的全部秘密,凭纯粹的意志做任何事情,到任何地方:——存在于其中的不是我们看来惟一可感知的天体,不是我们为了与之相适应而盲目地以为由空间创造的天体——而是那个空间本身——是其实质性的浩瀚像从天使的知觉中抹去无用之物一样吞噬掉星影的那个无限。
P.你说“如果不是雏形生命的需要”就不会有星体。但为何有这种需要?
V.在无机生命中,以及在一般无机物中,不存在任何障碍来阻止一种简单惟—的法则之实行—一神圣意志。为了制造障碍,(复杂的、物质的、为法则所累的)有机生命和物体被创造。
P.可是——为什么必须制造这种障碍?
V.法则不受妨碍的结果是完美——正确——相对幸福。法则受到妨碍的结果是不完美、错误、绝对痛苦。通过这些由有机生命和物质之法则的数、复杂性和实质性所提供的障碍,违反法则在某种程度上变得切实可行。这样,在无机生命中不可能有的痛苦在有机生命中就成其为可能。
P.但让痛苦成其为可能有什么好处呢?
V.比较而言所有事物都有其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充分的分析可证明,欢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过是痛苦的对照。绝对的欢乐是个纯粹的概念。要想任何程度上的欢乐我们都必须经受同样程度的痛苦。从不经受痛苦就永远不会得到幸福。但早已证明痛苦不可能存在于无机生命之中;所以对有机生命痛苦必不可少。人世间初级生命所经受的痛苦,是天国终极生命极乐至福的惟一根基。
P.你还有一个措词我觉得无法理解——“无限之实质性的浩瀚”。
V.这也许是因为你对“实质”这个词本身尚缺乏一般的概念。我们绝不可将其视为一种质,而必须把它看作一种情:——在有思想的生物中,它就是物质与他们的机体相适应的知觉作用。地球上有许许多多的东西对金星居民来说则会是虚无——金星上有许多可视可触之物,我们则压根儿不会认识到它们的存在。但对于无机生物——对于天使——全部无粒子物质都是实质;也就是说,整个被我们称之谓的“空间”,对他们来说都是最真实的实体;——与此同时,天体由于被我们认为有形,从而不会被天使们感知,与此正好相称的是无粒子物质因为被我们认为无形,从而不被有机生物感知。
当那位被催眠者用一种微弱的音调说出最后这些话时,我注意到他脸上呈现出一种异常的表情,这多少令我感到惊恐,并驱使我马上将他唤醒。我一作出手势他脸上就露出一个灿然的微笑,随之向后倒在枕头上停止了呼吸。我发现还不到一分钟,他的尸体己僵使得像—块石头。他的额头冷得像一块冰。在通常情况下,这种僵冷只有在被引魂天使之手抓住好久之后才会山现。那么,当那位被催眠者发表他后一部分论述之时,难道他真是在冥冥之域跟我说话?
(1844) -
2008-12-04
纳撒尼尔•霍桑:《戴维•斯旺》(鳜膛弃 译)
[美国]纳撒尼尔·霍桑:戴维·斯旺
1
我们能得知哪些事物确实会改变我们的生活和宿命,不过也只能知道一部分。而其他那些事物——如果能叫事物的话——它们临近我们,甚至从我们生命中经过,从不留下确切的结果,甚至没有在我们心里投下光或阴影,以暴露出它们曾经接近过我们。如果我们知道了自己命运中的那些变数,我们将一刻都不得安宁,因为生命中有太多的希望和恐惧,太多的狂喜和沮丧。戴维·斯旺那鲜为人知的历史中的一页或许正好可以为这一想法提供些佐证。
戴维与我们关系不大,直到某一天我们发现他已经到了二十岁的年纪,正走在从出生地去波士顿的公路上,他的叔父,一个在波士顿经营杂货业的小商贩,打算收他做店员。这里且交代一下,他出生于新罕布什尔州,父母德高望重,他毕业于吉尔曼顿学院,最后一年接受的是传统教育。那是夏日,他徒步跋涉着,从日出一直到正午时分,劳累和不断上升的气温使得他决定在遇上的第一个阴凉处坐下来休息,等候公共马车的到来。很快有一小丛枫树出现了,像是特地为他而栽种的,令人可喜的是小树丛的中间有一片空地,一股清新的泉水涌出来,看起来像是曾对着每一位像戴维·旺斯这样的徒步旅行者闪烁过了。不管之前是否有人碰过这泉水,反正他干渴的嘴唇亲吻了它,然后围着它手舞足蹈了一番。他将头枕在一些衬衫和一条马裤上,这些衣物由一条棉质的条纹手帕包起来系在一起。这时太阳晒不到他,而且昨天的一场大雨使得这路面上扬不起半点尘土,对这个年轻人来说,这草地上比羽绒床更合适呢。泉水在他身后发出昏睡般的潺潺声,树枝在他头顶的蓝天上像是在梦境里那样摇晃着,戴维·旺斯陷入了深沉的睡眠,很有可能还作起了美梦。但是我们要讲述的是那些他没有梦见的事情。
正当他躺在树荫下睡着的时候,其他人都醒着,正沿着他卧室旁边的那条披满阳光的公路,步行啦,骑马啦,以及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从那里经过或者正朝那儿赶去。有的人目不斜视,所以确实不知道他在那儿;有的人仅仅是瞥了一眼,忙于思索自己的事情,顾不上这个熟睡的人;有的人嘲笑他睡得那么死;也有那么几位,内心里装满了轻蔑,他们把多得快要溢出来的恶毒喷射在戴维·旺斯的身上。一位中年寡妇,在附近没有人的情况下,探过头去瞧了瞧,她发誓说这小伙子睡着的样子简直很迷人。还有一个禁酒令的宣传者看到了他,于是可怜的戴维被当成路边的醉死鬼,成了他晚上布道时一个严肃的例子。然而对于戴维·旺斯而言,责难、褒奖、捉弄、藐视以及漠不关心都是一回事,或者不如说,什么也不是。
2
他睡着后没多久,便有一驾棕色的马车由两匹漂亮的马拉着,轻快地驶了过来。这马车在驶过戴维睡觉的地方跟前时突然停了下来。某个刹车楔松了,使得一只车轮滑了出来,问题不是很大。那位年长的商人和他的妻子也只是在当时受到了片刻的惊吓,他们正搭乘这辆马车返回波士顿去。马车夫和随仆下车检修车轮的时候,夫妇俩躲进了那些枫树底下,在那里他们瞅见了正往外冒泡的泉水,和一旁睡着的戴维。一般最卑贱的露宿者脸上通常所流露出来的那种敬畏将他们感动了,这位商人尽量放轻了脚步,他的妻子也竭力制止住丝绸睡衣发出沙沙的响声,以免突然将戴维从睡梦中惊醒。
“他睡得多么沉!”老先生悄声说道。“他的呼吸多么匀称!要是我不吃安眠药也能睡得这么好,那简直比我一半的财产还要值钱,因为那说明我很健康,无忧无虑。”
“也意味着你还年轻,”那位夫人说道,“健康的老人也不可能睡得这么好。我们睡着、醒着都没法跟他比。”
他们越瞧越对这位素不相识的年轻人感兴趣,他把路边的树丛当成了隐秘的卧室,头顶上的浓荫成了他的帐子。那位夫人看到有一缕阳光漏下来洒在他脸上,便试图从一旁折下一束枝叶来,给他遮住。完成这个充满爱意的举措后,她开始觉得自己像他的母亲了。
“是上帝把他安排在这里,”她对着丈夫嘀咕,“并将我们引到这来,好发现他,因为我们堂弟的儿子令我们失望。他跟我们死去的亨利很像。我们叫醒他吧?”
“叫醒他干嘛呢?”这商人犹豫着。“我们对这个年轻人一无所知。”
“多坦然的神态!”他妻子还是那么缓和地回答他,不过很真诚。“他睡得多安然呀!”
当他们悄声交谈时,这熟睡者既不曾心跳加速,也没有打乱呼吸,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产生了兴趣。虽然命运女神已经弯下腰来看他了,正准备放一大堆金子在他面前。这位老商人丧失了他唯独的一个儿子,他的财产后继无人,除了某位远亲,而那人的品行又实在令他不满。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有时会做出一些令人称奇的事情来,更甚于变魔术,他们会把一个正在睡觉的穷鬼叫起来,给他飞黄腾达。
“我们不应该把他叫醒吗?”这位口齿伶俐的夫人重复了一遍。
“马车准备好了,先生。”这时随仆在他们身后说。
老夫妇俩猛然惊醒过来,脸一下子红了,然后他们匆匆离开了。彼此都惊讶不已,因为他们连做梦都从没想过要去干出这么荒谬的事情来。这位商人急忙地跳上马车,开始一心策划起为那些破产的生意人建立一所庇难所的想法来。与此同时,戴维睡得正香。
3
马车大概还没驶上两哩路,一个年轻美丽的姑娘走了过来,迈着轻快的步伐,令人联想到她那颗小小的心脏也正在胸腔里面翩翩起舞。也许正是由于这种欢快的步子,使得——不知道说出这个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她的袜带松了结,那条绸质吊带——如果它是丝绸的话——正从它系着的地方散开来。她马上察觉到了这一点,一转身走进那丛枫树林里去了,结果望见一个年轻男子正挨着水池在睡觉!她的脸变得像玫瑰花一样红,她居然闯进了一个男人的卧室,为了系紧她的袜带!她差点没立马踮起脚尖逃走。但是,这个睡着的人正面临着危险呢,一只蜜峰,像头巨兽一样,正在他脑袋上方飞来飞去——嗡嗡,嗡嗡,嗡嗡——现在飞到树叶中间去了,现在正在条状的光线里一闪一闪的,现在又躲在阴影里了,终于,它看上去仿佛正准备飞到戴维的眼皮上来。蜜蜂有时会把人螫死的。这个天真又直率的姑娘马上挥舞起手帕,毫不客气地要将入侵者从这林子里面赶出去。多温馨的一幕!她做完这件好事之后,已经是气喘吁吁,满脸透红了,这时她偷偷地看了这个年轻的陌生人一眼,刚才正是为了他,她同一条在空中飞舞的龙打了一架。
“他很好看!”她想,脸更加红了。
他怎么不做一个更强大一点的梦呢,好让它凭着本身的力量暂且摆脱出来,让他透过梦中的影子去感觉到这位姑娘的到来。至少,他的脸上何不露出迎接她的笑意?这少女的气质多么符合他理想中的伴侣,他一直糊模而又热切地渴望见到的正是她,现在她来了,他那颗心却感受不到。只有她才是他情愿全心全意去爱的人,而她内心深处也只可能接受他。但是现在,都怪他,她这种印象渐渐微弱下去,它随时都会消逝,并将不再在他的生命中闪烁出幸福的光芒来。
“他怎么能睡着呀!”这位姑娘埋怨着。
她转身走了,但她的脚步没有她来的时候那么轻快了。
这位姑娘的父亲是这附近的一位乡贩,目前生意十分兴隆,正想在这个关头找一位像戴维·斯旺这样的年轻小伙子。如果戴维在路边结识了他的女儿,他将会成为这位父亲的店员,接下来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因此,好运——最好的运气——又一次光临了他,而他却浑然不知。
4
这姑娘还没出多远,又来了两个人。他们每人头上斜扣着一顶布帽,衬托着那两张阴沉沉的脸。他们衣着破烂,却打扮得挺入时的。这两个不务正业的无耻之徒,刚做完坏事,正准备到这树底下来赌几盘牌。但是看到正睡在水池一旁的戴维之后,其中一个无赖冲着他的同伙压低了嗓门:“嘘!你看到他头底下那个包袱了没?”
另一条恶棍点了点头,不怀好意地使着眼色。
“我跟你赌一杯白兰地,”头一个说,“这家伙的衬衫里要么藏着钱包,要么就是一大把零钱。如果那里没有,绝对在裤子口袋里。”
“可他要是醒了怎么办?”另一个说。
他的朋友解开了背心,指着里面那把匕首的柄,冲他点了一下头。
“就这样!”另一条恶棍压住嗓门说。
他们朝无意识的戴维走去,一个用匕首抵着他的心脏,另一个则开始搜他头下的包袱。他们的脸上起着皱,透着一股残忍,俯在他们的牺牲品上,他们害怕他突然醒来,罪孽和畏惧使得他们脸色惨白,他们的样子看上去如此可怕,简直跟魔鬼没什么区别。更有甚者,如果两个歹徒此时转过头去看到映在泉水里的自己的影子,恐怕也要认不出来了。然而,戴维现在却显得如此安详,比睡在母亲的怀里还要安详。
“我得把包抽出来。”一个歹徒低声说。
“如果他抖一下,我就刺他。”另一个随即低声说。
但是,正在这时,一条狗东嗅西嗅跑到林子里来了,它望望那两个坏蛋,又望望那个安详入睡的人。然后开始舔起泉水来。
“啐!”一个歹徒说,“现在什么也干不成了。狗的主人肯定在这附近。”
“我们也喝几口走吧。”另一个说。
匕首的主人将武器收进了怀里,并从那里顺手亮出一个家伙①,但不是扣一下板机就能将人射死的那种,而是一只嘴子上旋着锡盖的小酒壶。每人惬意地饮了几口,便离开了这里,走的时候还不停地相互戏谑取笑着,说那件没得逞的坏事本来可以给他们一路上增添不少乐子的。几个小时后,他们已经忘了这整件事情,也不曾想到,专司凡间事务记载的天神已经将他们昧着良心蓄意杀人的罪行给记录下来了,永远也抹煞不掉。至于戴维,还静静地睡着,既不知道死神刚才在他上方投下过阴影,也不曾感受到劫后余生的喜悦。
5
他睡着,却没有开始那么平静了。一个小时的睡眠已经帮他那柔软的身躯驱走了几小时的跋涉所带来的疲累。现在,他抖动了一下——现在,他张开了嘴唇,没有说话——现在,他说话了,用一种压抑着的腔调,冲着那些他在白日梦里遇到的妖魔鬼怪。但是从路面传来了车轮咔嗒咔嗒的声音,这声音越来越响,一直穿透了戴维睡梦中那场正在散去的迷雾。公共马车来了。他猛地坐起,完全清醒过来。“嘿,车夫!搭客吗?”他喊道。
“还有空位!”马车夫回答。
戴维上了车,欢欢喜喜地朝着波士顿赶去,对那口使他的命运像梦境一般变幻无常的泉水,他并没有投去临别时的一瞥。他既不知道一个叫财富的幽灵曾把黄金的颜色映在这水里,也不知道一个叫爱情的幽灵曾对着这潺潺的泉水发出过温柔的叹息,更不知道一个叫死亡的幽灵曾经威胁这泉水,要用他的血把它染红——所有这些都发生在他躺下后的那短暂的一个小时里。无论睡着还是醒着,我们再也不曾听到过差些发生的奇迹那空虚的脚步声。在我们生活的道路上,尽管不断出现一些无形的意外事件,但仍应当有可遵循的规律,足以部分地预示事件的发生,这岂不说明有主宰一切的天意存在吗?②
注:①原文是pocket pistol,既指小手枪,又有随身携带的小酒壶之意(俚),所以会有下文中“不是……而是……”一说。
②小说的最后一句原文好复杂啊,我这里用的是原书提示中编者所译的现成的句子,不算我的劳动成果。:> -
2008-12-01
萨基:《帕克尔泰夫人的虎》(郝澎 译)
[英国]赫克托·休·芒罗(萨基):
帕克尔泰夫人的虎
亲手射杀一只老虎是帕克尔泰夫人的志趣所在。这倒不是因为她突然起了杀机,也不是因为她觉得从一百万只野兽当中除掉一只会使印度比她初到时更安全、更有利于人们的生存。促使她打算步武宁录的强大动力是卢娜·比姆伯顿最近由一位阿尔及利亚的飞行员载着飞了11英里,于是便没完没了地谈论这事;惟有一张亲自谋得的虎皮以及随之收获的大量新闻照片才能与此类事件相抗衡。帕克尔泰夫人心里已筹划好了一次午宴,午宴将在寇松街她的家中举行,打着庆贺卢娜·比姆伯顿飞行的幌子,却把一张虎皮摆在最引人注目的位置上,使之成为独一无二的话题。她还在心里设计好了虎爪胸针的式样,准备在卢娜·比姆伯顿过生日时送给她。在一个据认为主要由食欲和爱欲的推动而运转的世界上,帕克尔泰夫人是个例外。她的行为和动机很大程度上为她对卢娜·比姆伯顿的憎恶所左右。
结果遇上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帕克尔泰夫人为了得到射杀一只老虎而又无须太冒险、太劳累的机会,出价一千卢比,而碰巧附近一个村子有一只虎喜欢光顾,这只虎身世清白,只是由于年老体力渐衰,不得不放弃猎食野味,将就着吃些小型的家畜。一千卢比渴望到手,这激起了村民们狞猎赚钱的本能;孩子们被安置在当地丛林边缘,日夜蹲守,万一发现那只老虎有意游荡到一个新的猎场,就设法把他引回来。不值钱的山羊被故意遗留在四周,使这只老虎满足于当前的栖身之地。惟一让人深感担忧的是,在为夫人射虎定下的日期之前,这只虎有可能寿终正寝。干完一天的庄稼活儿之后,母亲们抱着婴儿穿过丛林回家时不再唱歌,以免打搅这位年事已高的家畜窃贼的安眠。
那伟大的夜晚终于来临了。那天天气晴朗,月光普照。在一株条件宜人、位置有利的树上搭起了一个平台,上面蜷缩着帕克尔泰夫人和她花钱雇来的女伴梅宾小姐。一只山羊栓在不远不近、恰到好处的地方。这只羊天生喜欢一个劲儿地咩咩大叫,这叫声即使是一只半聋的老虎在寂静的夜里也不会听不到。带着一支瞄准器调得非常精确的步枪和一副微型的供单人解闷玩儿的扑克,这位女猎手等侯着她的猎物出现。
“我看咱们有点儿危险吧?”梅宾小姐说。
梅宾小姐并非真的害怕野兽,但除去付给她报酬、讲定要干的事以外,她对额外的效力,哪怕是一分一毫,都怀有一种病态的恐惧。
“哪儿的话,”帕克尔泰夫人说。“这只虎老掉牙了。它即使想跳也跳不到这上面来。”
“要是它上了年纪,依我看您应该少出些钱才是。一千卢比可是一大笔钱呀。”
对于花钱这件事,无论花钱的人属于哪一国度,哪一教派,路易莎·梅宾总要摆出一副老大姐庇护幼者的姿态。在莫斯科的某家饭店里,她的积极干预使不少卢布没有当作小费白白挥霍掉;法郎和生丁对她有一种出自本能的依恋,在同样的情况下,碰上一个对钱不那么爱惜的人,它们早就像流水一般哗哗地淌掉了。正当她考虑老虎的骨头和皮毛的市价在下跌时,老虎的赫然出现打断了她的思路。一看见栓着的山羊,老虎便将身子平铺在地上,看上去与其说是为了尽量掩蔽自己,不如说是为了在发动主攻之前抓住时间稍事休息。
“我认为它是只病虎,”路易莎·梅宾用印度斯坦语大声说,为的是让埋伏在附近一棵树上的村长听见。
“别吱声!”帕克尔泰夫人说。此刻老虎开始溜着小步朝着猎物跑去。
“快,快!”梅宾略有些激动地说。“要是它没动那只山羊,咱们就不必为山羊付钱了。”(老虎诱饵的钱另算。)
步枪火光一闪,发出一声巨响。那黄色的巨兽跃向一旁,打了个滚儿,便僵死在那儿了。不一会儿,一群兴奋的村民蜂拥而至,他们的欢呼声把喜讯传回了村子。村子里的长筒鼓敲响了,加入了这欢庆胜利的大合唱。成功的喜悦在帕克尔泰夫人心里立即激起了共鸣;寇松街的午宴本来远在天边.此时看来是近在眼前了。
但路易莎·梅宾却叫大家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那只山羊由于受了致命的枪伤而在做垂死的挣扎,而步枪致命的打击却在老虎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显而易见,不该挨枪的挨了枪,而那只老虎却死于枪声的惊吓引起的心力衰竭,残年的衰朽加速了他的死亡。帕克尔泰夫人对这一发现感到大为恼火自在情理之中;不过,不管怎么说,她终归是死虎的所有者。至于村民们,他们急于得到那一千卢比,也乐于默认帕克尔泰夫人射杀了老虎的说法。而梅宾小姐则是个出钱雇来的女伴。于是帕克尔泰夫人便轻松愉快地面对着照相机,她的照片使地名声远播,从《德克萨斯摄影周刊》的版面上一直登载到《新弗雷姆亚报》带插图的周一增刊上。至于卢娜·比姆伯顿,她有好几周拒绝看带有照片的报纸,她收到虎爪胸针后所写的感谢信堪称克制激情的典范。午宴的邀请,她婉言谢绝了;事情是有限度的,超出了限度,克制的激情会有爆发的危险。
那张虎皮一路招摇过市,从寇松街一直送到庄园的宅邮,县里的人少不了围观和夸赞。帕克尔泰夫人出席县里的化装舞会时打扮成女猎神狄亚娜的模样,似乎是再适宜不过了。克罗维斯提出一个怪诱人的建议,但她没同意。他建议举行一场带有原始风味的舞会,每个人都得把自己最近射杀的野兽的皮披在身上。克罗维斯没掩饰自己的劣势,他说,“我身上披一两张兔子皮,会像是穿了一件婴儿风衣,”话说到这里,他不怀好意地打量了一下狄亚娜的身量,又接着说,“不过,话说回来,我的身材一点儿不比那个跳舞的俄国男孩差。”
化装舞会之后没过几天,路易莎·梅宾说,“要是大家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该有多开心呀。”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帕克尔泰夫人连忙问。
“您是如何击毙山羊、吓死老虎的呀,”梅宾小姐说,同时发出令人憎恶的悦耳的笑声。
“没有人会相信这话的,”帕克尔泰夫人说。她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变化之快就像在赛马开始之前翻看一本彩色图案解闷儿似的。
“卢娜·比姆伯顿会的,”梅宾小姐说。帕克尔泰夫人的脸色固定在一种白里泛青的色调上。
“你不会出卖我吧?”她问道。
“我在道尔金附近看见一座度周末的别墅,很想把它买下来,”梅宾小姐像是答非所问。“六百八,完全保有权,相当便宜,只是我凑巧没这笔钱。”
路易莎·梅宾为自己漂亮的周末别墅取了个法语名“Les Fauves”(野兽),到了夏天,园子周围卷丹开放,一片绚丽。这所别墅使她的朋友们赞叹不已。
“路易莎竟有办法把这样的别墅搞到手,真不简单,”大家都这么说。
帕克尔泰夫人不再热衷射杀大型猎物了。
“额外的开销太大了,”她私下里对问起此事的朋友们说。 -
2008-12-01
伯纳德·马拉默德:《春雨》(候向群 译)
[美国]伯纳德·马拉默德:春雨
乔治·费舍尔已经醒了,但仍然躺在床上,他想着在十二街目睹的那次车祸。一个年轻人被一辆汽车撞了,他们把他送到百老汇街的一家药店,药店店主对他无能为力,所以他们只好等救护车。那个年轻人躺在药店后面店主的桌子上,两盼望着天棚。他心里明白他活不成了。
乔治深深地同情这个人,他看上去不过二十八九岁。他对待这次事故的那种坚忍态度让乔治确信他是个很坚强的人,他知道达个人并不怕死,他很想告诉他,说他也不怕死,可是这几个词就不知该怎样从他那两片薄薄的嘴唇中说出来。乔治回家去了,心中一直还憋着这句未说出口的话。
乔治回到他那间黑暗的屋子,躺在床上,听到他女儿弗洛伦斯把钥匙插进锁里的声音。他听到她悄声对保罗说:“你不进来呆一会儿吗?”
“不,”保罗说,过了一会又说,“我明天九点钟有课。”
“那就再见吧。”弗洛伦斯说,然后她使劲地把门关上。
乔治想,同弗洛伦斯出去的这个小伙子可真是个数一数二的好孩子,和他在一起,弗洛伦斯可真是一点格儿也出不了。她有点像她妈妈,不知道该怎样和好人相处。他抬起头看了看贝蒂,还以为她醒了,因为他刚才自言自语的声音太大了,但她却一动不动。
一连不少天乔治都没有睡觉,这是因为他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他总是躺在那里想象着,这些事情都是冲着他发生的。在这些无眠的夜里乔治想着白天所发生的事,人们已从他的嘴唇上看见他所说的话,但人们却没有听见他说话。他对那个垂死的年轻人说:“我也不怕死,”他对小说中的女主人公说:“你理解我的孤独.我可以告诉你这些事。”他告诉他妻子和女儿他对她们是怎么想的。
“贝蒂,”他说,“有一回你让我说了话,但是那不是你,而是海,是那黑暗,还有那水拍打桥墩横梁的声音。正是这些富于诗意的东西让我想起了人是多么孤独——我说这些是因为你是那么漂亮,深红色的头发,我害怕,因为我个子矮小,嘴唇是那么薄,我害怕我得不到你。你并不爱我,可你却说爱,因为我住在河滨路,因为你可以有一套公寓,还有两件毛皮大衣,还有人们到这儿来是为了玩桥牌打麻将。”
他对弗洛伦斯说:“你是多么令人失望,从小我就爱你,可现在你是这么自私,那么小气,自从你拒绝上大学,我对你失去了最后一点点的感情,你让我最满意的事情是常常把像保罗那样受过教育的小伙子带回家,可你又从来都和他们处不长久。”
乔治就是这样不断地向自己说这些事,直到四月黎明的第一抹灰白色的光已溜进了卧室,使得睡在另一张床上的贝蒂的侧影显得更清晰了。乔抬这时才转过身去睡了一小会儿。
早晨吃早餐的时候,他问弗洛伦斯:“睡得好吗?”
“噢,别烦我。”弗洛伦斯回答道。
“别理她,”贝蒂说,“你知道她早晨总是不对劲儿。”
“我没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弗洛伦斯说,几乎带着哭腔,“是保罗,他哪儿也不带我去。”
“昨天晚上你们做什么了?”贝蒂问。
“还不是老一套,”弗洛伦斯说,“我们去散了散步。去看个电影他都不肯。”
“他有钱吗?”贝蒂又问,“可能他是自己打工挣铺来读书的吧。”
“不,”弗洛伦斯说,“他有钱。他的父亲是个大股东,可那又有什么用呢?我从来也没能让他带我出去过。”
“不要急嘛,”贝蒂告诉她,“下一回,我或是你爸爸给他提个醒。”
“我可不会去说这种话。”乔治说。
“是的,你当然不会啦,”贝蒂应声道,“不过我可得说一说。”
乔治喝完咖啡就走了。
当乔治回来吃晚饭时,见到有一张留给他的条子,上面写道贝蒂和弗洛伦斯先吃过了,因为贝蒂要去福雷斯特希尔斯去打桥牌,而弗洛伦斯和女友有个约会去看电影,女仆只照顾乔治一个人,后来他又在起居室看看报纸,听听关于战争的消息。
这时门铃响了,乔治站起身来,他大声地告诉女仆,说他去开门,但女仆这时已从她的房间出来了。来人是保罗,他戴一顶旧帽子,穿了一件雨衣,肩上已淋湿了。
乔治很高兴这时贝蒂和弗格伦斯都不在家。
“进来,保罗,外面下雨啦?”
“下点小雨。”
保罗进来了,但没有脱下雨衣,“弗洛伦斯呢?” “她和朋友一起去看电影了,她母亲到什么地方去打桥牌或玩麻将了。弗洛伦斯知道你要来吗?”
“不,她不知道。”
保罗有点失望的样子,朝门口走去。
“哦,很抱歉。”乔治说,心里希望这个年轻人能待一会儿。
保罗到了门口又转过身来,“费舍尔先生。”
“嗯?”乔治应道。
“你现在有空吗?”
“有空。”
“和我出去散散步怎么样?”
“你不是说在下雨吗?”
“只是春雨而已,”保罗说,“穿上你的雨衣,再戴一顶旧帽子。”
“好吧,”乔治说,“散步,对我有好处。”他进到他的房间去找雨鞋。当他穿上时,他感到一阵激动,但是他没有去细想这件事,他穿上那件黑色雨衣,戴上去年买的一顶帽子。
他们刚一走上大街,那冷雾就落在他的脸上,乔治可以感觉到刚才那股激动像电流一样流遍全身。他们穿过大街,经过格兰特墓,向华盛顿大桥走去。
整个天空都飘洒着白白的雾水,街灯上也挂满了水珠。充满水汽的风从新泽西州吹来,越过赫德森河,带来了春天的气息。有时.风把雾珠吹进乔治的眼里,使他好像触了电一般身上一阵惊悸。他迈着大步以跟上保罗,对他们所做的事乔治心中在暗暗庆幸,他真想喊出来,但他不想让保罗看出来。
保罗一直在讲话,他讲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们的故事,引得乔治哈哈大笑。当保罗告诉乔治说他现在正在学习建筑,这让他很吃惊。他把他们路过的各种房子的各种细节以及来龙去脉说得一清二楚。乔治很感兴趣,他就是很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他们把脚步放慢下来,等候车辆停下来,再穿过河滨路,去百老汇街的一个酒馆。保罗要了一份三明泊和一瓶啤酒,乔治也要了同样的一份。他们谈起了这次战争;乔冶又要了两瓶啤酒,他和保罗一人一瓶,接着又谈论起了人民。乔治向这个孩子讲了在药店里死去的那个年轻人的故事.当他发现这个故事让保罗深受感动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
有人在投币电唱机里投了一枚五分硬币,机器演奏了一曲探戈舞曲:这支曲子更增加了乔治的欢快感,他坐在那儿,想到刚才他说起话来是多么流利。
保罗沉默下来。他喝了几口啤酒,然后就谈起了弗洛伦斯。乔治有些不安,并且有点害怕。他怕这个孩子可能会告诉他一些他不想知道的事情,这样一来,他的好时光就会一去不返。
“弗洛伦斯挺漂亮,长着那么一头红发。”保罗说,他那个神态好像是在讲述自己。
乔治没有说什么。
“费舍尔先生,”保罗说,他把杯子放得低一些,把头抬起来向上望着,“有些事我想让你知道。”
“让我知道?”
“费舍尔先生,”保罗很认真地告诉他,“弗洛伦斯爱上我了,她是这么对我说的。我也想爱她,因为我也很孤独,可我不知道——我对她爱不起来。我跟不上她。她不像您。我们在河滨路散步,我跟不上她。她说我郁郁寡欢,闷闷不乐,她要去看电影。”
乔治感到自己心跳得很厉害。他感到他是在倾听他们的秘密,然而这些又不是什么秘密,因为他一生中早就知道这些。他想要说话——告诉保罗他也和他一样。他想要告诉他他一生中是如何孤独,如何彻夜不眠,不是做梦就是想这想那直至东方发白。但是他没有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保罗。”他说。
他们又冒着雨往回走,雨现在下得大起来。
当他进屋时,他看到贝蒂和弗洛伦斯已经躺下了。他脱掉雨鞋,把淋湿的帽子和雨衣挂到了卫生间。他换小拖鞋,但决定先不脱衣服,因为他还不想睡觉。他感到心中百感交集。
乔治走到收音机旁,轻轻地调出一些爵士音乐,他点燃一支雪茄,然后关了灯。他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听着轻柔的音乐。后来他又来到窗前,把窗帘拉到一边去。
处处都飘落着春雨。落在一望无际黑黝黝的泽西河岸上,落在奔腾流淌的河水里。在街的对面,雨点拍打在高大的枫树叶子上发出单调的声音,灯光下看得出湿漉漉的,在风中摇摆着。这时风大雨急,冷雨洒窗,乔治感到泪水已流到了腮边。
他内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欲望,渴望耍说话。他想要说他从来没有说出的话。他想要告诉他们他发现了自己,而且再也不会失落,再也不会沉默。他又一次地拥有了这个世界,而且是那么爱它。他爱保罗,他爱弗格伦斯,他也爱那个已经死去的年轻人。
我必须告诉她,他想。他打开弗洛伦斯房间的门。她在睡觉。他能听到她那轻轻的呼吸声。
“弗洛伦斯,”他轻声地叫着,“弗治伦斯。”
她立刻醒了来。“什么事?”她小声地问。
话到了嘴边,“保罗,保罗来过了。”
她用臂肘支赵身子,长发披散在肩上。
“保罗?他说了些什么?”
乔治想说,可那些话又凝滞不动了。
他不能告诉她保罗是怎么说的。他为弗洛伦斯难过,心里一阵刺痛。
“他什么也设说,”他喃喃地说,“我们去散——散了散步。”
弗洛伦斯叹了口气,又躺下了。风在吹着,春雨还敲打着窗子,他们听着雨落在街上发出的声音。 -
2008-10-28
弗吉尼亚·吴尔夫:《在果园里》(卞之琳 译)
[英国]弗吉尼亚·吴尔夫:在果园里
米兰达睡在果园里,躺在苹果树底下一张长椅上。她的书已经掉在草里,她的手指似乎还指着那句“Ce pays est vraimetun des coins du monde ou le des filles eclate le mieux……①”仿佛她就在那儿睡着了。她手指上的猫眼石发绿,发玫瑰红,又发橘黄,当阳光,滤过苹果树,照到它们的时候。于是,微风一吹,她的紫衣起涟漪,像一朵花依附在茎上;草点头;一只白蝴蝶就在她的脸上扑来扑去。
她头上四英尺高的空中挂着苹果。突然发一阵清越的喧响,仿佛是一些破铜锣打得又猛,又乱,又野蛮。这不过是正在合诵乘数表的学童,被教师喝住了,斥骂了一顿,又开始诵乘数表了。可是这个喧响经过米兰达头上四英尺高的地方,穿过苹果树枝间,撞到牧牛人的小孩子,他在该上学的时候正在摘篱笆上的黑莓,使他的拇指在棘刺上刺破了。
接着有一声孤寂的号叫——悲哀,有人性,野蛮。老巴斯蕾,真的,是泥醉了。
于是苹果树顶上的叶子,平得像小鱼抵住了蓝天,离地三十英尺,发一阵凄凉愁惨的音调。这是教堂里的风琴奏“古今赞美歌”的一曲。声音飘出来,被一群在什么地方飞得极快的鸫鸟切碎了。米兰达睡在三十英尺之下。
于是在苹果树和梨树顶上,离睡在果园里的米兰达三十英尺高的地方,钟声得得,间歇的,迟钝的,教训的,因为教区里六个穷女人产后上教堂感恩,教区长谢天。
再上去一点,教堂塔顶上的金羽,尖声一叫,从南转东了。风转向了。它嗡嗡地响在旁的一切之上,下临树林、草场、丘陵,离睡在果园里的米兰达多少英里。它刮向前去,无目,无脑,遇不着任何能阻挡它的东西,直到转动了一下,它又转向南了。多少英里之下,在一个像针眼一般大的地方,米兰达直站起来,大声地嚷:“噢,我喝茶去怕太晚了!”
米兰达睡在果园里——或者她没有睡着,因为她的嘴唇很轻微的动着,仿佛正在说,“Ce pays est vraimetun des coins du monde ou le des filles eclate le mieux……”于是她微笑,让她的身体尽全重量垂到大地上,大地举起来,她想,把我驮在它的背上,像一片叶子,或是一个皇后(想到这儿的时候,孩子们正在诵乘数表),或者,米兰达继续想下去,我也许躺在一个崖石的顶上,海鸥在我的头上叫。它们飞得越高,她继续想下去,当教师斥骂孩子们,打真麦直打到指节出血,它们越是深深地看进海里去——看进海里去,她重复一下,她的手指松了,她的嘴唇轻轻地闭了,仿佛她漂在海上,于是,当醉汉的吆喝在头上响,她异常感奋地吸了一口气,因为她以为听到了生命喊出来了,从一张红嘴里的粗舌头,从风,从钟声,从甘蓝菜的曲线的绿叶。
很自然的她是在结婚了,当风琴奏“古今赞美歌”的一曲,于是,当钟鸣在六个穷女人产后上教堂以后,迟钝的、间歇的得得声使她认为大地为马蹄声震动了,一匹马向她疾驰过来了(“啊,我只要等一等!”她叹息),她觉得什么东西都早已开始动了,嚷了,驰了,奔了,围绕她,越过她,接近她,成一种款式。
玛丽在劈柴,她想;披亚曼在放牛;大车从草场来;骑马人——她描出人、大车、鸟、骑马人在田野上作成的线来,直等到他们似乎被她自己的心跳赶出去,赶得转来转去,赶过去。
多少英里之上的空中,风转向了;教堂塔顶上的金羽叫了;米兰达跳起来嚷;“噢,我喝茶去怕太晚了!”
米兰达睡在果园里,她睡着了,还是没有唾着呢?她的紫衣伸展在两株苹果树之间。果园里一共有二十四株树,有的微倾,有的一直长上去,远远地伸出树枝去,而且作成许多红的或是黄的圆滴。每株苹果树都有足够的地位。天空和树叶极相称。微风一吹,对墙的枝条微倾了,又回复了。一只鹡鸰从一角斜飞到一角;从另一面墙上一只燕子贴草地扑来。树干的上冲被这些动作牵住了;全体被果园墙关得紧结在一起。多少英里之下地心是夹住在一起的;表面上因颤动的空气而起皱;横过果园的一角,青上划了一段紫线。风在转向,一球苹果摆得那么高,以至于抹去了草地上的两头牛(“噢,我喝茶去伯太晚了!”米兰达嚷着),苹果又直挂过墙头了。
注:①原为法文,译意:“此地实系世界上女子笑声最清脆之一隅。” -
2008-10-21
[法]让-克·博洛涅:《三块石头》(徐家顺 译)
[法国]让-克·博洛涅:三块石头
我在教书生涯中,曾见过一些滑稽可笑或悲怆的受难像,也见过一些威严或不自然的受难像。然而,十字架下面这尊圣母像一下子就吸引并紧紧抓住了我的目光,这尊雕像恰到好处的褶皱表现出了一个刻苦匠人的手艺。这雕像仿佛不是用石头雕凿出来的,而是用苦难雕凿出来的。它的情感更加接近于不安而不是仰慕;就像突然发现一个陌生人心灵深处异常的迷惑情绪。
我长时间驻足观看引起一位老者的注意,我看见他在教堂里来回走动——是一位退休的教士,醒悟的向导,还是地狱里受难的灵魂?他有点儿怀疑地在我身边转来转去,抿着嘴唇似笑非笑,那神情仿佛是提前感受到了失望。他的眼皮半闭着,这是我们两个世界之间的最后一道防线,显示出还在担心,可是,他明亮的目光准备穿透最后这道不信任的壁垒。我在同样的地方也常常见过半瓶醋的、有宗教幻象的人,自以为是历史纪念碑的教士,由于没有经风雨而萎靡不振的博学之士。他也一定见到过一些来参观的教授。
不可能交谈,这一点,我们都清楚。逃跑也不可能。我不自觉地走进他的领地;我免不了要同他交锋。再说,除了我自个儿的怀疑,谁谈到过交锋?我们各自的一半相互试探,相互承认,我们各自的另一半担心为保护原始火焰多年逐渐积累起来的幻觉被弄乱了。
他终于向我走来。我们两人都是行家。我对“他”的圣母像感兴趣吗?我尽力让他感觉到我的激动,不管怎么说,我被他的克制所感动,为他拥有这件显然有七八百年之久的古代艺术品而高兴。他放心地微笑起来,闸门打开了。
“您用词恰到好处,”他说,“这件作品显得笨拙,但它确实是用苦难石雕凿成的。这是骗不了人的。您知道,这件作品同我们著名的微笑天使雕像是出自同一位匠人之手吗?”
我表现出吃惊的样子:这两件石雕似乎都是现代人的作品,但是它们手法各异,很难认出它们出自同一匠人之手。老者的眼睛又闭上了;他重新觉察出面前是一位教授。我尽量挽回。我心里有一种要恢复接触的愿望。总之,对于促使艺术家手法演变的诸多事件、种种思考,咱们知道多少呢?一千年后,如果把签名抹去,人们会把毕加索所有的画认定为同一个画家的作品吗?他的眼神变得柔和起来。我再次理解“他”的若昂。我对他嘲笑的提醒只咬咬嘴唇:在所有的教堂中,传说中的工匠都叫同一个名字。我得到了回报:我能够听到若昂的传说。
“他”的若昂,是一个年轻的农夫,从农村来城里教堂工地找活儿干。教授已记不起那个时代,那时农夫和大学生或商人一样可以自由在城里流动。我不会随意打断他的叙述。若昂想干石匠活儿。他感觉到他手中出现头像的轮廓,用木头是不可能雕出这轮廓的。他这门外汉对这个行业的了解只限于对他的执着的预感,然而,他从容的信心使他有胆量上前与石匠师傅攀谈,这师傅用阴沉的目光注视着热火朝天的工场。用于装饰拱形门窗的几十个人物雕像从熟练而疲乏的手中雕凿出来。师傅仔细地打量敢于打断他说话的、颇为自信的汉子。他含糊地撇撇嘴——轻蔑,好玩,满意?也许是他的习惯动作吧。
“你没干过石匠活儿,是吧?”
“我的手扶犁很稳当,使锤也不会差的。”
“我喜欢你的决心。不过光有决心是不够的。等你凿成幸福石之后,我会雇用你的。”
师傅又漫不经心地巡视他的工场。
瞧,我们的若昂十分困惑。幸福石?他刚刚能分辨大理石和石灰石!他觉得只有一件事是明白无误的:正在专心雕凿加冕石像的石匠中,没有一个工匠雕凿过幸福石。师傅没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提出过这样的要求。师傅觉得若昂能符合这一要求。因此,若昂会成功的。从他出生以来,他不自觉地凿过信心石,师傅能认出他是匹千里马。
他甚至不知道应该去什么地方寻找。他回到他的村庄,重新扶犁耕地,扶犁耕地的手稳健有力,就像他握锤时一样。他心里想,如果他的使命是不可推卸的,那么,他会从土地中找到幸福石的。过了三天,他敢把他的心里话告诉他母亲。他母亲从他出门回来就不安地注视着他。她曾听说过幸福石么?老妇人——因为她已经四十岁——皱着鼻孔和眉头,过了一会儿才松弛下来。自从儿子回家后,她担心更坏的事情。你们知道,城市……她握住她儿子的手,让他坐在她身旁;这时她才开始讲话,没有放开他的手,也没有看他。母亲的手指头也会说话,他能明白;眼睛说的话,他却听不明白。
“儿呀,你快二十岁了。你经历过严寒和酷暑;常常挨饿,每天晚上疲惫不堪。你知道,家里的第一块面包总是留给你的,冬天,火炉旁边的位置是为你准备的。你经历过的,我加倍经历过。这不是不幸,这是厄运。口渴时,有口水喝;疲乏时,休息一下,这不是幸福,这只是缓解痛苦。幸福石么?当接生婆从我肚子里接收下一小块肉团,放到我怀中时,幸福石就与你一起生下来了。从第一天,我就知道随后我要经受痛苦,和你的哭声相比,我的痛苦算不得什么。这就是幸福石。”
“娘,我需要幸福石。”
“今天,这石头很沉啊:每天早晨,你睁开眼睛时,我就发现它长大了一些。我把它给你留着呢:我早知道,有一天你会向我要这石头的。你觉得你能扛得动它吗?”
“今天我已经成年了。”
“那你就把它扛走吧。”
她伸出空着的两手。若昂愣愣神,没有露出他的失望。他张开两手抱住这石头,他多么愿意相信这是石头,而它是不存在的——幸福,幻觉,唠叨,两手空空。他甚至装着步履维艰的样子,因为他的母亲仿佛费了很大的力气也抬不起来——慈爱,同情,嘲弄,甚至微笑。接着,他不经意地拥抱了一下刚刚把自己生命的一半给了他的那个女人,用同一侧的胳膊,仿佛他真的扛着一样东西,没有说一句话就走了。他怕他娘难过,这种担心已经沉重地压着他的手掌。唔,这一定是肌肉紧张的缘故。
这不碍事:他认为他进入角色时给予他母亲的快乐也使他获得孩子般纯洁的快乐——他的第一个真正的幸福。很快过去了。他甚至没回头看看他的直觉是不是准确。
他说不清楚,他从茅屋出来后,为什么两手仍紧紧抱住不存在的石头不放,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不去田里,而要向城里走去。倘若他早停止这表演,他也许早已回到农民中间扶犁耕地去了,那么他的故事到此也就结束了。然而,瞧,他的两手仍然使着劲儿,他永远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这样带走他母亲的幸福,给他带来一种奇特的醉意,几乎可以触摸到,好比普罗米修斯窃得天火。他发出微弱的笑声,继而,更加爽朗,几乎是傻笑起来。他两只胳膊紧紧抱住空空如也的石头,使他很难受,他的肌肉痉挛起来,可是,他说什么也不松开这代表着二十年梦想的石头。他想象,他把他两手中不存在的石头递给师傅,嘴里说:“这是幸福石”时,他师傅脸上的表情。他笑起来,他的笑更加重了他的负担。
师傅没有笑。师傅看着他伸开的手掌好像看见他手中的石头,只说了一句:“现在,你该凿幸福石了。”
若昂愣住了,他中了自己的圈套。他只好硬着头皮,把石头放在干活的场地上。他的肌肉松弛了。石头似乎有了重量。他抓起凿和锤,师傅嘲弄的目光盯住他的后颈窝。从哪儿开始凿这方不存在的石头呢?他在问自己,在打量它时,石头已经显露出形状来,但是他仍然看不见它。这时,他鼓起勇气信手锤下了第一凿。
凿子遇到了阻力。惊讶之余,他回头看师傅,他始终感觉师傅的目光注视着他。师傅不在他身后。师傅在工场的另一头,给另一个工匠作指点。于是,若昂恼怒地凿着,好似猛击师傅的轻蔑。工场里回响着他的锤声。他狠狠地锤打,发奋击打他的失望、他的绝望。他觉得已经看见一凿下去,石屑飞溅。
这时,他想起他在凿母亲的幸福,工具顿时变得柔和、亲切,他自己融进雕像宽大长袍的皱褶中,他磨光面颊,雕镂出浓密的头发;他面前的石头露出微笑,石头露出面孔、目光,心照不宣,他的心在跳动;石头是有耐心的,若昂心花怒放。工场里鸦雀无声。
若昂没有感觉背后盯着他的目光,等他放下工具时,周围早已有一圈人围着他,他感觉十分吃惊。用幸福石凿成的美丽的微笑天使光彩夺目地出现在他面前。
“欢迎你加入到我们中间,”师傅只说,“你来和学徒们一起干活儿。”
如此普通的欢迎伤了若昂的自尊心。这次,他觉得他完成了一件杰作。不过他什么话也没说,他看见他的微笑天使陈列在宽敞的门窗洞里一尊平庸的圣母像旁边,他觉得安慰。整整一年里,他毫无抱怨凿出一些装饰尖脊的漂亮砾石。他的凿下再没有出现一张面孔,没有出现一个微笑。
“现在,您明白痛苦石是从哪儿来的吧?”老者问我。“我猜想到了。大教堂的传说建立在简单的草图上。一年后,学徒想成为伙计。师傅要他雕凿痛苦石。这使我想起……”
“这不会使您想起任何事情。若昂的故事不同于其他人的故事。”
我害怕惹他生气。不过,他想叙述传说,叙述“他”的传说的愿望胜过他的不快。他用目光抚摩圣母像悲伤的面孔,继续讲他的故事。显然我猜对了,他是为此生气。
若昂回到他的家乡,向他母亲讨教。他吃惊地看见田园荒芜,庄稼倒伏,村庄里荒无人烟,仿佛启示录里的骑士穿过这个地方。他母亲倚门翘望;他几乎认不出她来了。她又瘦又老,满面愁容,眼睛盯着天边,好像等待着她的末日到来。看见她儿子回来,她只是发出一声叹息——厌烦,疲惫,轻松?“出什么事了?”他没敢提问,只是暗暗地问自己。因为他害怕听见回答。他离开时,是不是曾为失去幸福石的母亲的命运焦急过?
这时,他对自己说石匠们的师傅是个智者。现在,他应该解除压在他母亲心中的所有痛苦,解除在这地方蔓延开来的所有痛苦。
老母亲慢慢地讲起来;石头慢慢地在若昂心中变得沉重起来。一年前,他离开时是多么兴高采烈。他想到过拥抱他母亲么?一个漫不经心的亲吻,比他假装抱在手中的石头还要轻盈,是的,她曾看出来他是将信将疑的;而且,他也同样不怎么相信他的亲吻。他转身说过永别了么?整整一年中,他想到给他母亲捎个信吗?他凿出一方方石头堆在另一些石头上,仿佛建造便是他生活的全部意义。
她谈到战争,冬天,穷困。枣红马播撒下恐惧,黑马播撒下饥饿,苍白色的马掠劫一切。所有这些都不算什么。每遭苦难,每遇死亡,她总是想起她儿子。利剑的刃放过他了吗?手持空天平的骑士是不是从城里穿过,第四匹马是否在圣母院的工场上踢蹬前蹄?焦急加上悲伤使她变得衰老了。
当她停止说话时,痛苦石已经出现在他们中间。离家一年产生的痛苦石比二十年在家营造的幸福石更加沉重。他从重量、形状结构辨认出了痛苦石。他能把它扛到兰斯去么?
“属于我的都属于他,”老母亲叹气说。“唉!你要我的痛苦石干什么用呢?这石头像坟墓一样冰凉,当夜幕降临,恐惧像影子一样出现时,我就坐在这石头上哭泣。要是你把我的痛苦夺走了,我仅有的这把老骨头在哪儿休息呢?”
“娘,我一定给你找一块安慰石。”
“你别自以为是!你有这能力么?幸福石、痛苦石容易给,容易得到。你把这石头也拿走吧,凡属于我的东西都属于你。我就站在这被认为是幸福的绝望之乡吧,因为,等待使人焦虑不安。你再不会回来了。”
他提出异议,他拥抱她,他又是许诺又是发誓,因为他不缺这些。他扛着痛苦石走了。
“他用这块痛苦石雕凿出这座圣母像,”我补充说,“师傅很欣赏这圣母像,提升他为伙计。”
“看来您比我更了解这传说,”老向导嘀咕说,“……”
“我只了解明摆着的事实。传说中有三条线索,我想故事到此还没有结束。这过程是从学徒、伙计到师傅吧?老人家,您别推辞了。一年后呢?”
照这老好人的说法,一年后,若昂雕凿出装饰门窗洞用的雕像,过梁,三角楣,出色的背面的巨大雕像及圣母院的所有雕像。再没有一尊雕像在微笑,他师傅始终等待着杰作出世。他连心都掏出来了,还能雕凿出什么来呢?
“现在,”一天他师傅对他说,“你必须雕凿生命石,那样,你才能出师。”
若昂浑身颤抖。他知道在什么地方能找到生命石;他知道他会得到生命石;他知道他母亲会因此丧命。她把她的幸福、痛苦给他之后,再把她的生命给他,不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么?若昂想到她在绝望之乡踯躅,连一块可以坐一会儿的石头都没有,经历过这些,再让她安息,不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么?
但是,同情理作斗争是艺术家的天性,恰如他同材料的宁静强力作斗争一样。若昂始终下不了决心回村子里去。如果要用这个代价得到师傅的职位,他觉得从今以后,这职位只是一个虚幻的梦。他觉得还是不要让他母亲死去为好。
又一年过去了,他没有凿过一块石头。没有他的参与,教堂的工程照样进行;他不再想这事。他逐渐融合在材料的强有力的宁静之中。一个风雨交加的夏夜,他做了一个梦。他母亲在他记忆深处呼唤他。她要对他说的话,他已经知道;情理,还有,他出生时她在幸福中给他的生命;她日复一日在痛苦中给他的生命;当然,她还会给他别的,如果她的儿子在路边停步不前,她要这生命有什么用呢?“我会逐渐使你窒息,你的手再也凿不出作品来了。到今天为止,你创造的所有作品,你是用我的语言的肌体凿出来的。你该找到你自己的语言:把我从你的梦中、记忆中、心中赶走。儿子,杀死我吧,重新拿起你的铁锤。”但是,若昂在他的梦中始终是一块顽固的花岗石,这是一块任何石匠都没有凿过的石头。
他醒来时一身冷汗。因为他知道他梦中的话来自他内疚的死角落。既然他活下来,一定发生了谋杀。他始终不敢讲出来。沉默石凿不出来。沉默石撞击着大门。词语——什么是词语?长久以来,他独自一人生活;长久以来,他沉默不语。他出门,回到工地,坐在棚子深处;从前,学徒在这儿把石头转动到使石面朝向凿刃的方向。现在,有几名伙计足够干完这些活儿。木匠在准备屋面的工程。这时,若昂说起话来。
他叙述生活,他的生活,他母亲的、农民的、手艺人的生活,男人的生活及他们的梦想,谈到他们屡屡破碎的希望,以便其他幻想取代旧的幻想。一个新世界出现在他的话中,出现在绝望的深渊,出现在圣母院那边,一个逐渐露出石头形状及纹路的世界。他重新拿起锤和凿,干起活儿来。
像第一天一样,他没意识到他周围早已围满了一圈人。他的老伙计们招呼师傅,师傅不声不响地观看这新的奇迹:一个辉煌的亚当,一个上帝亲手直接用生命凿出来的、堕落前的亚当。若昂不存在了。在梦中摆弄粗糙材料的不再是他自己的手;他看见一双手、已经不由他支配的手在准确地操作。他放下锤才认出这双手。
我不由自主地急忙说出故事的结尾,如同人们毅然打断告别时的激动情绪。
“全体伙计们对他的作品赞不绝口,他获得师傅的职位,是吧?人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亚当雕像,就像亚眠人没见过如此漂亮的神,夏特尔人从来没见过如此美貌的圣母一样。”这样一件雕像怎么没有列入任何的导游手册中呢?
“瞧,至少还有一件事情您不知道,”老者微笑着说,“请随我来,您就会明白的。”
他领我走进一个已改作雕像陈列室的带拱顶的大厅。在幸免于七百年侵蚀及一个世纪污染的一批雕像中,我立刻注意到一尊雕像受到过人为的破坏。是大革命的后果?损坏是系统的。每一平方厘米都未能幸免。
若昂看着他亲手雕凿的亚当雕像,立刻明白他达到了他的艺术顶峰,任何艺术的顶峰。他还能创造什么呢?如何能超越自己呢?现在,他自己的生命,他不愿意夺走的、他母亲的生命都融化在这雕像里。他日复一日地衰弱下去,这一次,他认为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这还不是最坏的。全城的人在达到绝对顶峰时都停住了。工匠们都意识到无法与若昂的亚当雕像较量,放下凿子;所有接近亚当雕像的人,不论是屋面工、木工、市民,还是拙劣的工匠,都感觉他们的生活停滞了,随着亚当雕像的诞生,出现了一个新世界,这里不再有他们的立足之地。谁想到这样巨大的破坏,谁有这样的力量?师傅若昂,一个妒忌的工匠还是圣母院的最后一个乞丐?管他呢?既然人人都参与进去了。
“教授先生,从此以后,我们生活在绝望的深渊里。在一个经历过美的世界里,必须将美摧毁。这似乎很像幸福。我,我一无所知,我只是一个无知的人,但是您,您有何想法?”
我没有回答。我走近这尊用生命石雕凿出来的亚当雕像。铁锤保留下了一只眼睛,一只睁开的眼睛,一只曾有视力的、栩栩如生的活眼睛。这是为什么? -
2008-01-07
约翰·巴思:《扉页》(候毅凌 译)
[美国]约翰·巴思:扉页
开始:到一半,过了一半,完成了近四分之三,等待结局。想想到现在为止有多可怕:缺乏激情,抽象,职业化,不连贯。而且还会变得更糟。我们还继续得下去吗?
情节和主题:种种观念受污于目前的世界,但仍未被成功地取代。冲突,纠葛,没有高潮。最糟糕的即将来临。一切均归虚无:将来时;过去时;现在时。完成时。最后的问题是,能否将虚无变得有意义?这难道不是最终的问题吗?假如不是,现在就该收尾了。在某种程度上,确确实实如此,这种情形再也无法忍受。
我想她来了。关于我们生活的故事。这是最后的检验。试图填补空白。唯一的希望就是填补空白。要么将无法面对的抹去,要么就填补空白。用词或更多的词,否则我将用空白来填补空白。①是的,这话她已经说过。可我还得想。现在怎么办?所有的一切都被说过,被反反复复地说过;我象你一样对此感到厌烦:没的可说了。那就说没的可说的。
有什么新鲜的吗?没有。②
老一套但却惊人的开场白。抱歉,如果我是在打断文学的进程,她说,语调里透着附加修饰语③中的幽默自嘲味儿,可实际上不过是在以守为攻地遮掩一份奚落,只是遮得有些捉襟见肘。冲突已经有了,虽然在细节上还不明朗。标准的冲突。让我们掠过具体细节。你想要我怎么做?这次故事会变成什么样?还是老调重弹的故事。刚才在想我得搞清楚你是否还在场。在此之前。什么?就在这里停住。太迟了。我们就不能重新开始吗?过去的已经过去。相反,永不复返的却永恒于现在。未来呢?空白。所有这一切只是填补。持续着。
情形依旧。什么意思?不出那动名词④的范围。这话又该怎么讲?你以为我的意思是填补空白吗?我干吗要这样以为?可另一方面,我又干吗不这样以为呢?你何以认为我就不会转而填补空白呢?这算什么样的交谈啊!你是想继续呢,还是我们就在这会儿打住?犹豫。这我也不在乎了,反正要不了多一会儿谈话也就该完了。可情形愈发糟糕起来。不管发生什么,结局将会枯燥之极。至少让我们认认真真地谈上这么一回。是对话还是独白?从开始到现在是怎么来着的?别问我。在这迟暮时代有什么可说的?让我想想;我在尽力地想。老调重弹的故事。或者。或者?沉默。
这倒并不太糟。沉默。有更糟的事。说出三样来。这样,那样,另一样。一些选择。谁说过有选择?
我们再试一下。这就是我一直在做的事情;你脑子里空白的时候我却一直在想。我们生活的故事。不过,这可能是最后的纠葛。结局可能是激烈的。这话以前有人说过。谁在乎呢?让结局沉闷好了;无论什么都比这样好。
过去没这么糟过。过去没这么复杂。甚至令人愉快。对谁而言?对于我们俩都这样。做什么?把冲突搞复杂。我烦这么做。那还做什么呢?完成这个句子,如果我可以提一个讨厌的话题的话。这在以前从来就不是个问题。现在可不成了;我们就是对付不了这个问题。你填不了空白;我也填不了空白。或者说不愿意。这就是我们要谈的吗——倒人胃口的文字问题?这将是我们最后的谈话了。干吗就非谈不可呢?你在注意听吗?有种你现在就停下来!永远别激绝境中的人。接着说,平静地,一句句来,象惯犯服刑那样。⑤象什么?这是个常见名词。或者另换个常见名词。听好喽。或者说,象个积习难改的编谎家,靠耍笔杆子为生——换句话说是往绝路上走。天呐,这是说什么呀!还没说到点上呢。那就接着编吧。
我们现在已经过了一半了,正如我一开始就说过的:青春的活力,天真的讲述,充满信心的情节发展——所有这些都已成了明日黄花。今天的我们是多么老于世故啊。我将无视她的存在,他郑重宣布,接着又说下去。在这缺少人性、穷尽而竭、终极性以及可用诸如此类的修饰词形容的时代,所有的人文价值都在沉沦,且不说爱、体面和美,就连同情和清晰都成了不过是用来完成句子的主语补足语……
这就算一篇故事?是一篇故事,他平静地答道,或者说将会成为一篇故事,假如作者能完成它的话。我想你的意思是如果不被打断的话,她插了一句。我什么也完不成;这是我的最后口号。不过,正是这些打断才把它变成了故事。将冲突进一步升级。请让我重新开始。
从前,你会为一些偶得的妙语和出色的技巧而感到满足:不期而至的意象、不落俗套的精当措辞、令人难忘的比喻——这样的比喻回味起来其涵义愈显深幽蕴藉——就象任何一个令人难忘的比喻。谁快来刹住我。或者是引人入胜的对话,不妨这么说吧。譬如?
你为什么会认为,她问道,能识文断字的人——譬如我们这样的——之所以说起话来象小说里的人物,是由于受了常见于19世纪小说对白中的花样多得令人透不过气的长分词短语的影响呢?甚至连对白中的口头禅都不落下,她又加了一句,口气里带着挖苦的厌恶。别借她的嘴说话。老一套的故事,就这点来说还是个老式的故事。即使我用这支闲笔杆子来填补空白也无济于事吗?那又有什么新鲜的,不过是凭空捏造事实罢了。这至少也算两下子。每个故事都是用红墨水⑥写成的,即以实化虚。这想法整个儿就错乱。
因此也就不必太计较。
现在没法回头了,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一切都完了。说出8个例子来。故事、小说、文学、艺术、人道主义、人性、自我本身。等一下:故事还没完。还有,你和我也完了,对吗,霍沃德?玛莎轻声问道,她的讥讽掩藏于她迟疑惊愕的目光中,似乎不由她意志为转移地正冲着他手里那件闲着的工具闪烁着。的确是在掩饰;把那玩艺儿搁一边去吧!“闪烁”修饰什么?一个不会把副词用作动词的人至少应该说得正确。
故事进展中的一个紧张时刻。知道吗,叙述者宣告道,我们不清楚——尤其在当今——结局会多近,而它一旦到来我们也未必意识得到。谁能说宇宙末日有多远?或者,就拿那种曾经还讲得了的故事里的两个人物来说吧。风花雪月,文学类别、代表性系列中的第三项,第四——所有一切历经荣枯,不是吗,从原始和古典经由矫饰和巴洛克直至抽象、程式化、非人化、晦涩不明、空白。还有你和我,罗兹玛丽?爱德华。突然被打断!耐心叙述者估什他的听众不再对他抱有希望。相反。可他对那个常用名词几乎了无所知,那名词在她的开孔内衣里的随你管它叫什么的里面藏了好几个月。这是衬裙。意思是一样的。我想我梦见她每天晚上都把它取出来。那不是衬裙。她看着它,叹气,叹得似乎一夜甚于一夜。这该算是有趣的吗?这世界也许会先于这个句子结束,或者,只是先于某个人的生命。和/或者另外某个人的生命。我是打着比喻说。这句子结束了吗?差不多了。在到达结尾之前没法说一个句子会有多长。听起来似乎有谁想填上空白。所有这些胡言乱语到底是什么意思?
也许并非就是胡言乱语。不管怎么说,这胡言乱语也即刻就要完了。叙述者刚才说话的时候,事情已经过时了一段时间。假如可以原谅我们极不愿承认这种情况的态度,那么事实是,就拿这该死的世纪来说吧,它正临近四分之三的标记;再拿这个不起眼的故事里的人物来说吧,他们也同样过了盛年,如同戏过了高潮,快演完了。那么,他妈的就让我们落幕吧。且慢,且慢,我们还有以下三种可能,至少是理论上的。狗屁。先别动,现在填补空白还为时过早。我希望这故事不会长。
比它看上去要短。它看起来没完没了。谢天谢地,它不是长篇小说。长篇小说是谓语形容词,正如讲述往昔岁月的天真轶事,那时候还能明白一点生活是怎么回事,而主语通过联结词加入进来以作补充。今非昔比了,就象你确实说过的那样。我记得前面提到过一些可能性,说是有三种。第一种是更新:在成为一种解数已尽的自我戏仿之后,也许一个形式——什么的形式?无论什么的形式——有可能从它自身的尸灰中脱胎换骨地更生出来。一个令人腻味的展望。第二种可能性我相信更诱人但在这迟暮时代几乎不可能,那就是任何老朽的东西都将被充满活力的新东西所取代:长篇小说和短篇故事的死亡,他继续声明道,未必就是叙述艺术的终结,也不必以消解一个耗尽的空白去填补空白。一条路的尽头也可能是另一条路的开始。那将于我大为有利。而你也可能发现这场革命不象你所想的那样滴血不见。我们要不要试试?永远别招惹一个已经腻烦到耳根子的人。
最后的可能性是个权宜之策,这点可以肯定,这个所谓故事的自命叙述者接下来承认道,对他的听众表现出来的带有敌意的不耐烦置之不理。可什么又不是权宜之策呢?每个完成了的句子都是向结尾走近了一步。也就是说,每过上一天就少一天。我想,这是看事情的角度问题。接着说。我是在说着。才不管是不是有人在听呢。这最后的可能性就是要使终极、枯竭、令人动弹不了的自我意识以及沉积历史的形容词负荷……说下去,说下去。使终极转而与其自身为敌,从而推陈出新,化谬为信,而从本质上说,推陈出新又是不可能的。这实在是个令人倒胃的见解!你倒是说说看,这种想法叫每个人头脑中最具共性的思维如何消受?我们已经走到这般地步了,是不是?瞧瞧我们一起走了有多远。难道我们就不能继续走到头吗?我看不行。甚至再来一个句子都嫌多。人只有相信结局还离着老远时才这么想;而实际上结局可能随时就会到来;我也奇怪它居然在此之前还没到来。什么事儿都是一经惦记就来不了。
沉默。我想还有第四种可能。沉默。全身麻醉。自我灭绝。沉默。
历史性和自我意识,他断言道,一方面是不可避免的,甚至还应珍视,但另一方面对于率真和自发始终是致命的。也许形容词句号。不管是在一个民族中,还是在一门艺术中,或是在一场恋爱中,加上这第四种可能也许能减弱第三种可能的终极性。看在痛苦的人类的份上,别再高谈阔论下去了。已经结束了。这故事呢?这里面有情节吗?所有这些到底要讲什么?
没有高潮。故事就在那儿。完了吗?还算不上。我们生活的故事。事实上,小说中的最后一个字。我选择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是为了反映某种兴趣,从这一技巧的种种特性(诸如一般说来不能容忍的自我意识、抽象和空白)到叙述者和他的同伴的脾性及其处境,尽管显而易见地存在着叙述者及其同伴彼此被误认的可能性。职业事故。就象你看到的,这种技巧是先进的,然而人物的情形却是传统意义上的戏剧化。既然是这样一种情况,何妨让他们中的一位,或者说有可能被误认的他们中的一位,以守旧的方式作一番灌注不合时宜之情的长篇演讲呢?当然。
我平静地开始,虽然我的声音也许会讲着讲着就升高起来。有时候事情看起来就好象在顷刻间变得全然不同而且变得更为美妙。让这时代见他吗的鬼去吧,我们还是要这样一个男人:精力旺盛、充满自信、敢作敢为、足智多谋、形容词、形容词。我们还是要这样一个女人:充满生气、心地宽厚、忠诚、温柔、形容词、形容词。这样的男人和这样的女人同这个可怜的故事里的男人和女人一样可信,而且远为真实得多。他们仿佛就住在我们屋子的某个房间里,只是我们找不到那房间的门,不过那房间离我们之近连他们说话的回声都听得见。经历使他们变得明智而不是看破红尘;知识把他们变得成熟而非酸腐;在他们40多岁、50多岁,甚至是60多岁时,他们比在20多岁时更欢愉,更坚强,更真诚;对于那些20来岁的年轻人他们只是怀有慈爱的同情。下面怎么说?为什么这个故事里的一对男女就不那么容易想象虚构出来?上帝啊,可我实在腻烦卖巧的反语。恶心得犯病!用类似的话来说上它一串!这最后一招的念头,它已经死在子宫里,请原谅打这么个比方。一次错误的怀孕,请原谅打这么个比方。不过,假如那全是我的错的话就让上帝惩罚我。承认你的那份过错。你瞧,我是想就目前的糟糕情形做点什么;因此有了这个故事。形容词在“故事”这个名词里!沉住气。你告诉我光谈论故事而不干干脆脆地讲故事本身是自己败自己;但在我讲故事的同时供认我正在讲故事恰恰是问题的要点所在。自我挫败意味着有个胜家,而这胜家若非空白,在你看来又是谁呢?那是仅存的胜利。对吗?前进!眼睛睁开。
不。走出镜子迷宫的唯一办法就是闭上眼睁伸出双手。让一个骁勇的比喻带着走,我想,比如一个明喻。
只有一个方向进入。呃。我们必须凭空弄出点什么。不可能。神秘主义者就行。不仅把矛盾变为悖论,而且利用它,从而继续生存和谋业。别就这话来打赌。我在拿我的还有你的老套话打这个赌。这话该怎么讲?继续反驳下去;每一次否定都是多喘一口气,每个字都使我们向结局更近一步。
很好:写这个所谓终极性的故事是一种艺术化填补空白的形式,或者,是形式的一种艺术形式,要是你同意这么说的话。我不同意。我的意思是,同样的思想,不过是用其它方式表达罢了。就我看来,讲故事的人的选择是一连串的最后词语,如同一个正在变得年老色衰的女演员频连不断地作告别演出;或者是确确实实的空白。我是说字面意义上的填补空白。这是一个测验吗?可前一种情况本身就可鄙,而当周围的世界漠然耸肩,照行其事的时候,后者亦势必令人不屑。正如这样一种情况:若是状语从句⑦中所说的具有明显的比拟性,人们也会同样这么做。实际情形是,叙述者已将自己叙述进了一个死角——一种令人啧啧叹惋甚于催人号啕而悲的情形。而由于他的处境荒诞他便说这世界荒诞。一些作家文思枯竭并不会使写作遭到废弃。这时,他俩都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这时,他俩都情不自禁地表露出憎恨来。每个女人都在她的吊袜带附近藏着一柄利刃。所以,缴她的械,且这么说吧,别把自己阉割了。这时,他俩都难以自禁了。我们是不是终于到了紧要关头?还差一点儿。哪里有生命哪里就有希望。
没有希望。这不起作用。但唯一的办法就是弄出一个办法。那不是办法。除非我当它是。只管试一下;停止谈论它,停止说话,停止!永远别激惹一个绝望的男人。或女人。那样做会把一个平常比喻的第一部分逼至同一比喻的第二部分。讲、讲、讲。是的是的,继续,我认为文学从来不可能成功地处理抽象,譬如象雕塑那样,事实是这样吗,真是会挑时候来提这样的话题,败兴,正是如此,那就说说你的高妙理由。是这样,因为木和铁具有原赋的本色魅力和最高的现实性,而文字则一开始就是人为的,专为表达而创造出来。说下去,请继续说下去。我是在说着。别激人。好了,好了,这就说下去,如果你把一些铁杆焊接组合成比方说抽象的形状,你还是能看到真正的铁,可要是把文字抽象地排列组合那你看到的只能是胡言乱语。胡言乱语并没错。举个例子。接着说呀,该死的;比如说直线型情节,比如说冲突的解决,再比如说明确的宗义,诸如此类,它们很可能是些过时的观念,实际上它们也确实是,在这迟暮时代无疑是维持不住的,毫无疑问,但事实上我们依然是在比方说遵循着时钟和日历过日子,虽然四季循环不止而我们世俗的人类时间却不会;我们逐渐衰老,变得疲倦,我们想世事曾经如何或可能会是如何以及现在又是如何,事实上,事实上我们变得恼怒、绝望、束手无策和无话可说。
说下去。不可能。我在说着,现在太晚了, 再走一步我们就完了,你和我。犹豫。事实是你在逼我走向结局,事实是人们依旧过着日子,尽管这种日子平庸、单调和短暂,比你想象的要短暂,他们各有性格和动机,而这些都是我们根据他们的外表、言行及其他方面来揣测的,多多少少总是不尽确切,你没在听,那就说下去,你以为我在干什么,人们依旧投入爱,依旧脱身而出,是的,进去又出来,出来又进去,他们相互取悦,相互伤害,事实不正是如此吗,而且他们多少是以通常的戏剧性方式做着这些事,不管是否合乎时尚,说下去,我是在说着,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在这他妈的该死的世界上——请原谅这些形容词——依然是最有趣的而且是最重要的事情。而这,亲爱的,便是作家在这形容词形容词时代,在这形容词形容词同上名词⑧上必须找出种种法子来写的东西,否则他们的——也就是说我们的——讨厌的自我意识将会把他们——也就是说我们——带到眼前这一地步,直截了当地说,我正打算这么做,请你好歹就这一回用通俗易懂的英语说吧,这正是我要说的意思,我和我这该死的扫兴的名词,⑨我和它正在彼此驱使对方去填补空白。
再见。完了吗?难道你不会体会言外之意吗?再多走一步。再见犹豫再见。
空白。
噢上帝逗号我憎恨自我意识。我鄙视我们走到这一步情形;我讨厌我们令人讨厌的讨厌,讨厌我们的所在我们的时间我们的处境、我们令人讨厌的艺术以及这个同样令人讨厌的必要的故事。我们生活的空白。快完了。让结局早点到来并且出人意料,没有痛苦,要是可能的话,至少要快,最重要的是要早。现在现在!它到底将怎样
注释:
①原文为……"otherwise I'll fill in the blank with this noun here in my prepositional object."此句中所说的“介词宾语中的名词”即in之后的“the blank”,因中英语言文法不同,只得取意译出,但为体现原文语言风格,在此注出,忝作比照。
②这里的“没有”是个模棱两可的回答,既可理解为:没有什么新鲜的,亦可理解为:要说新鲜,那就是“没有”。
③指“如果我是在打断文学的进程”一语。
④这里的“动名词”指“填补”(fill in)。
⑤英文中的“sentence”一词既可作“句子”解,也有“刑期”的意思,这里是一语双关。
⑥用红墨水记帐表示亏空,是为取意所在。
⑦这里的“状语从句”指上句中的“当周围的世界漠然耸肩……的时候”。
⑧“同上名词”指上文中提到的“世界”。
⑨这一名词指“自我意识”。
(录自《外国文学》1997年第2期) -
2008-01-07
弗兰克·奥康纳:《小当家》(林六辰 译)
[爱尔兰]弗兰克·奥康纳:小当家
我醒来时听到楼下厨房里妈妈的咳嗽声。她已经咳嗽好几天了,但我并没有太在意。我们当时住在老约尔路上,就是那条老的通向东科克港的山区公共马车路。她咳嗽得很厉害。我穿好衣服和袜子,没有穿鞋就下了楼,在清晰的晨曦里我看到她托着身体的一侧,瘫坐在有扶手的小藤椅里,她并不知道我在望着她。她在生火,但没有点着。看到她那疲惫无助的样子,我心里不禁感到一阵酸楚,于是跑了过去。
“你怎么了,妈妈?”我问道。
“过一会儿就好了,”她回答说,强装着微笑。“这些柴火太湿,烟呛得我直咳嗽。”
“你回床上去吧,我来生火。”我说道。
“啊,你怎么能行,孩子?”她不安地说,“当然,我还得干活。”
“你身体那样咋能干活,”我说道,“我不上学了,在家照顾你。”
说来也好笑,女人是谁的话都听,哪怕只是个10岁的孩子。
“你要为自己沏杯茶,我过一会儿就好了。”她内疚地说,站起身来,踉跄着爬上楼梯。这时我才知道她一定病得不轻。
我从楼梯下的储藏室弄来了更多的柴火。妈妈是太节俭了,不舍得放柴火,所以火老是生不着。我用了一整捆的柴火,很快火就着了起来,而且非常的旺,我放上了水壶。这时我先给她烤面包片,因为我以为一天里无论什么时候最好都要吃热的奶油面包片。然后我沏了茶,用茶盘给她端了一杯。“你看可以吗?”我问道。
“你是不是少剩下一点儿开水?”她迟疑道。
“太浓了,”我笑嘻嘻地附和道,心里想着圣徒们在他们诸多的磨难中表现出来的忍耐性。“我把它倒掉一半。”
“人老不中用了。”她叹息道。
“这是我的过失。”我说着,端起了杯子。“都怪我没记性。你坐起来的时候披上你的披肩。我要不要把天窗也关上?”
“你行吗?”她怀疑地问道。
“没问题。”我回答说,搬了把椅子过去。“待一会儿我再去跑腿办别的事。”
我一个人在窗户边吃了早饭,然后走到外面去站在大门口前望着路上去上学的小伙伴们。
“快一点,沙利文,要不你就迟到了。”他们吆喝说。
“我今天不去了,”我回答说,“妈妈生病了,我得在家里照顾她。”
我无论如何也不是个坏心眼儿的孩子,但我喜欢拿自己称心的事与别人的不幸相比。接着,我又烧了一壶水,收拾好餐桌,然后才到阁楼上取了提篮、一张纸和一支铅笔。
“我现在就去办别的事,你最好把它们都写下来。”我对妈妈说,“要我去请医生吗?”
“唉,”妈妈不耐烦地说,“他只会让我上医院,我能去吗?还是你到药店买点好的速效咳嗽糖浆吧。”
“你把它写下来,”我说道,“要是不把它写下来我会忘的。把‘速效’二字大写。主餐吃什么?鸡蛋?”
因为煮鸡蛋是我唯一能够凑合做的,所以我想应该是鸡蛋。但是她要我也买点香肠,万一她能够起来做的话。
途中路过学校。对面是山,我上了一段山路后便停了下来。站在那儿静静地欣赏着学校,足足有10分钟。展现在眼前的教室、校园和大门如同一幅画,自成一体,一片静谧,惟独能通过敞开的窗户听到从里面传出来的嘈杂声,还能看到教师丹尼·德莱尼手拿拐杖背着手走进前门的身影,进门时他还又扭过头来看了一眼外面的世界。我可以站在那里一整天。就当时所有的乐趣而言,无论是深奥的还是简单的,那是最有趣的。
一回到家,我就急忙上楼,发现明妮·瑞安和妈妈在一起。她是个中年妇女,知道得非常多,也爱说闲话,还很虔诚。
“怎么样,妈妈?”我问道。
“还好。”妈妈回答说,面带着微笑。
“那你今天也不能起床。”明妮·瑞安说道。
“我把水壶放上给你沏杯茶去。”我对明妮·瑞安说。
“好吧,还是我自己来。”她说。
“啊,你放心,明妮小姐。”我轻松地说,“我能行的。”
“哎呀,这孩子多好啊!”我听到她轻声地对妈妈说。
“乖得很!”妈妈说。
“像这样的孩子可不多,”明妮继续道,“现在街上的孩子们与其说是基督徒还不如说是野蛮人。”
到了下午,妈妈要我出去玩,但我并没有走远。我知道,一旦我走远了,我就管不住自己。我们家的房子下边是深谷,兵营的训练场就坐落在一块可以俯视深谷的白垩石悬崖上,再往下走,谷更深了,在树木葱郁的小山丘间有着磨坊的贮水池和潺潺的流水——它们是像落基山、喜马拉雅山,还是苏格兰高地,任凭你去想象。一旦到了那里我就会忘掉现实世界。于是,我索性坐在我们家房子外的一堵墙上,每隔半个小时就跑进屋去看看妈妈怎么样,有没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做。
天黑了,路灯亮了,街上的报童在吆喝着卖报。我买了一份报纸回家,点亮了厨房的灯和妈妈阁楼卧室的蜡烛,试着给妈妈读报纸,但并不很成功,因为我只会读单音节的词。可我毕竟是在努力让妈妈高兴,而妈妈确实也很高兴,所以说我们配合得很好。
后来,明妮又来了。在她走的时候,我送她到门口。
“如果她明天一早还没有好转的话,我想我就得去请福乐瑞医生。”她扭过头来说道。
“为什么?”我吃惊地问,“难道妈妈的病情加重了吗,瑞安小姐?”
“啊,我不是这个意思,”她故作镇静地说,“但我害怕她会得肺炎。”
“可是他会送她上医院的,瑞安小姐。”
“哎呀,他也许不会,”她耸了耸肩说,并随手拉了拉身上的披肩。“但是,即使送她上医院,不比耽误了治病好吗?家里没有威士忌吧?”
“我去买。”我马上说。我知道大人得了肺炎会怎么样,接着他们的孩子又会怎样。
“如果你能让她喝点热的威士忌,再加上少量的柠檬汁,她也许就没事了。”明妮说。
妈妈说她不要喝威士忌,担心太花钱,但我是那样的害怕肺炎,决意要去买。当我来到酒店时,那里挤满了人。他们让开一条路使我来到柜台前。我还从未到过酒店,所以心里很害怕。
“喂,我的老伙计,”一个大汉对我喊道,还冲着我魔鬼似的呲牙咧嘴地笑。“上次见到你到现在有10年了吧。想要点什么?”
我的好朋友鲍勃·康奈尔曾经对我说,有一次他向一个醉汉索要半克郎的硬币,那个醉汉居然给了他。我一直在想有机会自己也要试一下,但当时却不想开口。
“我要给妈妈买半杯威士忌。”我说。
“哦,好个不要脸的家伙!”那人说,“还装蒜呢。说是给他妈妈买,我上次见到他时,他是被抬着回家的。”
“没有,”我气愤地喊,“是给我妈妈买的,她生病了。”
“啊,别缠着那孩子,约翰尼。”酒吧女招待说。她把威士忌递给了我。我心里依然很害怕周围的人,就匆匆离开酒店去买柠檬了。
妈妈喝了热的威士忌酒便入睡了。我熄了灯也上床休息,可就是睡不着。我后悔在酒店里没有向那个人要半克郎的硬币。夜里好几次我都被妈妈的咳嗽声惊醒。当我走进她的房间,一摸她的头,是那样的烫,而且还说胡话。尤其是在她连我也不认识时,我更是害怕极了。我躺在那儿难以入睡,心里想要是妈妈真的患了肺炎我又会怎样呢!
第二天早上,妈妈的病情一点儿也没有好转,我心里越发地害怕。我已经做了所有我能做的,可是感到非常的无助。我生着火为她做了早饭,但是这一次我并没有去站在前门口看其他的伙伴们上学,我的心里特别嫉妒他们。因此,我便到明尼·瑞安家去报告妈妈的情况。
“我去请医生,”她坚定地说,“弄清楚病情总比吃后悔药要好。”
我需要先到济贫法监护人那里领一个免费证,然后再到药房去取药,药房在学校那边的深谷里。之后,我还要回到家里准备招待医生。我需要为他摆放好洗脸水、香皂和一条干净的毛巾,还要给他弄饭吃。
医生是在饭后才到的。他人胖胖的,大嗓门,像所有医疗行业里的醉汉一样,被认为是“科克郡最聪明的医生,如果他能注意一点自己形象的话”。好像那一天他就不太注意自己的形象。
“你怎么去取药呢?”他叽里呱啦地说,坐在床上,膝盖上放着处方。“现在唯一开门的是北药房。”
“我去,大夫。”我立即说,幸好他没有提上医院的事。
“路很远的,”他半信半疑地说,“你知道路吗?”
“我会找到的。”我说。
“小家伙不简单呀!”他对妈妈说。
“哦,世界上最棒的,大夫!”她说道,“一个姑娘也不过如此。”
“是啊,”医生说,“照顾好你的妈妈,她对你将来会有好处的。我们现在好像无所谓,感觉不到。”他转向妈妈补充道,“到末了我们会后悔一辈子的。”
他要是没说那些话就好了,它们跟我当时的心情太吻合了。更糟糕的是,他甚至没有使用我为他摆放好的香皂和洗脸水。
妈妈告诉了我上北药房的路线,我把一个用草纸裹着的瓶子夹在胳膊下就出发了。先是上山路,穿越一片居住密集的贫民区,到达坐落在正山顶上的兵营,经过市区,再下坡,两边是高墙,直到它突然变成了一条石径,旁边是公司的红砖房子,再往下走石径变得越来越陡,一直到谷底小溪边的酿酒作坊,对面山坡上是一片乱哄哄的蜂窝似的房子,由低向高沿着坡势一直上到圆突突的山顶上,举目平视可以看到山顶上耸立的大教堂紫色的沙石塔和香顿教堂的石灰石尖顶。
如此宽阔的视野,阳光很难一下子普照,它只能像蔓延覆盖大草原一样先把一排排房顶照得明亮, 然后再深入到灰暗的大街小巷,把光芒撒在吃力地拉着车上坡的马匹身上。望着眼前的风景,我把身子靠在矮墙上,心里想到一个人要是没有烦心的事该多快活。我叹了口气,恋恋不舍地离开那里,一路小跑着下到山底,然后绕着大教堂后面阴影下的甬道石阶向上攀登,这时的大教堂显得非常之大。我有一个便士,是妈妈为鼓励我给的,我决定在办完事后,到大教堂去买支蜡烛为圣母玛利亚点上,好让她保佑妈妈早日康复。我心里想,在距离上天咫尺之遥的真正大教堂里祈祷,肯定是会更灵验的。
药房是一个地方不大又十分简陋的长廊,一侧放着个长凳,尽头有个像火车站售票处一样的窗口。一个身披绿色毛呢披肩的小女孩坐在长凳上。我敲了敲窗户,一位衣着破旧看上去满脸怒气的人开了窗户,没等我把话说完,他二话没说就从我手里夺过瓶子和处方,“砰”的一下关上了窗户。我等了一阵子就又用手敲了起来。
“你还需要等候,小朋友。”那女孩马上说。
“为什么还要等?”我问道。
“他需要配药,”她解释道,“你还是坐下等吧。”
我坐了下来,很高兴有人做伴。
“你从哪儿来?”她问道。听了我的回答,她补充说,“我住在布拉尼胡同。你是给谁取药?”
“我妈妈。”我回答说。
“她怎么了?”
“她咳嗽得厉害。”
“她可能得了肺痨,”她若有所思地说,“去年我姐姐就是死于肺痨的。我今天取的是给我另一个姐姐吃的补药。她需要一直吃下去。你们住的地方好吗?”
我给她讲了我们那儿河谷的情况,她也给我讲了他们那儿附近的一条河。按照她的描绘,他们那儿好像比我们那儿还要好。她是一个讨人喜欢又爱说话的小女孩。我竟然忘记了时间,直到有人再次把窗户推开,并塞出一瓶药来。
“杜利。”那个衣服破旧的人喊了一声,又把窗户关上了。
“喊我呢,”小女孩说,“你的还需要再等一会儿才会好呢!我在这里等你。”
“我有一个便士。”我炫耀说。
她一直等到我的瓶子也被塞了出来,然后陪伴着我一起走到通往酿酒作坊的台阶处。路上,我买了一个便士的水果糖,我们坐在医院旁边的台阶上一起吃糖。那儿真美,身后是香顿教堂尖顶的塔影, 还有那俯临高墙的小树,金灿灿的阳光照在我们身上,把我们俩在一起的身影投射到路上。
“咱们尝一下你瓶子里的药吧,小男孩。”她对我说。
“为什么?”我问道,“你不能尝你自己瓶子里的?”
“我瓶子里的特苦,”她说,“补药的味道很苦。你愿意的话,可以尝尝。”
我尝了一口马上吐了出来。她说的没错,她的药是很苦。于是,我只好让她尝一下我瓶子里的药。
“棒极了,”她喝了一大口,高兴地说,“咳嗽药几乎都是好喝的。尝一尝,好吗?”
我喝了一口,感觉她说得很对。味道很甜,黏糊糊的。
“让咱再来一口。”她激动地说,一把将瓶子抓了过去。
“那样会喝完的。”我说道。
“不对,不会的,”她笑着说,“你的瓶子里好多呢。”
不知为什么,我再也无法拒绝她。我像一条脱离了锚索的船只漂泊到了另外一个陌生的世界,周围全是尖顶、高塔、树木、台阶、阴凉下的胡同和长着红头发绿眼睛的小姑娘。我自己喝一口,让她喝一口。后来,我心里害怕起来。“快要喝完了,”我说,“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喝完它,回去就说瓶塞脱落了。”她回答说。又一次,我听起来觉得她说的似乎很有道理。我们俩就这样她一口我一口地把瓶子里的药全部喝完了。当我看到手里的瓶子像从家里来时一样空时,又想到自己非但没有兑现对圣母玛利亚的承诺,反而把一便士的钱买成了水果糖吃,心里顿时感到非常的懊悔。原来她一直贪图的是我瓶子里的咳嗽药,都怪我自己没有及时识破她的诡计。我用手抱着头哭了起来。
“你哭什么呀?”小女孩吃惊地问。
“我妈妈生病了,我们还要偷喝她的药。”我说道。
“啊,别哭哭啼啼的!”她轻蔑地说,“你只需要说瓶塞脱落了。当然这样的事情谁都有可能遇上。”
“我许诺要为圣母玛利亚点上一支蜡烛,结果却把钱给你买糖吃了!”我尖声地叫嚷道,突然从她手里夺过空瓶,哭泣着沿路跑开了。这时,我只有一个逃避的办法,一个希望——那就是寄希望于出现奇迹。我回到大教堂,跪在圣母玛利亚的神龛前,请求她宽恕我花去了那一便士的钱,向她许诺再有第二个硬币时一定要为她点上一支蜡烛,但愿她能使奇迹出现,在我回到家里之前让妈妈的病就已经好了。之后我痛苦地蹒跚着回家,一路上山。这时,夜幕已经降临,白天里乱哄哄的山坡变成了空旷、陌生和严酷的世界。此外,我感到非常的难受,心里甚至想到有可能会死掉。从某种意义上说,死了也好。
回到家里,听到厨房里静悄悄的,又看到壁炉里的火已经熄灭,猛然间我又回到了残酷的现实中,圣母玛利亚使我失望了。哪里有什么奇迹出现,妈妈仍然躺在病床上。突然,我号啕大哭起来。
“怎么回事,孩子?”妈妈吃惊地在楼上喊道。
“我把药给撒了。”我大声哭着说,跑上楼梯,一头扑在床上,用被子捂住了脸。
“哦,原来为这事!”她吃惊道,松了口气,用手抚摸着我的头。“没事吧?”她又说道,又过了一会儿,“你头烫得很。”
“我把药给喝了。”我嚎叫道。
“啊,都怪我,”她喃喃地安慰道,“可怜受苦的孩子呀!我不该让你一个人走那么老远的路,结果还是空手而归。快脱下衣服,就在这儿睡吧。”
她起了床,穿上拖鞋和外衣,我坐在床边,她为我解开了鞋带。可是她还没来得及给我脱鞋子,我就已经睡着了。我没有看到她穿衣服,也没有听到她出门的声音。但是,过了一会儿,我感到有人在抚摸我的额头,睁开眼一看,明尼·瑞安低着头在看我,而且还在笑。
“啊,不会有事的,”她说道,拉了一下身上的披肩。“他睡上一宿明天早上就好了。天知道,沙利文太太,倒是你应该躺在床上。”
我知道她那是对我的一个评判,可我又能怎样。后来我看到妈妈手里拿着蜡烛和报纸走了进来,我冲着她微笑。她也笑了。明妮·瑞安可能会非常看不起我,但其他的人可能不会。毕竟,奇迹最终还是出现了。
(录自《外国文学》2005年第4期) -
2008-01-07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露茜之死》(刘向军 王丽莉 译)
[加拿大]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露茜之死
几个儿子都已经长大成人,丈夫罗布也已去世,洛伊丝便将家搬到一处刚开发的滨水公寓。现在她生活得安闲自在,再也不用为修剪草坪而忙碌,也不用为常春藤那些细小的尖枝利爪钻进砖缝而担忧,更不用为松鼠在阁楼上到处乱咬乱啃而烦恼。是不是电线上的绝缘皮层又被咬坏了?空寂的房子又发出什么怪声了?她的新住宅搂里安装了保安系统,唯一可见的花草都养在日光浴室里。
洛伊丝的公寓比较大,能挂得下她全部的绘画收藏,她很高兴能找到这么大的公寓。现在她将这些画上下左右并排挂在墙面上,这样的布置比以前更加紧凑,虽然是挤了点,但呈现出一派欧式风格。这与以前风行的室内布置风格不同,为了不使画在房子里太抢眼,以前的人总是把画像这里一幅那里一幅地分开挂,长沙发上挂一幅,壁炉上挂一幅,前厅里挂一幅。要知道,挂画与布置家具不一样。
这些画虽然不大,但价值很高。其中有的是油画,有的是素描。当初洛伊丝买下这些画时,那些画家还默默无闻,现在可不同了。后来这些画有的印在邮票上;有的印成丝网印刷品,悬挂在中学校长的办公室里;有的出现在拼图玩具上;有的被公司选中,印成精美的日历画,作为圣诞礼物送给普通客户。这些画家的创作大多集中在20年代至40年代,他们的作品都是风景画。洛伊丝有两幅汤姆·汤普逊的作品,3幅A.Y.杰克逊的作品,另外,劳伦·哈里斯、亚瑟·里斯默、J.E.H.麦克唐纳德、大卫·米尔恩的作品各一幅。
这些画都是洛伊丝一手选购的。罗布对艺术不感兴趣,他觉得只要墙上有点东西就行。房屋装饰方面的事也由洛伊丝说了算,当然,费用都由罗布出。由于这些收藏,洛伊丝的朋友们——尤其是异性朋友——都赞扬她在艺术品投资方面有一手。
但洛伊丝当初购买这些画可不是为了投资。她买画完全是因为她 想拥有这些画,是这些画里面有什么东西吸引她,尽管她当初说不出究竟是什么。那不是安宁,她从这些画里没有得到片刻的安宁。每当看到这些画,她都莫名其妙地感到不安。虽然在这些绘画中连一个人、哪怕一个动物都没有,但洛伊丝还是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也许是人,在注视着她。
从9岁起,洛伊丝每年都要参加夏令营,卡皮是夏令营的负责人。这个叫做马尼托夏令营的营地是专为女孩子开办的,虽然算不上最好,但是也不差。只要父母供得起,和洛伊丝一般年纪的女孩通常都要去这类夏令营。这些夏令营大同小异,取的都是印第安人的名字,夏令营的负责人大都待人热情,精力充沛,名字大致都是卡皮、斯基普、斯科蒂等等。在夏令营里,孩子们能学会游泳、航行、划独木舟,甚至还有骑马、打网球什么的。另外,还能学会做工艺品,学会用彩色绳头为她们的母亲编手镯,用暗黄色黏土为她们做大号的烟灰缸——那时候,很多母亲都抽烟。
夏令营要求女孩们一直都要快快乐乐的,早餐时也不例外。可以大喊大叫,可以用勺子敲桌子,甚至在活动休息时还会有人来鼓励孩子们这样做。巧克力定量分发,为的是预防蛀牙和脸上起小疱。晚饭过后,孩子们在餐厅里面或外面围着篝火坐成一圈,这时虽有蚊子肆虐,但会有特别节目,如大合唱。洛伊丝现在还记得《亲爱的克莱蒙蒂娜》和《我的漂亮姑娘长眠于海上》这两首歌,每一句歌词与每一个伴舞动作她都没忘:两手上下摆动代表“大海”,两手一起放在颚下代表“长眠”。这些她无论如何也忘不了,一想到这,她就伤心不已。
虽然马尼托夏令营早已不存在了,但洛伊丝知道这样的夏令营现在还有。这些夏令营没有多少变化——现在有很少东西能保持不变了。如今的夏令营教孩子们做铜塑,还用电烤箱烤制彩色玻璃片,这些玻璃片派不上什么用场。从她朋友们的孙子孙女们做的东西来看,其工艺水准和以前差不多。
后来洛伊丝意识到,当时正值大萧条时期,随后又爆发了战争,人们普遍过着紧巴巴的日子,这时候,马尼托夏令营还能照常运作,卡皮一定是倾尽全力了。假如当时夏令营只面向富家子弟,而不是那些手里稍稍有点钱的人,问题就会少得多。但事实并非如此。看来当时一定有许多老营员都是有女儿的,这样马尼托才会勉强维持下去。马尼托夏令营设施陈旧,室内用具破烂不堪,门窗油漆剥落,屋顶漏水。餐厅四壁上零星挂着那些老营员暗黄色的照片,她们有的身穿肥大的毛织游泳服,丰满的双腿露在外面,有的身着古怪的网球服和宽松下垂的裙子,两臂交叉地站在那里。
餐厅里还有一个从未使用过的石壁炉,上面摆着一个巨大的脱了毛的填充麋头标本,看上去就像要吃人。这是一种吉祥物,名字叫蒙蒂·马尼托。在年龄稍大一些的营员中流传着一个故事,说这个麋头附了鬼魂,当周围昏暗不定的灯关掉或是由于发电机出了故障而熄灭时,它会在黑暗中复活。洛伊丝一开始对它还很害怕,但习惯后就不怕了。
对卡皮也是一样,孩子们只要对她熟悉了就不怕她了。她40岁左右,可能是35,也可能是50。她的头发是浅黄褐色,周围一样齐,像圆帽似的盖在头上。她的头朝前探出,当她迈着大步在营地里转来转去,边巡视边在手里的笔记本上写写划划时,她的头会上下颤动,活像小鸡吃食一样。对于孩子们来说,卡皮就像教堂里的牧师,脸上总是堆着微笑,非常希望一切都顺顺当当的。
洛伊丝第一次到夏令营来时并不喜欢这里。她讨厌餐厅里的吵闹声和敲勺子的声音,也讨厌在大合唱时为了表示玩得开心而大喊大叫——孩子们必须喊叫着唱。在洛伊丝的家里是不提倡大喊大叫的。她讨厌自己得按要求在家信中告诉父母这里很好玩。她不能抱怨什么,因为夏令营要花很多钱。
她不喜欢当着满屋子女孩子的面脱衣服,哪怕是灯光很暗或者是没人注意她也不行。她也不喜欢和7个女孩睡在一间小木屋里,这些女孩有的患了增殖腺炎,有的得了感冒,一睡着就鼾声如雷;有的还做噩梦,甚至还尿床,半夜三更还哭哭啼啼。睡在下铺吧,她觉得太憋闷了;睡在上铺吧,她又怕高,怕从床上掉下来。她很想家,虽然她妈妈每周都给她写信说爸妈很想念她,但她还是怀疑他们比她过得开心。所有这些都发生在她9岁时。等到13岁时她喜欢上夏令营了,她这时已是个老营员了。
在夏令营里,露茜是洛伊丝最好的朋友。冬天时洛伊丝有别的朋友,这时她要上学,身上的羊毛织物让她痒得不得了,下午老早天就黑了。但在夏天时,她的朋友是露茜。
露茜是在洛伊丝第二次进夏令营时来的。这一年,洛伊丝10岁,被分在蓝鸟组。(山雀、蓝鸟、渡鸦和翠鸟——这些是马尼托夏令营给不同年龄组起的名字,是一种图腾崇拜的氏族系统。洛伊丝想,在那时,女孩分组用的是鸟的名字,男孩分组用的是狼等动物的名字。只有某些动物和某些鸟的名字可以用,有一些就不会用,如决不会采用兀鹫的名字,也决不会采用臭鼬、老鼠之类的名字。)
洛伊丝帮露茜打开她的锡皮箱子,把里面叠好的衣服取出来,放在木架上,又帮她整理好床铺。她让露茜在她的上铺睡,自己就睡在露茜的下面,这样她可以盯好露茜。洛伊丝从一开始就知道露茜对许多规定都不会遵守,从一开始她就打算给露茜当好家作好主。
露茜来自美国,来自那个生产连环画册和电影的国家。她并不是来自纽约、好莱坞、布法罗这3个洛伊丝知道名字的美国城市,她来自芝加哥。她的家就在湖畔,她家大门和庭园都向着湖;她家常年雇一个女佣,而洛伊丝家只雇了一个清洁女工,每周来打扫两次。
露茜之所以被送到这个营地(她略带不屑地扫视了一眼小木屋,那种大地方来的人瞧不起小地方的架势使洛伊丝既生气又灰心),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妈妈曾经是这里的老营员。她妈妈曾经是加拿大人,后来嫁给了她爸爸,她爸爸一只眼睛上戴着眼罩,看上去像个海盗。她把皮夹中她爸爸的照片拿给洛伊丝看。那只眼睛是在战争中受的伤。“是因为榴霰弹,”她说。洛伊丝不清楚什么是榴霰弹,她听得很入神,还一个劲地哼着。相比之下,自己双眼都没受过伤的爸爸就太窝囊了。
不过洛伊丝也记得,在有些事情上露茜无法享受。露茜把身上所有蚊子叮咬后起的小包都抓破了,结果只好被送到医务室涂上奥佐诺牌防蚊虫叮咬霜。划船时,她脱掉T恤衫,虽然过了一会管理员看到就叫她穿上了,但她皮肤已晒伤了一大块,浑身通红通红的,只有泳装X形吊带白得耀眼,她让洛伊丝帮她把肩膀上晒伤后起的一层薄薄的皮屑一点一点地揭下来。当孩子们围着篝火一齐唱法语歌《云雀》时,她连一个法语单词都听不懂。露茜和洛伊丝不同,她对自己不知道的东西根本就不在乎。
在第二年和以后的几个冬天里,露茜和洛伊丝保持着通信联系。她俩都是小孩子,那时候,大人们认为小孩子没什么好联系的,于是她们在信中假装以姐妹相称,有时干脆把自己当成双胞胎。洛伊丝对这有点勉强,因为露茜一头金发,皮肤白皙,一对像洋娃娃一样大大的蓝眼睛。而洛伊丝则相貌平平,只是一个有点高、有点瘦、头发有点棕色、脸上长着雀斑的小女孩而已。她们在信中署上LL,把两个L缠在一起,就像毛巾上的字母图案一样。(LL代表洛伊丝和露茜,洛伊丝现在想,是我们俩的名字把我们拉到了一起。洛伊丝·莱恩,超人的女朋友,一位魄力非凡的女记者。“我爱露茜。”现在我们的名字过时了。现在时兴詹妮弗小姐妹,埃米莉小姐妹,亚历山德拉小姐妹,还有卡罗琳小姐妹和泰凡妮小姐妹。)
她们在信里无话不谈,比她们见面时谈得还多。她们在信纸的边上都标上X和O,但等她们在夏天再见面时,还总会感到惊讶。要么就是两人都变化很大,要么就是露茜变化很大。那情形就像看到某人一节一节突然拔高了一样。一开始见面时总是不知说什么好。
但露茜总会有一两个让洛伊丝吃惊的地方,要么就是给她看个什么东西,要么就是炫耀什么。第一年时她带了一张自己的照片,照片上她像芭蕾舞女演员一样身穿短裙,头发在头顶上束成一个结。她还在游泳池边单脚尖旋转,并给洛伊丝示范照片上的动作,还差一点栽到池子里。第二年,她不是跳舞,而是骑马(马尼托夏令营没有马)。第三年,她妈妈和爸爸离了婚,她有了继父,这个继父双眼健全她和妈妈都住进了新房子,只有女佣没变。第四年她们俩从蓝鸟组升入渡鸦组,露茜第一次来了月经,时间不早不晚,正好发生在来夏令营的第一周。两个人从一个偷着抽烟的管理员那里偷了些火柴,黄昏时借着闪光灯的灯光在离营地最远的房子后面生了一个小火堆。这时她们已经能够生各种各样的火堆了,这是从《宿营术》那本书中学到的。她们用这个小火堆来烧露茜用过的一条卫生巾。洛伊丝现在已记不清楚她们为什么要烧卫生巾,也记不清楚那是谁的主意,但她仍然记得,当那白乎乎的东西烧着时,血在火中咝咝作响,她感到极大的满足,就好像她们完成了一种隐隐约约、难以诉诸言词的仪式。
她们没被抓住,从那以后,她们再做出格的事情时很少被抓住了。露茜的眼睛大大的,撒起谎来头头是道。
这一年的夏天,露茜又变了样:懒洋洋的,行动起来没以前那么敏捷了。对于天黑后四处溜达、偷管理员的香烟、私下里偷偷和伙伴们交换糖果的事,她已没什么兴趣了。她整天若有所思,早晨睡不醒。她不喜欢继父,但她也不想跟已经再婚的生父住在一起。她认为她母亲可能和一个医生关系暧昧,这她虽还不确定,但她曾看到他们在医生的车里搂搂抱抱,那时车就停在私家车道上,她继父不在旁边。她继父真是活该。她讨厌上私立学校。她有了一个男朋友,今年16岁了,是一个园丁的助手。她是这样认识他的:在花园里。她给洛伊丝描述了她男朋友亲吻她时的感觉——一开始滑溜溜的,但随后就两腿发软。家里已禁止他们来往了,还说他们要是再来往,就送她去寄宿学校。她想离家出走。
洛伊丝这一边就没什么好说的。她自己的生活很平静,让她挺满意的,但也说不上幸福。“你真幸运,”露茜有点自得地说。她还不如说没趣呢!听了那话,洛伊丝就是这种感觉。
要乘独木舟旅行了,但露茜一点兴趣都没有,洛伊丝只好掩饰住自己的激动。在准备出发的前一天晚上,洛伊丝无精打采地弯腰钻进篝火旁坐成一圈的伙伴中,她假装很勉强,坐下来时还像露茜一样叹了口气,显出无奈的样子。
每次独木舟离开营地,伙伴们都要排好队,卡皮、小组领队和管理员要特别送行一下。卡皮用口红分别在两颊各涂上3道红印,看上去活像被什么3指爪动物抓伤了一样。她用墨水在额头上画了个蓝圈,把印花大手帕四角一系戴在头上,再在手帕周围插上一圈凌乱的羽毛,身上则裹着一条红黑相间的哈得逊湾产的毯子。管理员们也裹着毯子,但脸上只涂了两道红印,敲着绷上皮革用钉子钉牢的奶酪圆木盒子制成的手鼓。卡皮装扮成卡皮奥苏塔酋长。当她走进人群,站在那里举起一只手时,她们全体要呼叫“好哇!”
每当回想起这些,洛伊丝就感到坐卧不安。她太了解有关印第安人的事了,这就是她不安的原因。比如她知道这些人压根就不该叫印第安人,印第安人的麻烦够多的了,现在又有人借用他们的名字,装扮成他们的样子。这些都一样,都是偷窃。
但她也记得,她曾经对这些一无所知。她曾经很喜爱篝火,喜爱闪烁在周围一圈人脸上的火光,喜爱那沉闷而急促得像恐惧时心跳般的仿制手鼓的声音。她喜爱看卡皮像印第安首领似的身裹红毯、头插羽毛、表情严肃地举手说:“你们好,我的渡鸦们。”这没什么好玩的,一点都没劲。她曾想成为一名印第安人,她想去冒险,想让自己纯朴起来,想做个土著人。
“你们到大湖去。”卡皮说。卡皮以为这是印第安人说话的方式,她们都以为是。“你们到没人到过的地方去。你们要去好几个月。”这是假的。她们只是去一周,不是好几个月。独木舟的路线标记得很清楚,她们已经熟悉地图上的路线,一路上有做好准备的营地,营地的名字一年接一年地使用着。但当卡皮说这些话时,虽然露茜翻了翻白眼,洛伊丝仍能感觉到湖水在面前伸展,两岸蜿蜒退去,湖水浩瀚,令人生畏。
第二天早饭过后,她们就3人一组,分乘4个独木舟,从码头出发了。脸上的口红条印还没完全褪去,仍然留点红晕,就像脸被晒伤后还没彻底痊愈。她们头戴遮阳的白色棉布航行帽,身穿细条纹T恤衫和灰白色宽松短裤,裤脚都高高地卷了起来。小舟中间的人都采取跪姿,把睡袋卷起来垫在臀下。和她们一起出发的管理员是帕特和基普。基普严肃认真,帕特哄骗起来要容易些。
天空飘过一大片白云,刮着一丝微风。水面上微波荡漾,波光粼粼。洛伊丝坐在船头,和基普在一条船上。洛伊丝还不大会划桨,所以她只能坐在船头或船的中间。露茜坐在她身后,她划起来就更笨拙了。“哗”地一声,她的桨把水溅在洛伊丝身上,溅了她一身。
“回头找你算帐。”洛伊丝说。
“刚才你肩上落了一只厩蝇。”露茜说。
“别在船上胡闹。”基普叫道。她把T恤衫的袖子卷到肩上,露出了肌肉强健的棕色臂膀。她牙关紧闭,划船的动作完美极了,看上去充满自信,毫不含糊。
4只小舟紧靠在一起。她们唱起歌来,声音喧闹,旁若无人。她们唱的歌曲有《军需官的仓库》、《克莱蒙蒂娜》和《云雀》。与其说那是唱歌,还不如说是吼叫。
随后,风力加大了,由于逆风行驶,她们不得不拼尽全力向前划。
中午时分她们停下来,游了一会儿泳,吃了午餐,下午又继续前进。最后,她们到了一个叫“小桦树林”的地方,这是她们过夜的第一个营址。洛伊丝和露茜生火,其他人忙着搭建沉重的帆布帐篷。
太阳落下去了,在粉红色的晚霞映照下,她们刷牙,把牙膏泡沫吐在湖水中。为了防止狗熊来偷吃东西,基普和帕特把所有非罐装食物都放在背包里吊在树上。
洛伊丝和露茜没在帐篷里睡。她们恳求睡在帐外,这样她们就可以随便聊天,不用担心被别人听到。她们对基普保证说,要是下雨的话,她们决不会浑身湿淋淋地爬回帐篷,把水滴到别人的身上,她们会躲到独木舟下面。因此她们立刻就获得准许了。
洛伊丝努力让自己在睡袋里睡得舒服点,睡袋里有一股储藏后留下的霉味,还有以前宿营者的汗臭味,虽不新鲜,但也不难闻。她蜷起身,头下枕着她用运动衫卷成的枕头。她把电筒放在睡袋里,这样电筒就不会滚开了。她肩上的肌肉酸疼得很厉害,就像橡皮筋要绷断似的。
露茜在她旁边的睡袋里乱蹭,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洛伊丝能看到她那闪着光的椭圆形的白脸。
“我背下有一块石子。”露茜说。
“我也是。”洛伊丝说。“你想回帐篷里去吗?”她并不想去,但还是问一下好。
“不。”露茜答道。她又缩进睡袋里。过了一会她说:“还是不回去好。”
“不回帐篷?”洛伊丝问。
“不回芝加哥,”露茜说,“我讨厌那里。”“那你男朋友呢?”洛伊丝问。露茜没回答。她要么是睡着了,要么就是装睡。
天上有月亮,地上树影晃动了一下。阵阵流星划过天际。基普说如果星星不模糊,而且很亮的话天气会变坏的。湖面上有两只潜鸟相对鸣叫,叫声凄厉而哀婉,但在当时听上去却不觉悲伤,只是背景中的声音而已。
早晨的湖面平静如镜。她们划过光滑的水面船后留下一道道V形波纹,那感觉就像是在飞翔。太阳升高了,天开始热了起来,简直是炎热。厩蝇又赶来了,落在她们赤裸的肩膀和腿上,飞快地叮上一口。洛伊丝希望有风。
她们在叫做“窸望点”的下一个营址停下来吃午饭。这个地方这样叫是因为它虽然地处水边一块平坦的大石头上,但它的旁边有一个峭壁,还有一条通往壁顶的小路。峭壁的顶部就是窸望点,尽管从那里能看到什么谁都不清楚。基普说只是看看风景而已。
不管怎样,洛伊丝和露茜还是决定爬上去看一看。她们不想就这么闲呆在一旁等着吃午饭。这次不是她们做饭,但就是做也算不了什么,因为做午饭并不费什么事,只是打开奶酪、取出面包和花生酱什么的,但帕特和基普总是自己忙活一通,她们要煮一大罐子水泡茶喝。她们告诉基普她们要去。在营地不管去哪里都要先告诉基普一声,哪怕只是到林边找一点引火的干树枝也必须告诉她。而且,不管去哪里都必须有人作伴。
洛伊丝看了看表,差10分12点。她很注意时间,露茜却无所谓。她们沿着一条小路往上爬,路上尽是干土和岩石,还有似红似灰的石头,有的又大又圆,有的中间开裂,边缘凹凸不平。路的两侧长着细长的凤仙花和云杉,透过路左侧的树丛依稀可见蓝色的湖面。太阳当顶高照,周围看不到一丝阴影热量从她们的头上灌到脚下。树林干燥得噼啪作响。
营地离峰顶并不远,但登山的路很陡,等她们爬到峰顶时已经是大汗淋漓了。她们用光光的手臂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小心翼翼地坐在烫人的岩石上,这里离悬崖边有5公尺远,但对于洛伊丝来说还是太近了。峰顶的确是一个望远之处,顺着来的路线望去,峭壁耸立于一望无际的湖面。洛伊丝简直难以相信,她们在那片水面上行驶了这么远,什么都不靠,只凭自己的双手。她觉得自己强壮起来,感到什么事都做得来。
“从这里跳水一定很棒。”露茜说。
“你简直疯了。”洛伊丝说。
“才不疯呢!”露茜说,“真高啊。垂直跳下去。”她站起来,朝崖边跨了一步。洛伊丝身子一颤,像坐在快速行驶的汽车上猛然颠了一下似的。“别。”她叫道。
“别什么?”露茜边说边朝她狡黠地扫了一眼,她知道洛伊丝恐高。但她还是转身离开崖边。“我想小便。”她说。
“你带手纸了吗?”洛伊丝问。洛伊丝身上总是带着手纸,她把手插进短裤口袋里。
“谢谢。”露茜说。
她们俩都对在树林中小便很在行:动作快,蚊子都来不及叮,内裤拉到膝盖,双脚叉开朝山下蹲,这样就不会尿到腿上。屁股露在外面,总觉得有人在后面盯着。这时旁人最好走开。洛伊丝站起身,抬脚沿原路朝看不见的地方走去。
“等我?”露茜问。
洛伊丝朝山下走了一阵,时而踏上巨砾,时而从旁绕过,直到看不到露茜她才停下脚步,在那儿等起来。她听得到山下的人在湖边的说笑声。一个声音喊:“蚂蚁!蚂蚁!”肯定是有人坐到蚊冢上了。在路边林子里,一只渡鸦呱呱地叫着,声音嘶哑而单调。
她看了一下表:中午了。就在这时,她听到了那声喊叫。
从此,那声喊叫在她的脑海中反复回放,以致那最初一声喊叫已踪迹皆无,就像第一只脚印被其他脚印踩乱了一样。但她确信(差不多肯定,几乎确定),那不是恐惧的叫声。那不是尖叫,倒更像是一声惊叫,刚一出口就被打断的惊叫。声音短促,就像狗叫。
“露茜?”洛伊丝问道。然后她大叫“露茜!”这时她开始向上爬,慌不择路地踩着路上的石头。露茜不在那,或者说不在她的视野内。
“别闹了,”洛伊丝说,“该吃午饭了。”但露茜没有从岩石后探出头,或微笑着从树后走出来。阳光劲射,岩石白晃晃的。“这没什么好玩的!”洛伊丝说。这的确不好玩,她心里涌起一阵恐惧,像小孩子找不到大孩子躲藏的地方一样恐慌。她的心咚咚直跳。她朝周围扫了一眼,然后趴在地上,朝悬崖下张望。她不由得打了个冷战,那下面什么都没有。
她跌跌撞撞地沿原路下山。她气喘吁吁,心里满是恐惧,连哭都不敢哭。她感觉糟透了——内疚、绝望,像是不小心干了什么坏事,干了再也不能挽回的事。“露茜没了。”她对基普说。
基普气恼地抬起头。火炉上,罐子里的水正在沸腾。“你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没了?”她问,“她去哪了?”
“不知道,”洛伊丝说,“她就是没了。”
没有人听到那声喊叫,也没有人听到洛伊丝后来的叫声。她们一直在水边说着话。
基普和帕特爬上窸望点,边找边叫,还吹着哨子。没有回答。
然后她们下山,洛伊丝不得不把刚才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其他女孩子围坐成一圈听她讲,鸦雀无声。她们全都吓坏了,尤其是帕特和基普,她们是带队的,不能就这样无缘无故地丢掉一个营员。
“你干吗要离开她呢?”基普问。“我只是沿原路朝山下走,”洛伊丝说,“我说过了,她要方便一下。”当着比她年长的人,她没说小便。
基普露出厌恶的神色。
“也许她只是到树林里,转不出来了。”一个女孩说。
“也许她是故意的。”另一个说。
没有人相信她俩的推测。
她们乘上小舟,在峭壁下面搜寻了一遍,连水里都仔细看了。但先前没听到石头落下来的声音,没什么大的落水动静。一点线索都找不到,什么都没有。露茜就这么消失了。
独木舟旅行就此结束了。虽然回去时少了一个划桨手,但和出来时一样,也是用了两天的时间。在途中她们没有唱歌。
后来,警察也来了,乘着摩托艇,带着警犬。他们都是皇家骑警,警犬是受过训练的德国牧羊犬,能在树林中跟踪猎物。但因曾经下过雨,他们一无所获。
洛伊丝坐在卡皮的办公室里。她脸都哭肿了,她是照镜子时才发现的。这时,她已感觉麻木,就像已经溺水而死。她受的惊吓太大,不能呆在这儿了。
明天,她的父母要来把她带走。一起乘独木舟旅行的其他女孩中也有几个要陆续被接走,其余的不得不暂时留下来,要么是父母去了欧洲,要么是暂时联系不上。
卡皮脸色阴沉。她们都想努力隐瞒这件事,但每一个在夏令营的人都知道了。不久,报社也会知道。这事是瞒不住的,但能说什么呢?能给出什么合理的解释呢?“在大白天一个女孩就消失了,而且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有谁能信。有人还会怀疑有别的事,更糟糕的事。看护不周,这是最起码的。但她们一直都小心谨慎。这下厄运会接踵而至,缠上马尼托夏令营,家长们不会考虑它,相反他们会去选择其他运气好一点的夏令营。洛伊丝就是再怎么感觉麻木也能看得出,卡皮想的就是这些。谁都会这样想的。
洛伊丝坐在卡皮办公室的硬板凳上,旁边是一张旧木桌子,桌子上面挂着一块可以按图钉的布告板,板上画着平常宿营的路线。她透过浮肿的眼帘盯着卡皮。卡皮这时脸上挂着微笑,是安抚的微笑。
她的举止太随和了,她这是要刨根问底。洛伊丝以前见过卡皮脸上的这种神色,那是在卡皮寻查私自带入营地的巧克力的时候,是在追查据说晚上曾偷偷溜出小木屋的女孩的时候。
“再说一遍,”卡皮说,“从开头说。”
到这时为止,洛伊丝已经把这件事说过许多遍,对帕特和基普说,对卡皮说,对警察说,现在她对整个事件已熟记于心,一字不漏。她知道这件事,但她不再相信有这么回事。这事已经变成了一个故事。“我说过了,”她说,“她想去方便一下。我把手纸给了她。我沿原路向山下走了一会,我等着她。我听到这样的喊叫……”
“是的,”卡皮深信不疑地笑了一下说,“但那之前呢?你们互相说了些什么?”
洛伊丝想了一下。这一点以前没人问过她。“她说能从那里跳水。她说能笔直地跳下去。”
“你说了什么?”
“我说只有疯子才会跳。”
“你对露茜生气了吗?”卡皮诱导着洛伊丝说。
“没有,”洛伊丝说,“我干吗要对露茜生气呢?我对露茜一点都不生气。”她又想哭了。在她脑子里她什么时候曾经对露茜生过气已经全然无存。露茜永远是十全十美。
“有时我们生气了自己都不知道,”卡皮似乎在自言自语,“有时我们真的生气了自己却还不知道,有时我们可能是不知不觉地做了什么事,甚至不知道后果是什么。我们会发脾气。”
洛伊丝虽然只有13岁,但没过一会她就揣测出,卡皮把她自己排除在外了。她说“我们”就是指洛伊丝。她在指责洛伊丝把露茜推下峭壁了。这太不公平了,洛伊丝像是被打了一记耳光。“我没有!”她说。
“没有什么?”卡皮轻声地问,“没有什么,洛伊丝?”
洛伊丝哭了起来,这是她最不该做的事。卡皮猛地瞪了她一眼。她问出了她想要的话。
* * * * * * * * * * * * * * * * * *
在她长大以后,洛伊丝才弄清了这次谈话的根由。她能看得出卡皮很绝望,她需要一个故事,一个有因有果的故事,只要不像露茜这样给她留下一个毫无意义的空白,什么都行。卡皮想要洛伊丝供出原委,坦白是她造成了那一切。那并不是为了要堵住报社的嘴,也不是为了对家长有所交待,因为她决不会凭空指责洛伊丝的。那是为了她自己,为了解释马尼托夏令营倒闭的原因,她要给自己长期以来一直为之奋斗的东西找个说法。许多年来,她一直接待娇生惯养的孩子,取得家长的信任,还头插羽毛在小孩子面前扮小丑。但马尼托夏令营却还是倒闭了。它没有挺过那次不幸。
20年后,洛伊丝才明白过来。但太晚了。在她当时10分钟后离开卡皮的办公室,慢慢走回小木屋去收拾行李时就已经太晚了。露茜的衣服还在那儿,叠好了摆在架子上,好像在等着露茜。她感到小屋里的其他女孩子都用猜疑的目光看着她。会是她干的吗?肯定是她干的。从那以后在她整个一生中,她发现人们都是用这种目光看着她。
也许别的女孩不这样想。也许她们只是为她感到难过。但她却感觉自己被审讯了,被判了刑。她被选中,为自己没干的事情而定了罪,这个想法伴随了她一生。
洛伊丝坐在她公寓的起居室里喝着茶。面前的窗户很大,下抵膝盖上达屋顶。透过大玻璃窗,安大略湖空旷的景象尽收眼底,湖面上微波荡漾,映着灰蓝色的灯光。中心岛上,柳枝随风摇摆,但从湖这一边遥望却是纹丝不动的。空气污染不大严重时,她能看到远处的湖岸,异国的湖岸,但今天看不大清楚。
现在她几乎记不清她在医院生下两个儿子和照料两个婴儿的情景了,也记不清她曾结过婚,连罗布长什么样也记不清了。就是在当年,她也从未觉得自己专注过这些事。她很累,似乎她过的不是一个人的生活,而是两个人的:一个是她自己的生活;还有一个隐隐约约萦绕在她左右,却始终未曾实现的生活——露茜要是没有一时失脚,没有从时空中消失的话,洛伊丝就会过那种生活。她决不会到北方去,到罗布的旧宅去,到任何有野生湖泊、有野生树木、有潜鸟鸣叫的地方去,哪怕是在附近。但她似乎一直在侧耳倾听,她要听的是另一个声音,一个本该在那荒野但事实上却不在那里的人的声音。一个回声。
当罗布还在世时,当孩子们还未长大成人时,她能假装没听到这个声音。但现在,她可以自由地去倾听了。
她把目光从窗口移到那些画上。湖中矗立着一个透着红色的小岛,岛上树木枝叶缠绕。在那个遥远的夏天,她们划船穿过了同样的景色。她看过这个地方的旅行纪录片,里面有许多从空中拍摄的照片。从空中俯瞰,这个地方很不一样,广阔无垠且又遥不可及:湖连着湖,在一片密集如鬃毛般的暗绿色杂树丛中,一些蓝色水洼时隐时现。
不管什么东西,一旦在那里丢失,怎么可能找到呢?也许把树木都砍倒,把湖水都抽干,他们会在某时找到露茜的尸骨——不管这些尸骨藏于何处。几根骨头、几只纽扣,还有她短裤上的带扣。
但人死后变成尸体,尸体占据空间,存在于某个地方。你能看得到它,把它放在棺木里,埋于地下,它就在地下的棺木里。但露茜不在棺木里,也不在地下。因为她所在的地方不确定,她可能在任何地方。
这些油画都不是风景画,因为从那种纯粹欧洲式的传统意义上看,只有那些把舒缓的丘陵、弯曲的河流、高大的山脉、简朴的小屋作为背景,上面笼罩着金黄色夜空的画才算得上是风景画。而在这些画中都没有风景,只有一团乱糟糟的东西,一个不断消退的迷宫,你置身其中,一旦离开道路立刻会迷失方向。在这些油画中没有什么背景,没有什么景象,只有大量的前景,始终不断地向后退,向后退,再向后退,最后把你引入这个由树木、枝条和岩石组成的弯弯曲曲的迷宫。不管你朝后退多远,总归还有后退的余地。似乎这不是树木,而是能量汇成的潮流,负载着刺眼的色彩。
谁知道在露茜消失之前峭壁上有多少棵树呢?谁曾数过呢?也许后来那里又多了一棵树。
洛伊丝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拿杯子的那只手举到嘴边,停在半空中。这时她听到有什么声音,几乎要听出来了:一个大声的招呼,一声欣喜的喊叫。
她看着油画,仔细地看着。每一幅画都是一张露茜的画像。虽然你无法真切地看到她,但是她在那里,在红石岛的后面,或是在红石岛后面的小岛上。在峭壁那幅画中,她就藏在位于壁底的岩石中间;在河岸那幅画中,她弯曲着躺在底朝天的独木舟下面。在苍黄的秋林那幅画中,她在被其他树木遮掩的那棵树后面,在蓝色小池塘的后边。不过要是你走进画中找到那棵树,你会发现不是那棵,因为你要找的那棵树还在后面。
每个人都必须处于某个地方,这就是露茜存在的地方。她在洛伊丝的公寓里,在墙上开的窟窿里,这窟窿像门不像窗户。她就在这里。她全然活着。
(录自《外国文学》2005年第3期) -
2008-01-07
阿莱霍·卡彭铁尔:《回归种子》(裴 达 郗 羽 译 段若川 校)
[古巴]阿莱霍·卡彭铁尔:回归种子
献给莉莉娅
一本书的第一个故事献给莉莉娅,和所有日后将出的书一样。
阿·卡彭铁尔
I
“你想要干嘛?老家伙!”
询问声好几次从脚手架上传来。
但是老人没有回答,他东溜西逛,四处寻摸,自言自语,喉咙里发出一串乱七八糟、没人能懂的句子。瓦片都卸下来了,烧陶的马赛克碎片铺满了已经枯萎的草坪。上面,丁字镐正从毛石墙上敲下块块石头,它们顺着木槽滚落,扬起一阵石灰和石膏混合的灰尘。墙堞失去了它的秘密,顺着连绵不绝、即将倒塌的墙堞,出现了或是椭圆形或是方形的晴空,还有飞檐,环状花饰,齿状饰物,半圆饰物和贴在正面的好像蜕皮季节的蛇皮一样的墙纸。他目睹着这正在拆毁的屋宇,谷神雕像——她的鼻子破损了,身穿带麦穗条纹但已经暗淡变黑的无袖衫,站立在后院。刻着面具浮雕的喷泉中,那些浮雕已经有些模糊不清了。从前的这个时刻,太阳照过来,这里还有阴影,可现在已经没有了,一群灰色的鱼在长满青苔的温热的水中打着哈欠,用它们那圆圆的眼睛看着那些工人,他们的身影在明媚的天空的映照下显得黑黑的。他们正在拆毁百年老屋。老人已经在塑像边坐下了,用拐杖支着下巴。他看着那些装有珍贵“遗骸”的提桶上上下下,街上的声音听起来好像装上了消音器,同时他还听到了上面滑轮发出铁器撞击石头的和谐声音以及那些讨厌的高胸脯的鸟儿发出的嚎叫声。
敲响了5点钟,飞檐和古典柱子的顶部拆下来了。那儿只剩下了手梯,是为第二天的突击拆卸工作派用场的。空气变得清新了,失去了汗味和咒骂声,需要上油的绳索发出的嘎吱声,以及拍打在油腻腻的身体上的声音。对于这所正在清理的房子来说,黄昏到得太早了。栏杆扶手已经从上面拆卸下来了,惯常的这个时刻,房屋的正面还有几道阳光,现在它已经被黑暗笼罩了。谷神抿着嘴,这些房间头一次在没有百叶窗的情况下睡着了,睡在了露天的瓦砾之中。
各种柱头不情愿地卧在草坪里,莨苈花的叶子证明着它是一株植物。被家庭气氛所吸引的一种爬蔓植物冒险地把它的藤蔓伸向爱奥尼亚式的螺旋状饰物。夜晚将降临时,房子更加接近大地,门框仍然立着,上方有一块黑色的门板斜挂在合页上。
II
于是,那原先一动不动的老黑人做着奇怪的表情,把他的拐杖顶在铺着细砖的地面上移动着。
那些黑白相间的方形大理石飞上各层楼房,贴在了地面。那些石头跳跃着,准确地堵在墙上的豁口里,胡桃木的门板钉上了门框,合页上的螺丝迅速地旋进了眼儿里。在废弃的花坛里,复原成整块的瓦片被复活了的花草奋力地顶了起来,它们响亮地刮起尘土的旋风,像阵雨一样纷纷落在了屋顶的支架上。房屋高大起来,羞答答地焕然一新,恢复了原来的大小。谷神也不再那么灰蒙蒙的了。鱼池里的鱼多了起来。潺潺的流水声重又唤起了被遗忘的秋海棠。
老人把钥匙插进大门的锁眼里,开始打开各扇窗户。他的鞋跟发出空洞洞的声音。当他点燃大蜡烛时,一缕昏黄的、颤动的光亮迅速地照在了家庭成员的油画像上;身穿黑色衣裳的人们在整条走廊里嘀咕着,伴随着勺子碰撞巧克力杯的杯壁发出的声音。
卡贝亚尼亚斯侯爵堂马西亚尔躺在灵床上,胸前佩戴着各种勋章,四周有4根大蜡烛护卫着他,大蜡烛流淌着长长的烛油。
III
蜡烛慢慢长大,烛油不见了。当它们恢复到原来的大小时,修女移走了一盏灯,吹灭了其他蜡烛。烛芯慢慢变白,又长了出来。客人走了,房屋空了,晚上马车离去。堂马西亚尔揿了一下一个看不见的按钮,睁开了双眼。
在一片动荡与混乱之中,屋梁渐渐恢复了各自的位置。药瓶、带有流苏的锦缎、床头的披巾、银版照片、铁栅栏边的棕榈树,都从迷雾中走了出来。当医生出于职业习惯失望地摇着头时,病人却觉得好多了。病人睡了几个钟头之后,安纳斯塔西奥神甫皱着眉头,看着他清醒过来。他的忏悔坦率详细,充满罪恶,言不尽意,令人难过。可他内心想,那个卡门教派教徒又有什么权力干涉他的生活呢?堂马西亚尔突然又躺在一个房间里了。太阳穴上的重压减轻了,他以令人吃惊的速度坐了起来,一个浑身赤裸的女人在床上的锦缎中伸了个懒腰,找到衬裙和紧身背心,站起身来。不一会,就传来了窸窸窣窣的丝绸声,香水味道飘散开来。楼下,在车门紧闭的轿车里,一个装满金币的信封遮住了钉满钉子的车座。
堂马西亚尔的感觉并不太好。站在靠壁桌上的圆形镜子前整理领带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面部充血。他下楼走进一个房间,公证人、律师和书记员正在那儿等着他,等待他安排房屋拍卖事宜。一切都是徒劳的。随着敲击在木板上的锤音,他的财产就会落到出价最高的投标人的手里。他向他们打了声招呼,然后他们就离开了,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想着那白纸黑字的神妙之处,想着这印有天平的水印图案的宽宽的纸张中,那或连或散的黑色笔迹,承诺、保证、盟约、证词、声明、姓名、日期、土地、树木和石块全搅在了一起,这个从墨水瓶中拎出来的乱线团,把人的腿脚全都缠在了一起,让人无法走法律所不允许的道路。当听到自由那可怕的声音时,他的脖子上已经套上了绳索,他按了按消音器。他的签名已经背叛了他,在成堆纠结的文卷中变得复杂。在它的束缚之下,血肉之躯也成了纸糊的。
天亮了。饭厅里的钟刚刚敲响下午6点。
IV
历时几个月的丧期被日益增长的内疚蒙上了一层阴影。起初,他曾理所当然地想到带一个女人进那房间。但是,渐渐地,这种对新的肉体的渴望被增长的疑虑所代替。最终他不得不求助于鞭笞以求解脱。一天晚上,堂马西亚尔用一条皮带将自己抽得遍体鳞伤,随后他感到了更大的欲望,但是持续时间很短。正在那时,侯爵夫人从阿尔梅德拉斯河岸散步回来了。敞篷马车的马匹的鬃毛都被汗水浸透了。在那天余下的时光,它们用蹄子踢着马厩的木板,看起来好像被低沉的乌云弄得心神不宁。
黄昏时分,一口装满水的瓮在侯爵夫人的浴室里破裂了。然后,五月的雨水溢出了池塘。那个身上有逃跑黑奴印记、在床下养鸽子的老女人,在院子里一边踱步,一边嘟囔着:“小姐,可别相信那些河呀,可别相信那绿色的流淌着的东西。”流水每日都在显示着它的存在,直到最后,从为殖民总督举办的周年舞会返回时,成为不过是泼洒在从巴黎带回的时装上的一小杯水。
许多亲戚重新出现。许多朋友回来了。大厅里的枝形吊灯异常明亮地闪耀起来了。房屋正面的裂缝正逐渐合拢,钢琴则变回了击弦古钢琴。棕榈树的年轮减少。攀援植物窜上了第一道飞檐。谷神的黑眼圈变白了。柱头看起来像是刚刚雕成。整个下午,马西亚尔习惯于更加热烈地拥着侯爵夫人散步。他们脸上的皱纹不见了。寿眉消失,下巴的赘肉也没有了,肌肉重又变得结实起来。一日,一股新鲜的油漆味儿充满了房间。
V
害羞是真诚的。每天晚上屏风都会打开一些,几件衣裙被丢落在昏暗的角落里,那是崭新的镶花边的衫裙。最后侯爵夫人吹灭了油灯。就只剩下马西亚尔一个人在黑暗里讲话。
他们出发去甘蔗园,乘着一长列敞篷马车,枣红马的屁股油光锃亮,银色的和油漆过的马具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一品红的花朵把住处的门厅映红,花影里,他们发现两人才刚刚相识。马西亚尔让人跳起民族舞,奏响鼓乐,他要在这花露水香气弥漫的日子里,头发松散地享受一次安息香浴。从柜子里取出的床单,铺开时一束须芒草掉在了瓷砖地上甘蔗汁的气味随着祈祷钟声的敲响在微风中荡漾吹得低低的小风预示着将有一场闷雨。最初的雨点很大,掷地有声,被干瓦片吸收了,发出铜管乐器那样的和音。黎明被无激情的拥抱延长了,两个人在杂乱和痛苦的感情创伤中稍有解脱,就回到城里去了。侯爵夫人脱下行装换上新娘服,按习俗,他们去教堂恢复各自的自由。他们又见到了亲朋好友,马车上的青铜饰物一路摇曳,朋友们都回家去了。有一段时间,马西亚尔继续拜访玛利亚·德·梅莱塞斯,直到有一天,那两枚戒指被送到金匠铺去磨平刻痕。对于马西亚尔来说,一种新的生活开始了。被高高的铁栅栏围住的屋宇那里的谷神雕像被替换成了意大利的维纳斯,大蜡烛还在燃着,黎明已经显现,这时,喷泉上的面具雕刻让人不易察觉地向前探了探身子。
VI
一天晚上马西亚尔喝了很多酒,被他的朋友们留下的烟气熏得晕乎乎的,然后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家里的时钟敲响5点,然后是4点半,然后是4点,然后3点半……好像还有些遥远的其他可能性的感觉。由于熬夜带来神经衰弱,他好像觉得自己能在平坦的天空中行走,就像行走在平坦的地面上一样,在被牢牢地固定在屋顶的房梁之间的家具之间行走。这是一个短暂的印象,并没有在他的精神上留下什么痕迹,现在他又转入了沉思。
在他又小了一岁的那天,音乐厅里有一场大型舞会。一想到他的签字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他的那些都长了虫子的注册登记和公证材料已从这个世界上被抹去了,他就觉得很高兴。现在法典法规已经管不着他了,法庭也不再可怕了。喝了点葡萄酒有点微醉之后,年轻人从墙上取下一把镶嵌着螺钿的吉他、一把古琴和一支曲管。有人给能演奏蒂罗尔民歌《母牛之歌》和歌谣《苏格兰之湖》的八音盒上了发条。另一个人吹起了狩猎的号角,那只号角嵌着黄铜嘴子,摆放在玻璃橱肉红色的毛毡上面,就在那根从阿兰辉兹带来的横笛的旁边。马西亚尔正大胆地向坎波夫洛依多那个吹奏笛子的女人献殷勤。他一边探头看着混乱的场面,一边在搞混了的低音部里寻找特里皮里-特拉帕塔歌谣的旋律的琴键。大家都上了阁楼,因为突然想到在渐渐抹上了灰浆的房梁下面还保存着衣服,有卡贝亚尼亚斯家族的仆人们的制服。在结着樟脑霜花的隔板上放着宫廷的礼服,大使的佩剑,各种旧军服,教堂的王子的披风和带着花缎包扣的笔挺的、褶皱处有一抹发潮的暗色的制服,苋菜红色的带子,黄色的裙撑,无精打采的袍子和天鹅绒制成的花朵。还有一件配有流苏纱网的带火花点的服装,它曾出现在狂欢节的假面舞会上,激起了人们的掌声。那个坎波夫洛依多的女人,在那克里奥人的肉色的披肩下,把她那扑了香粉的肩膀缩成圆形。昔日的某位祖母在做出重大家庭决策的晚上,也曾用过那一袭披肩,以此激活了一个富有的圣方济会理事那受到威胁的香火。
化好妆的年轻人回到了舞会上。马西亚尔带了一顶市议员的三角帽,用拐杖在地板上敲了3下,人们开始跳起了华尔兹,这种舞蹈让那些母亲们觉得太不宜于小姐们了,她们看不惯男士们把手搭在她们女儿的腰上,搭在那些按照“时装花园”最新样式设计的鲸须束腰上。门口挤满了从其它属地和闷热的阁楼上下来的女佣人、马夫和仆人,他们惊讶地看着眼前如此热闹的晚会。后来,人们玩起了老鹰捉小鸡和捉迷藏。马西亚尔和那个坎波夫洛依多女人躲在中国屏风后面,他在她的后颈上吻了一下,作为答礼,他得到了一条带着女人芳香的手帕,上面的布鲁塞尔花边还残留着领口温热的气息。傍晚时分,年轻人离开了这里,在暮色中向被染成灰黑色的海面上的望塔的方向走去。他们要去一个舞厅,那里有戴着大手镯跳瓜拉恰舞的黑白混血女人,她们投入地扭动着身体,而不会把高跟鞋跳掉。由于是在狂欢节,在种满石榴树的庭院里,卡比多阿拉拉三眼乐团在隔断墙后把鼓打得山响。马西亚尔和他的朋友们爬上了小凳和桌子,大声称赞着一个灰白卷发的女黑人,当她从肩头挑逗地看着他们时,她变得漂亮了,简直令人垂涎。
VII
家族公证人兼遗嘱执行人堂阿本迪奥来得越来越勤。他一脸严肃地坐在马西亚尔床头,把他那根用南美铁线子木制的拐杖扔到地上,想早点叫醒他。马西亚尔睁开眼就看见一件羊驼毛的长礼服,上面沾着头皮屑,油污污的袖子下面是公文和租赁合同。最后只留下一份勉强说得过去的地租,使他再也不能挥霍无度。就是在那个时候,马西亚尔情愿进圣卡洛斯皇家神学院。
经过考试,成绩平平,马西亚尔就经常去修道院了,可是拉丁文语法老师讲的东西他懂得越来越少。概念的世界变得越来越空洞。一开始集合成一群的无袖衫和紧身坎肩,皱褶和假发,争辩者和诡辩家,如今变得和蜡像馆里的蜡像一样死气沉沉。马西亚尔喜欢的是对各个体系按部就班的解释,他乐于接受任何一本书上讲的东西。他在铜板雕刻的自然历史教科书上读到了“狮子”、“鸵鸟”、“鲸”、“美洲豹”,又通过同样的方式读到了“亚里士多德”、“圣托马斯”、“培根”和“笛卡儿”。在这些令人生厌的开头几页,在印着色彩浓重的教士团画像的边上罗列着枯燥无味的对宇宙的解释。渐渐地,马西亚尔放弃了学习,他感觉自己甩掉了一个重负。他的头脑变得快乐而轻松,只是凭直觉去理解一个概念。当冬日明亮的阳光把港口码头上的每个角落照得清清楚楚时,还去想什么望远镜?树上掉下的苹果不过是对牙齿的一种刺激。踏进浴缸里的一只脚就是一只浴缸里的脚,仅此而已。从马西亚尔离开神学院那天起,他就彻底地忘记了书本。日晷又恢复了它精灵的地位,鬼怪就是幽灵的近义词,奥克堂德罗就是一种背上长刺的硬壳小动物。
好几次,在他心里突然燥热起来时,他会到蓝门后面的墙根下,去会见那些窃窃私语的女人。对那个脚上穿着绣花鞋、耳朵上戴着罗勒叶子的女人的回忆,在燥热的下午,总会像牙疼一样折磨着他。但是某一天,忏悔牧师的愤怒和威胁吓得他大哭。在决定永远不再去那些很少有人光顾的街道以后,他克服了胆怯,最后一次倒在了地狱的床单上。这份怯懦在最后时刻曾多次让他转身离开某条有裂口的人行道,怒气冲冲地回家,而当时,只要低着头转半个身,他就可以踏进那扇浓脂艳粉的门槛了。
现在他生活在信仰的危机中,到处放满了避弹符,复活节的羊羔,瓷鸽子,带天蓝色披饰的圣母像,金纸制的星星,东方三学士,长着翅膀的天使,驴,阉牛和一位可怕的圣迪奥尼修士,此神常常出现在梦里,两个肩膀之间有个洞,迈着犹犹豫豫的步子,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他撞到马西亚尔的床,从梦中惊醒,把手伸向念珠,默数着。油灯里的灯芯发出昏暗的灯光,那些画又恢复了原先的颜色。
VIII
家具又长高了,用前臂支撑餐厅的桌子是越来越困难了。有凹凸花纹的飞檐的衣柜变宽了。那些楼梯上的摩尔人伸长了身子,去够楼梯平台上的火把。扶手椅更深了,摇椅好像更加朝后仰。当他倚靠在有大理石吊环的浴缸中时,已不需要弯腿了。
一天早上,马西亚尔正在读一本淫书,他突然有了一种念头,要玩玩躺在木盒里的铅制小小士兵。他把淫书又藏回了卫生间的洗手池下面,打开了已经被蜘蛛网封上的抽屉。要摆得开这么多小人儿,书桌是小了点儿,所以马西亚尔坐在了地面上。把榴弹兵排成排,一行8人,然后是骑在马上的军官, 周围是旗手,后面是带着大炮、枪炮刷和点火杆的炮兵,断后的是高音笛和定音鼓以及它的卫队和小鼓迫击炮装有弹簧,可以把玻璃球弹出一米以外。
“砰,砰……”
马匹、旗手和小鼓纷纷倒下。一定要等到黑人艾力西奥喊上3次以后,马西亚尔才能下决心洗手下楼去餐厅吃饭。
从那天起,马西亚尔养成了坐在瓷砖地上的习惯,当他从中尝到甜头后,很是奇怪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想到。那些大人们由于坐在天鹅绒坐垫上,老是出很多的汗,有些像公证员(如堂阿本迪奥)模样的人是由于不知道躺在大理石上有多么凉快。只有待在地面才能看到房间的角落,可以看见一个房间的各个景象,比如说木头、昆虫的神秘世界,还有阴暗的角落,而这些地方站在大人的高度就看不见了。下雨时,马西亚尔就躲在击弦古钢琴下面,雷声使共鸣箱发颤,所有的音符都发出声响,天空中的闪电构成一座延长音的穹隆——风琴、风吹过的松林,以及蟋蟀弹唱的曼陀铃。
IX
那天早上人们把他关在了自己的房间里,他听到整座房屋都是嘈杂声。就一周之中的普通一天而言,给他送上的午饭相当丰盛。有阿拉梅达糖果店里的6道点心——一般在周日的弥撒后才可以吃两道。他兴致勃勃地看着旅行图片,直到那嗡嗡声渐渐变大,从门缝下钻进来。他起身从百叶窗的缝隙里往外看,来了些穿黑衣的人,带来一具带铜把手的棺材。他想哭,可这个时候马车夫梅尔乔进来了。他的牙在他那发出响亮声音的靴子之上闪闪发亮。他们开始下棋。梅尔乔走马,他则是国王。他拿地板上的铺地细砖当棋盘,一颗一颗地向前挪动棋子而梅尔乔的棋子却是向前跳一步,侧面走两步,或者是反过来。他们的游戏一直持续到黄昏之后,市场消防员经过的时候。
他起身去亲吻躺在病榻上的父亲的手,侯爵的感觉好些了,用平时的神情和套话开始和儿子说话。“是,父亲”,“不是,父亲”的回答声贯穿在一连串像玫瑰经的问话中,好像是弥撒中充当副手的人所做的回答。马西亚尔敬重侯爵,却是出于别人想不到的理由。他尊敬他是因为他高大的身材,因为他在舞会的夜晚胸前挂满亮闪闪的勋章出门,因为他羡慕他的军刀和金银丝线的军官制服,因为他在复活节吃过一整只填满了巴旦杏和葡萄干的火鸡,并因此打赌赢了,还因为有一次,他抓住了一个清扫圆厅的女仆,并将她抱到了他的房间(肯定是因为想打她)。马西亚尔躲到窗帘后面,不一会儿就看见她哭哭啼啼,衣衫不整地出来了。马西亚尔很高兴看到她受到惩罚,因为她总是把那些放回食橱的糖水水果盘子里的东西吃个精光。
他父亲是一个可怕的、宽宏大量的家伙,除了上帝之外,是他应该爱的人。对马西亚尔来说,父亲比上帝还威严,因为他的美德日常可见,伸手可及。可是他更喜欢天上那个上帝,因为他从不惹他烦。
X
当家具又长了一些以后,马西亚尔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床铺、柜子和雕花立橱下面的东西,他藏着一个秘密:生活中如果没有了马车夫梅尔乔就没有了乐趣。上帝、父亲以及圣体节游行中盛装的教皇都没有梅尔乔重要。
梅尔乔来自很远的地方,他是一个被征服的王子的子孙。在他的国度里有大象、河马、老虎和长鹿。在那里,人们从来都不干活,不像堂阿本迪奥似的成天躲在堆满卷宗的黑暗房间里忙个不停。那里的人们靠着比动物更胜一筹的狡猾而生存。一个人从蓝色的湖水中捕捞出一只大鳄鱼,抽出藏在一个挨一个地穿在一起的12只烤鹅的体内的扎枪去刺穿它。梅尔乔会唱些简单易学的歌,因为那些歌词没有什么意义,而且老是重复。他从厨房偷出甜食;夜里,他从马厩门逃出去;还有一次,他朝国民卫队扔石头,随后便消失在阿马尔古拉街的阴影中。
雨季里,梅尔乔的靴子放在厨房里的炉膛旁烘干。马西亚尔真想有那样的脚能穿这双靴子。左边的那只叫卡拉宾,右边的那只叫卡拉班。这位身穿天鹅绒制服、靴子上有马刺的先生,头戴高高的礼帽,只要用两个手指插进马的嘴唇里,就可以制服那些野性的马。他知道夏天大理石的地面有多凉快,他在家具下面收藏从主厅的托盘里偷来的一只水果或是一块点心。梅尔乔和马西亚尔有共同拥有的秘密存储点,用来藏些糖豆、巴旦杏,他们会心地哈哈大笑,管那叫“呜哩,呜哩,呜拉”。两个人把屋子上上下下查了个遍,只有他们知道马厩下面有个小地下室,里面装满了荷兰产的小瓶,在佣人房上方无人启用的阁楼中,在破了的玻璃匣子里,有12只刚折断了翅膀的、落满灰土的蝴蝶。
XI
当马西亚尔养成打破东西的习惯时,他忘记了梅尔乔,开始亲近那些狗。家里养了几只狗,虎皮纹的那只个儿很大,小猎兔犬拖着奶头在地上走,那只老猎兔犬,太老了,已经玩不动了,毛绒绒的那只,有一段时间,其它狗都追它,因而,佣人必须把它关起来。马西亚尔更偏爱卡内洛,因为它能从房间里叼拖鞋,在院子里的月季丛下乱刨,它总是沾上黑黑的煤灰,红色的泥土,总是抢其它狗的饭吃,还无缘无故地尖叫,并把抢来的骨头藏在喷泉底座下。它不时地掏空鸡蛋,用嘴巴使劲地把母鸡赶得满天飞。所有人都用脚踢卡内洛,但一有人把它送走,马西亚尔就生病。于是这只狗又得意洋洋地回来了,摇着尾巴。它被丢弃在离本贝菲森夏庄园老远的地方之后,还能找回从前的地位,而这是其它狗卖力打猎、小心护院都无法得到的。
卡内洛和马西亚尔一起撒尿。有时候他们会选择大厅里的波斯地毯,毛料上的棕褐色的云彩就慢慢地扩散开来。这种行为会受到人们用剑的侧面拍打,以此作为惩罚。但是这种打法并不像大人想象的那么疼,反倒成了很好的借口,他们乘机发出混合的嗥叫声,以博得邻居的同情。那位住在瓦檐屋下的斜眼女人把他父亲骂作野蛮人,这时,马西亚尔看着卡内洛,眼里含笑。他们多哭了一会儿,以便赚来一块饼干,然后把一切都忘记。他们俩一道吃泥巴,在太阳下打滚,在鱼池里喝水,在罗勒树下寻找荫凉和香气。天热时,潮湿的草坪上挤得满满的。那儿有灰鹅,它们的罗圈腿的爪子之间垂着一个鼓囊;屁股上羽毛被拔掉的老公鸡;呜哩呜拉地叫着的小蜥蝎,从它们的脖子里探出红色的领结;出生在没有雌性的城市里的忧伤的胡波蛇;用一颗古巴针叶藤的种子堵死洞口的老鼠。有一天,有人指着狗对马西亚尔说:
“汪汪!”
他说着他自己的语言。他已经得到了最高的自己。他已经开始用手去抓他双手够不着的东西了。
XII
饥饿,干渴,燥热,痛苦,寒冷。马西亚尔对这个物质世界的感觉刚刚减弱,就拒绝了对他来说已是次要的光亮。他不知自己的名字。带着令人讨厌的盐味洗礼回来后,他已经不想闻到什么,听到什么,甚至看到什么了。他的双手快活地搓着,他是一个非常敏感而又有感性的生命。整个宇宙从他的所有毛孔中进入了他的体内。那时候他闭上了眼睛,只有巨大的模糊影子在他的眼前晃动,他进入了一个温暖、潮湿、充满黑暗并且正在死去的躯体里。当身体感到被自己的实质包裹时,它就滑向了生命。
但现在时间过得更快了,最后的几个小时拉得细细的。每一分钟在洗牌者的拇指下发出响声,鸟儿在一阵羽毛的旋涡里回到了蛋里。鱼儿在池塘深处留下了雪片似的鳞片后凝成了鱼卵。棕榈树像折起的扇子一样,收起了枝叶,消失在土地上。枝茎收回了叶子,土地收回所有属于它的东西。雷电在走廊里轰鸣。岩羚羊皮的手套上又重新长出了毛。毛毯拆开了,远处的绵羊长出了一圈圈新毛。立柜、雕花柜、床、十字架、桌子和百叶窗,夜间都飞走了,去寻找各自在丛林下面的以前的根。所有有钉子的东西都散架了。一条不知在何处抛了锚的双桅帆船,匆匆忙忙地把地板和喷泉用的大理石运去了意大利。甲胄铁、钥匙、铜锅,还有马厩里的嚼子,都熔成了一条金属的溪流,顺着失去了屋顶的长廊流入土地。所有的东西都变形了,回到了最初的状态。泥土又变成了泥土,只不过在原来屋宇的地方留下了一片荒芜。
XIII
当工人们白天回来继续拆房子的时候,他们发现活儿已经干完了。有人已经搬走了谷神的塑像头天晚上卖给了古董商。他们向行业工会诉说后就坐到了城市公园的长凳上。这时候,一个人忽然想起了有关卡贝亚尼亚斯侯爵夫人在一个5月的下午淹死在阿尔曼德拉斯的海芋丛中的旧事。但没人关心这事,因为太阳从东向西倾斜,由于懒惰,在时钟右侧不断增长的时间被延长了。它们过得快是因为,肯定是时光把人带向死亡。
(录自《外国文学》) -
2008-01-05
奥斯卡·王尔德:《人面狮身的女子》(赖慈芸 译)
[爱尔兰]奥斯卡·王尔德:
人面狮身的女子
一天下午,我闲坐在和平咖啡馆外面,注视着巴黎众生的光彩与不堪,一边啜饮苦艾酒, 一边漫想眼前骄傲和贫困并陈的奇异景象。忽然有人喊我的名字,我回头一看,原来是穆奇森先生。
我和基若德·穆奇森从十年前离开大学之后就没有再见过面,因此我很高兴能遇到他,并且同他热烈地握起手来。我们以前在牛津时很要好,我非常喜欢他。他既长得好看,人又勇敢、诚实。我们常说,要不是他从不说假话,他还真是天下第一等好人,不过我想我们最看重的,其实也就是他的坦诚吧。
不过这次相见,我发现他改变了许多。他看起来心神不宁,若有所思,似乎有什么大惑不解的地方。我猜这与当今流行的怀疑主义无关,因为基若德是死忠的保皇党,对摩西五经和贵族院一样深信不疑。所以我想一定与女性有关。我问他结婚了没。
“我还不够了解女人。”他答道。
“我亲爱的基若德,”我说,“女人是要爱的,不是要了解的。”
“我若没办法信任的话,就没有办法爱。”
“我想,你是遇到什么神秘大事了,对吧?基若德,”我下了判断,“说来听听吧。”
“我们去兜兜风吧,”他说,“这里人太多了。哎呀,不要坐黄色马车,其他颜色都行……那边,那辆墨绿色的好了。”
几分钟之后,我们所搭乘的马车,轻轻地飞驰在林阴大道上,朝着玛德琳的方向走去。
“你说,我们要到哪里去好呢?”我说。
“随便,”他答道,“就去伯瓦司餐厅好了。我们可以在那里吃个饭,然后聊聊你的近况。”“我倒想先听听你的近况,”我说,“告诉我你的神秘事件。”
他从衣袋摸出一个镶银山羊皮盒,递给我。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个女人的照片。她高高瘦瘦,有着朦胧的大眼睛和松松的头发,有一种奇异的鲜明感。她全身裹在毛茸茸的毛皮大衣中,看起来像个灵媒。
“你觉得她长得怎么样?”他问,“可靠吗?”
我仔细地端详那张照片。在我看来,那张脸的主人似乎有什么秘密,至于那个秘密是好是坏,我就看不出来了。因为那个女人的美是由种种神秘堆砌起来的,事实上,那种美是一种心理感觉,而不是外在。就连她挂在嘴唇上的那一抹微笑,也实在因为太过微小,而无法称为甜美。
“怎么样?”他不耐烦地问,“你觉得怎么样?”
“她是穿着貂皮大衣的蒙娜丽莎。”我说,“告诉我她的故事。”
“别急,”他说,“等用过餐再说。”然后他开始谈起其他事。
侍者送上咖啡和雪茄后,我提醒基若德他说过的话。他站了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走了几趟,最后跌坐在一张扶手椅上,告诉我以下的故事。
“有一天傍晚,”他说,“差不多五点钟的时候吧,我正走在庞德街上。那里有辆马车出了车祸。所有的交通几乎都停顿下来、瘫痪了。紧靠着人行道,停了一辆小型的黄色四轮马车,不知道为什么,引起了我的好奇,吸引了我的目光。
我经过那辆马车时,有—张脸从车窗往外看,正是照片上的那张脸。
我立刻着了迷,整夜都想着那张脸,第二天又想了一整天。我在那条街上来来回回,偷看每—辆马车里坐的是什么人,痴痴等着那辆黄马车,但就是找不到我那不知名的美人。最后,我开始认为,她不过是场梦罢了。
过了一个礼拜之后,我受邀到拉司提太太家吃晚餐。晚餐原定八点开始,但到了八点半,我们还在客厅里等待其他的宴客来到。最后,佣人推开大门,宣布阿洛依夫人莅临。她正是我在找的人。她缓缓走了过来,宛如银灰蕾丝中的一束月光。更让我再不自胜的是,主人要我领她入座。
坐定之后,我毫无心机地开个话头:“阿洛依夫人,我几天前好像在庞德街看到过你。”
她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低声答道:“请不要这么大声,可能会被别人听到。”
我很懊恼一开始就出错,慌忙把话题转到法国戏剧。她很少开口,一开口也总是轻柔低沉,仿佛怕被人听到。而我则深陷爱情的激情中,她周遭不可言传的神秘感更激起我无尽的好奇。餐后她立刻要走,我问她可否登门造访。她迟疑了一会儿,回头看看没有别人在附近,然后才说:“好的,明天下午四点三刻。”
我缠着拉司提太太打听她的事,只知道她目前孀居,在公园道有栋豪宅,仅此而已。就在一些无聊的科学家开始拿寡妇做文章的时候,我告辞回家了。
第二天,我依约准时到达公园道,门房却说阿洛依夫人刚刚出门。
我回到俱乐部,闷闷不乐,百思不解。反复思量后,我提笔写了一封信给她,问她我是否可以再次拜访。接下来好几天都没有回音,最后我收到一张小纸条,说她星期天下午四点在家,还加上一句奇怪的话“请勿再写信到此地,详情容面告。”
星期天她终于接见了我,她的风采真叫我着迷。
就在我告辞的时候,她说如果找还想写信给她,请寄到绿街,惠塔可书局,转交诺克思太太。“我有苦衷的,”她说,“我不能在自己家里收信。”
整整三个月,我常常和她见面,她那种神秘的味道从来不曾减少。有时候,我猜想她可能是某人的情妇,但她看起来那么高不可攀,让我觉得没什么可能。我真的想不通,她就像博物馆展出的那种奇怪的水晶,一下子透明澄澈,一下子浑沌不明。最后我终于下定决心,要向她求婚。我已经受够了那些一下子可以见我,一下子又不能见;还有那些不可以寄信到家里的种种秘密。
我直接差人送了—封信到书局给她,问她可否在星期一晚上六点钟见我。她回复说可以,我简直乐上云霄。我被她弄得神魂颠倒,虽然她有些神秘,但我爱她爱得全无理智,所以我根本不在乎。现在看来,我是被她的玄虚搞得头昏脑胀。不对,我爱的是她本人,不是那些神秘感。那些秘密逼待我要发疯,为什么命运要这样捉弄我?
“你发现了她的秘密?”我叫起来。
“大概吧,”他答道,“星期一那天,我和叔叔一起吃午餐,差不多四点钟左右,我在马里波恩路上。你知道,我叔叔住在摄政公园那边。我抄近路要到皮卡地里区去,所以穿过了一些不起眼的小巷。
忽然间,我看见阿洛依夫人在我前面走着,披着面纱,走得很快。走到那条巷子的最后一栋房子,她走上台阶,拿出钥匙开门进去了。“这就是她的秘密所在了!”我这样告诉自己,然后快步跟过去,仔细看看那栋房子。那房子看起来是租给别人的那种。我看到她的手帕掉在门口的台阶上,于是我捡了起来,放进自己的口袋。
然后我开始想现在该怎么办。最后我想,我没有权利跟踪她,所以我就径自到俱乐部去了。六点钟时我去见她,她躺在沙发上,身穿银色的小礼服,上面别着奇异的月长石,那是她最喜欢的饰品,看起来非常迷人。
“真高兴见到您,”她说,“我今天一整天都没出门。”
我不可置信地瞪着她,从口袋中掏出那条手帕递给她。“阿洛依夫人,”我很冷静地说,“这是你今天掉在古门巷的手帕。”
她惊恐地望着我,没有伸手拿手帕的意思。
“你今天在那里做什么?”
“你凭什么这样质问我?”
“就凭我是个爱你的男人。我这样回答,“我今天来的目的,是要向你求婚。”
她用双手捂住脸,哭了起来。
“你一定得告诉我。“我追问下去。
她站起来,直直地望着我说:“很抱歉,我没有什么好告诉你的。”
“你去那里私会某人,”我喊起来,“这就是你的秘密。”
她脸色白得吓人,说:“我没有去见任何人。”
“你不能说实话吗?”我叫道。
“我已经说了。”
当时的我简直快气疯了,我记不得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不过我对她说了很难听的重话。最后我冲出她家。第二天她写了封信给我,我原封不动地退回去,然后就和亚兰·科维尔动身到挪威去了。
过了一个月,我回到了伦敦,在《晨报》上看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阿洛依夫人的死讯。
她在听歌剧时受了凉,转成肺炎,五天后就过世了。我把自己关起来避不见客。我是那么爱她,那么疯狂地爱她!天啊,我是多么爱那个女人阿!
“你又去了那条巷子,那间屋子?”我问他。
“去过了。”他答道。“有一天我走到古门巷。我没办法不去,我深受疑心所折磨。我敲了门,一位长得很正派的女士开了门。我问她有没有房间要出租。
“先生,”她答道,“客厅本来是已经出租了的,但我已经三个月没见到承租的那位女士了。因为她没有继续付租金,所以您可以租下来。”
“是这位女士吗?”我拿照片给她看。
“没错,就是她。”她很肯定。“请问她什么时候会回来?”
“这位夫人已经过世了。”
“天啊,先生,不会吧?”她说。“她是我最好的房客。她每周付我三个几尼,只为了有时可以坐在我的客厅里而已。”
“她在这里见客吗?”我问道。妇人向我保证绝无此事,她说阿洛依夫人总是一个人来,从没有见过别人。
“那她到底在这里做什么?”我激动地叫起来。
“她只是坐在客厅,看看书,有时喝喝茶。”妇人这样回答我。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他对我说,“所以我给了她一英镑就走了。告诉我,你想这是什么意思?你相信这个女人讲的话吗?”
“我相信。”
“那么阿洛依夫人为什么要去那里?”
“亲爱的基诺德,”我这样说,“阿洛依夫人只是个喜欢神秘的女人而已。她租下这个房间,为的只是可以在那里取下面纱,幻想自己是书中的女主角。她热爱秘密,但她自己只是个没有谜底的人面狮身。”
“你真的这么想?”
“一定是这样。”我说。
他又拿出相片盒,打开盖子,看着里面的相片。
“是这样的吗?”他喃喃自问。 -
2007-12-20
卡何·塞拉:《求求你们,别开玩笑》(倪华迪 译)
[西班牙]卡何·塞拉:
求求你们,别开玩笑
就像平常强盗行劫时一样,卡洛·帕里亚克诺蒙着脸,提一挺机关枪,冲进一家饭馆。饭馆里顾客盈门,都是些有钱人,个个喜气洋洋,打扮得珠光宅气。他们决非冒险好斗之徒,而且都未带武器,真是打劫的理想对象。
卡洛·帕里亚克诺手端机枪,踢开了门:
“举起手来!”
卡洛·帕里亚克诺的声音,不像人家当强盗头领的,喊出来既不威风,又没有雷鸣般的音量。他的声音怯生生的,低沉而又细弱。只有很少几桌人听得到。乐队继续演奏着《第三个人》这支讨厌的无法哼唱的狐步舞曲。侍者穿梭于饭桌之间,忙着收盘送菜开瓶子,脸上堆满了笑。餐厅总管点头哈腰,请每位新到的顾客入座,卡洛·帕里亚克诺感到白己面罩里的脸红了。真是天下奇闻:“他们竟不理会我?”他想,“这群蠢驴,难道不见我拿着机关枪?”于是,卡洛·帕里亚克诺使足力气又喊了—声:
“举起手来!”
有几个人终于把视线从维也罗丽的胸部移开,扭过头来朝卡洛·帕里亚克诺看去。
“多潇洒的强盗!”有人说了一句,“真是个棒小伙子!”
卡洛·帕里亚克诺感到自己情绪异常,真是又气恼又吃惊。
“举起手来!我已经说过了。你们没发现我是抢劫的吗?还不明白这是打劫么?再不举手,我可要开枪了!真他妈的见鬼!”
从一张桌子旁发出一声大笑:
“多逗人的家伙!喂,劫贼,跟我们一道喝一杯吧。服务员,服务员,给这位先生拿杯香摈来!”
卡洛·帕里亚克诺在地上跺了一脚。
“您听着,别跟我开玩笑啦,把手举起来!”
那位先生发出一阵大笑,声音响得这几个街区之外都可以听到。
“得了,年轻人,平静平静吧,不必装出这副样子来!”
“什么这样那样的。我是来打劫的,你们懂吗?我手中有枪,而您不但不怕,不把钱包、首饰放到桌子上,反倒哈哈大笑,拿我当笑料。您这位先生,不认真对待此事,反而从中取乐?”
乐队奏完了《第三个人》,又开始演奏《谁害怕凶残的狼》这支进行曲。
卡洛·帕里亚克诺感到口渴:
“举起手来,喂,举起手来!”
“不,年轻人,我不举手。我可不喜欢有人抢我的东西。”
笑声,犹如此山压向彼山的暴风雨,从一张桌子推向另一张桌子。几个食客站了起来,把卡洛·帕里亚克诺围了起来,手拉手翩翩起舞,仿佛一群印第安人转着白人跳舞。
卡洛·帕里亚克诺竭力振作精神,说:
“好!咱们走着瞧,你们到底举不举手?”
大家笑得前俯后仰。几位太太声言,这劫贼简直是个宝贝。在他周围跳舞的人越来越多。卡洛·帕里亚克诺发觉自己业已沮丧的情绪越发低落。
“那好吧?”他无可奈何地说道,音调里已带有几分柔情,“把那杯香摈递给我,我渴死了!”
饭馆里的食客们人人心醉神迷,容光焕发。对刚才突发的这出戏,感到心满意足。
“这饭馆的老板,”有人大着胆子,装作了解内情样子说道,“简直就是魔鬼,亏他想的点子!”
卡洛·帕里亚克诺在椅子上坐了下来,一口吞下了那杯香摈。他面前桌子上的花瓶、酒杯、扇子,以及搁在它们旁边的机关枪,构成了—幅有趣的静物图。
警察进来了,给卡洛·帕里亚克诺戴上了手铐。当两名警察押着卡洛·帕里亚克诺走出饭馆的时候,卡洛·帕里亚克诺的眼神中,隐隐约约仍流露出恳求的目光:求求你们,别开玩笑啦! -
2007-12-12
芥川龙之介:《戏作三昧》(节选)(艾莲 译)
[日本]芥川龙之介:戏作三昧(第九节)
九
马琴将和泉屋市兵卫撵走后,一个人靠着廊柱,望着小院里的景致,肚里的火还没消,他极力想法儿压下去。
阳光洒满一院子,叶子残破的芭蕉,快秃光的梧桐,青青的罗汉松和绿绿的竹子,暖洋洋地一起领受这只有几坪大的秋色。这边,净手钵旁的芙蓉花,七零八落,只剩下了几朵。对面,种在袖篱外的桂花,却依旧香气袭人。老鹰的叫声,似笛子般清脆,时不时自蓝天远远飘落下来。
面对自然,他不由想起人世间的卑劣来。人之所以不幸,就缘于住在这卑劣的人世间,为这卑劣所烦恼,连自己的言行也不得不变得卑劣起来。就在方才,自己把和泉屋给撵走了。撵人这种事,当然不是什么高尚之举。可是,对方实在卑劣,自己是给逼到那一步上的,非那么做不可。结果,就那么做了。那么做,只能说明自己也变得卑劣起来,跟市兵卫是半斤八两。换句话说,自己身不由己,已然堕落到这个份儿上了。
想到这里,他记起前不久发生的同样一件事。去年春天,有个叫长岛政兵卫的人,住在相州朽木上新田一带,写信给马琴,要拜他为师。信上称,我自二十岁耳聋,便决心要以文章扬名天下,直到二十四岁的今天,始终潜心于写小说。不用说,我是《八犬传》和《巡岛记》的忠实读者。不过,呆在这种乡野,对修业习艺,总归多有不便。因此,能否到府上来,收留我权当门客?另外,我还有够出六册书的小说原稿。想请您斧正,并代觅合适的书局出版。——信的大意如此。在马琴看来,对方这些要求,全是一厢情愿的如意算盘。马琴苦于视力不好,知道对方耳聋,便生出几分同情。于是,回信说,所求之事,碍难接受。马琴这么写,毋宁说是够郑重其事的了。岂料对方回信,从头到尾,除了谩骂,就没别的。
信的开头是这么写的:你的《八犬传》也罢,《巡岛记》也罢,写得又长又臭,我是耐着性儿才看完的,而你,对我的小说,仅有六册,却连看都不肯看一眼。你的人格有多低下,这不明摆着的事吗?结尾则大肆攻击:身为前辈,竟不肯收留个晚辈当门客,真是吝啬鬼。马琴一怒之下,当即回信。信中还写了这样一句话:我的小说,竟有足下这种浅溥之徒所读,实为我终生之耻。从那以后,就杳无音信。如今那个政兵卫是不是还在写小说?是不是还在梦想着,有朝一日,他的小说在日本广为传诵呢?……
想起这件事,不禁觉得政兵卫很可怜,自己也很可怜。这样一来,又引发马琴一种说不出来的寂寥之情。太阳无忧无虑地照着桂花,香气四溢。芭蕉和梧桐悄然无声,叶子连动都不动一下。老鹰也和原先一样,叫得还是那么欢快。这大自然,还有这人世间……马琴像做梦似的,靠在廊柱上发呆,直到十分钟后,女用人阿杉来禀报,午饭已经做好了。
(选自芥川龙之介短篇集《罗生门》) -
2007-12-02
E·V·卢卡斯:《墙壁上的面孔》(鲁韶辉 译)
[英国]E·V·卢卡斯:墙壁上的面孔
直到此刻,一想起昨晚在达布尼家里的经历,我的心依然被耻辱之感刺痛着。唯一能使我感到宽慰的是昨晚到那儿的其他人也和我一样在劫难逃。我们一晚上都在谈论那些神奇莫测的事情——这是一个无益可图却又永远诱人的话题——大家一个个旁征博引,事例成堆,但却总觉得不能尽兴。几位我所不认识的人当中有一个脸色苍白、神志恍惚的小矮子。他是鲁德森韦特带来的。这个小矮子仔细地打量着每一个说话的人,但自己却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儿,达布尼希望这小矮子也能说点什么,便转向他,问他有没有什么带有神秘色彩的经历或故事。
他想了一会儿,说:“说起一般人们认为的故事——象你们刚刚所讲的那些,大多来自风闻传说。我不感兴趣。我常以为,真实的事情,不仅与故事大不相同,它还比故事更有意思。我可以告诉诸位一件我的亲身经历。奇怪的是,这一经历直到今天下午才算有了结局。”
我们都恳求他尽快开始。
“一两年前,”他说,“我在大奥蒙德街紧挨着霍尔本河岸的一家旧客店里租了几个房间。卧室的墙壁叫我的前期房客涂上了一层颜料,可是由于屋子很潮湿,大片大片的颜料脱落了下来。有一块脱落的地方看上去非常象一个人的面孔一一这并不稀奇,我们常能碰到类似的情况;不过这副面孔看上去与其说是偶然形成的,我倒更乐意说和有意画上去的一样逼真。早晨躺在床上不想起来的时候,我经常是长时间地凝视着它。渐渐地,我感觉着这是一副真人的面孔——我敢肯定它是我前期房客的面孔。令人不解的是,尽管墙上的颜料不断脱落,颜色越变越淡,可这副面孔却毫无变化,还象以前那样清清楚楚。
“后来,我得了一次重感冒,并引起一些并发症,使我整天只能躺在床上,除了读书,就是沉思默想。那时,这副面孔开始更紧地抓住了我的心。它越来越真实,越来越引人注意。老实说吧,它白天晚上不断地在我脑海中出现:那上面的鼻子有一条奇怪的曲线,它的额头宽大、独具风格。它呀,真是一副个性十足的面孔:有这么一副面孔的人一定与众不同,一千个人里也找不出一个。
“慢慢地,我的病好了,可是这副面孔却依然纠缠着我。我发现我竟不自觉地在大街小巷寻找起有这样一副面孔的人来。我坚信,一定有这个人,而我必须找到他。为什么非得这样,我却想也不想。我只知道他和我由于某种原因被命运联结到一起了。我经常出入人们成群聚集的地方:去参加各种大型政治会议,去足球赛场、火车站,早晨晚上天天如此,但所有这一切都丝毫没有结果。在那以前,我从来没有意识到人们的面孔虽然千千万万,却极少相同。这许许多多各不相同的面孔分成阶层却屈指可数。
“这一寻我工作使我如痴似狂。我放弃了所有其他一切事情,整天站在街头繁华之处,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人们以为我是个疯子。警察开始注意我,并监视着我的举动。对女人我一眼也不看,心里只想着:男人、男人、男人。”
他疲倦地抬起手,擦了擦额头,又接着说:“终于,我找到了他。他坐在一辆出租汽车里,正向皮卡德雷街以东驶去。我赶紧转身,跟着那辆出租汽车并排跑了几步,然后叫住后面的一辆空车。‘跟住前面那辆出租车’。我喘着粗气、跳进车里。司机吃力地跟着那辆车,一直到查林十字车站。我疾步冲上站台,看到我找的那个人正和两位妇人、一个小姑娘在一起。他们买了车票,要赶下午两点二十分去法国的轮船。我走到他们附近转了几圈,想和他搭几句话,但没有成功。他碰到了另外几个朋友,他们一起有说有笑地上了火车。
“我赶紧买了一张到福克斯通的火车票,指望能在他们的轮船启航前赶上他;可是当我赶到福克斯通时,他已和朋友们一起上船了。他自己买下了船上一套带有几个小房间的豪华客舱。由此可见,他是一位很富有的人。
“我的希望又一次成为泡影;但我并没有就此善罢甘休。我想,在旅途中他一定会暂离朋友到甲板上散步的。我还有机会。当时口袋里的钱仅够买一张到法国布伦港的单程票,我毫不犹豫地下了决心。上船后,便站到那个人的客舱门的对面,等待着。半小时后,客舱门打开了,他和那个小姑娘走了出来。这时,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其力量之大好象超过了船上的推进器,使得整个客轮晃动起来。就是这张脸,一点儿没错——上面的每一根线条都是那么相象。他瞥了我一眼,朝着通向上层甲板的扶梯走去。我全身心向我呼喊着: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对不起,’我走上前去,结结巴巴地说,‘给我一张您的名片您不在意吧?我极希望能和您取得联系。’
“他看上去很是惊讶,在这种情形下谁都如此;但他还是同意了。经过一番考虑,他掏出名片夹,递给我一张,然后,领着小姑娘急忙走开。很明显,当时他一定把我当成精神不正常的人了,觉得与其不理我还不如跟我开个玩笑更能少些麻烦。
“我双手捧着那张名片,跑到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里,仔细一看,上面写着:奥蒙德·沃尔先生,地址是在美国的匹兹堡市。天哪,我的双眼模糊起来,头一阵眩晕,便什么也不知道了①。当我醒来时,发现我躺在布伦市的一家医院里。在那里,我心力交瘁地躺了好几个星期。一个月前,我才返回伦敦。
他沉默了起来。
我们几个人一会儿看看他,一会儿互相看看,等待着下文。这晚上所有的高谈阔论都比不上这位脸色苍白、身材矮小的人所讲的故事这么动人。
“我又回到了大奥蒙德街,”停了一会儿后他又开始了讲述,“我开始尽全部力量来调查这位使我莫明其妙地介入其生活的美国人的一切。我给匹兹堡市写信探查,向美国好几家杂志投书询间,我削尖脑袋钻进美国人在伦敦的社会团体,可是通过这一切我只了解到他是位百万富翁,父母是英国人,住在伶敦。在伦敦什么地方?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有找到答案。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一直到昨天早晨,我由于这些天的劳累辛苦起床晚了些。当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阳光射进屋里。我象往常一样,朝着那副面孔的墙壁上看去。我揉了揉双眼,惊讶地蹦了起来。墙上的面孔变得模糊起来。前一天晚上还很清楚呢——我看到他就好象可以听到他的声音一样。可是现在,墙上只剩下一张鬼影了。
“我心慌意乱、不知所措地起了床,走到外面。大街上报商正在叫卖昨天的晚报。我在晚报目录栏中看到这样一条消息:《美国百万富翁车祸中遇难》。你们也一定看到了。我买了一份晚报,赶紧读起我要读的这条消息:奥蒙德·沃尔先生,美国匹兹堡市的百万富翁,和几位朋友一起驾车在意大利的斯培西亚市开往比萨市的途中与一辆运货卡车相撞,翻车遇难,沃尔先生生命垂危。
“我依旧心慌意乱地返回我的住处,坐在床上,紧盯着墙上面孔那渐渐消失的双眼。我看着看着,突然,整个面孔完全不见了。
“后来我了解到,沃尔先生就在墙上面孔消失的那个时刻由于伤势过重去世了。”
他又一次陷入沉默之中。
“太棒了!”我们一致称赞道,“真是一个神奇的故事。”我们说着类似的赞辞,从心里感到佩服。
“是啊,”这个小矮子说道:“我这个故事里共有三点神奇之处。第一,在伦敦一家客店颜料脱落的墙壁上不光显示出美国一位富翁的面孔,而且这副面孔跟这位富翁的生死存亡有着密切关联。这需要科学界花点时间给予解释。第二,这位富翁的姓名居然和客店所在的街道名字及墙壁一模一样;而就在这里竟鬼使神差、莫明其妙地出现了他的面孔。你们说是不是这样?”
我们都同意他的结论。接着,我们又开始了有关神奇莫测的事情的谈论,并且谈及此事的激动程度大大提高。就在这时,我们那位有着上述神奇经历的讲述者站起身来,向我们道别。他刚刚走到门口,我们当中的一位——我很高兴想起他是斯潘顿——提醒我们该在他告辞之前问问他那使我们感到如此兴奋的故事里的第三点神奇之处。斯潘顿提醒他说:“你说过有三点的,难道忘了吗?”
“哦,第三点嘛,”他随手打开门,说道:“我差点儿忘了。关于这个故事的第三点神奇之处是:这个故事是我在半个小时之前胡编出来的。再一次祝各位晚安。”
当我们清醒过来后,便四处寻找鲁德森韦特这个家伙,是他带来这条毒蛇在我们每个人的胸口上咬了一口。但他也悄悄地溜之乎也。
(本篇录自《外国文学》1988年02期)
注:①从英文来看,这个人的名字“奥蒙德”(Ormond)就是讲述者居住的旅店所在街道的名字“大奥蒙德街”(Great Ormond Street),他的姓“沃尔”(Wall)意思是“墙壁”。这一巧合把讲述者吓晕了过去。 -
2007-12-02
阿妮·索蒙:《和爸爸在一起的一年》(史美珍 译)
[法国]阿妮·索蒙:
和爸爸在一起的一年
十月
我母亲已四十一岁,她衰老了。我父亲还年轻,他大概三十二岁。当我父亲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我母亲已经获得各种文凭和证书并且当上了教师。他们是在发生类似革命动乱的1968年5月认识的。我父亲说他的一个大脚趾上还留有伤痕。是被一块铺路石磕破的。他说当时他正和别人一起沿着石面马路寻找海滩。那时我还没出生家里也没有任何记载。所以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十一月
我母亲一直喜欢梳妆打扮,用黛色画眉颜料,灰白而富有光泽的唇膏。穿着挺入时。而我父亲,一年到头总穿涤纶裤和皮茄克(冬天,加一层毛夹里)。只有周末才穿方格衬衫和牛仔裤。我们一起到市立公园去游玩。我们不怎么爱蹦蹦跳跳,我们喜欢聊天。我们绕着水池散步各人讲各人的事儿。秋天枯叶布满了条条小径。红橙橙金灿灿的。爸爸问我,记不记得小时候在这儿玩过在那儿也玩过。而我呢一个劲儿地抱怨学校没意思腻味透了,能不能改变一下生活方式,到高山牧场去放羊。他说我妈大概是不乐意的。
十二月
记得暑假的一天,父亲带我到坐落在一个湖泊旁的山里去,起先我们在山间小路上一起行走,我在前,他在后,我对自己穿的那条横格布新运动裤很得意。没过多久我腿痛了,他说,小宝贝,加把劲儿。他把我举起让我骑在他的肩头。舒服极了。我勾住他的脖子,他那蓬松的头发扎得我大腿怪痒痒的。转眼我们就到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到的那种绿色的水边停了下来看见几块红褐色的岩石在湖面上漂动还有一朵白云在水面荡漾。父亲默默地凝视了一会儿。然后他挥动手臂划了个圈儿顿时把美不胜收的景色给毁了他说,瞧,这不全是为你准备的。接着我们坐在阳光下的石板下吃了三明治。后来我想把脚伸到水里去那水凉得我直叫唤。父亲说这湖中的水是山顶的积雪融化后流下来的。山上的雪是洁白无瑕的。然后他替我系鞋带我说你的手怎么啦跟旁人的不一样。他用那双手撑在石块上。他哈哈笑了起来。我自然觉得有些怪可我也说不清是什么,他向我解释说中间的手指,就是中指,应当比其他几个手指长。可是他的中指恰好和食指一般长。我问,为什么?他说,不为什么,我也说不清,也许这说明我是反对不平等的。于是我也抿着嘴笑了笑。然后他瞅着我的手说,你有一双漂亮的小手,又说,这就象你妈。
一月
当我母亲发现我有某些缺点时她就说,这就象你爸。去年她对我说十二岁的孩子该懂事了,接着她叹口气说,哦,要是你只听你爸的……可是他们也真没吵架。我母亲除了当物理教员外还要操持家务。我父亲每天上班搞统计。记得小时候有一天我问他,统计是什么呀?他回答说,你想一想我把每天早晨八点到九点听法国国内广播的人数加起来或者把边吃早饭边读某种报纸的人数算出来。然后还有专人研究这些统计的结果。我寻思着为什么有人竟对这些事儿感兴趣。直到现在我还没想明白。我觉得父亲还是到山上去放羊会更舒服些。冬天也许不合适。
当我俩第一次到湖边去游玩的时候,我还是个黄毛丫头。爸爸告诉我说世界上还有些奇妙地方可以安身栖息。只要往高处攀登就行。这是他对我说的。他还说不要怕费劲儿。可我的两腿累得硬邦邦的抬不起来,脚后跟可能起了水泡。我说,要是乘电梯或飞机就省事多了。他说这完全是两码事儿。
后来,母亲经常埋怨父亲太宠爱我把我惯坏了,其实并非如此不过倒也是他有时把我的脸捧在他手里说我长得真美,当然这话是不会让我母亲听到的可惜他是我父亲要不他准是我的恋人。有一天我说我也觉得他很美,还说我们应当一起生活在湖边的高山上,他说以后可能的,但是我发现他已经在想别的事儿了。
二月
有天傍晚放学的时候父亲在校门口等我,同班的女孩子都睁大眼睛瞅着我们。他只是简单地说,他是顺路来接我的。她们都乐了,她们不相信:他是你父亲?不是你哥哥?后来在男孩子那里也传开了,说是条男子汉。有一次父亲给我看他中学毕业时的全班合影那时他十七岁。他说他是最后一排从左边数起的第二个。其实我自己也能认得出来。我觉得他站在那儿挺别扭,完全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要是在别处,他就会自然得多,不如当个牧羊人更合适。
一天,也是去湖边,我们俩象疯子似的走着,我的腿仿佛比往常长了一截,他隔着胡子微笑着他被太阳晒得黑黝黝的心情很舒畅光着脊梁穿着短裤。我琢磨着他究竟想图个啥,干么要上大学要搞统计整天泡在纸堆里住在大城市的套间里又是银器,又是瓷器还得把自己憋在4L型的小汽车里穿越拥挤不堪的街道去上班因为他的工作单位远只能以车代步。还要花费成千上万个小时和那些我们在电视中看到的议论彩票和其他各种蠢事的人打交道。我说,爸爸,这究竟是图什么呢?他问什么什么这一问倒把我问住了。所以我只是说,为什么我们不常来这儿?
三月
有时他谈到革命。他说他和别人一样都曾相信革命他们也作过尝试,这可比我想象的要艰难得多。他们为了掀开铺在路面上的石板把手指都磨破了。我已经知道他甚至还把一大个脚趾的骨头给砸碎了。他说我要遇上这种情况也会试试的,还说他会帮助我的。
一天晚上我在家里写作业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我发现爸爸站在我面前,他一动不动。我问他,你怎么啦?我想也许是因为我那天化了妆,他看得出神。可他只是微笑着说,我是看你长大的。
四月
最使我惊讶的是去年春季我第一次来月经时发生的事。母亲立即告诉了父亲因为她认为一个女人在月经期间需要得到照料。一个女人。我已经是个女人了,真逗。晚上,父亲掏出钱包。他说,诺!我的大姑娘拿去化吧该有点零花钱了。就好象我完成了什么特别使命似的。以往即便我完成了检查性的作业也从来得不到超过五十法郎的钱。可这次他却给我一张一百法郎的纸币上面印有德拉格鲁瓦的头像,脸部洋溢着灵感。我爸的脸上泛起淡淡红晕。这事儿发生在三个月之前。别扭的是月经再也不来了那次只是个信号让人别以为我老是个小女孩儿。这事儿我没敢告诉爸爸。我早已把钱化完了。后来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瞎折腾想发明一种节奏极强的舞蹈,我光着身子室内光线暗淡我喜欢这种气氛。音乐停止后我就站在镜子前欣赏自己的乳房,才刚刚隆起,几乎只是两个硬块。我仿佛看到我身后有个男人,他把双手搭在我那上头。那双手毛茸茸的褐色的,顶端呈方形,中指和食指一般长。
五月
后来爸爸和我聊得少了因为我的同学万森总来找我一起去体育锻炼甚至约我和他一起骑自行车上学一起回家。妈妈说万森物理学得好常得高分。万森比我大两岁,他在研究万有引力。一天吃晚饭时,爸爸说要谈伽利略和比萨斜塔他没意见可衡量一个男孩和这有什么关系。我不懂觉得受了委屈因为他甚至不想对我进行解释。接着他故意避开我的目光说反正,重要的事儿应当由我来评分。妈妈辩驳说她不喜欢我在那些又懒又笨的捣蛋鬼中挑选朋友。她说在中学里一切都显得乱糟糟的,她谈到流氓和吸毒。爸爸反驳说女儿知道该怎么做。于是我立即明白了。我心里思忖着一定要在万森敢用手指头碰我之前,(他的手指还是孩子般的、纤细的、中指比食指长些。)把他带到山上去眺望湖泊。如果他觉得山上太一般不是个神奇的地方如果他抱怨爬得太高出臭汗那我就把他打发到玫瑰园去。
夏季即将来临。爸爸说现在已经有些假期的味道了。爸爸觉得大城市太乏味,因为他整天关在一间湿热而狭小的办公室里搞统计。
六月
一天我正在上拉丁语课女校长闯进教室来找我。她用汽车把我送回家。她说同班的一个女同学会把我的自行车送回来的。妈妈在餐厅里。她哭泣着,她把我紧紧搂在她的怀里。她说,亲爱的,你再也见不到你父亲了。她终于向我叙述了事情的经过,那天他没告诉任何人就离开了办公室,也不知道他想去哪儿,才是下午他就驱车朝中学的路上开去也不知道他到那儿去干什么。她说他的汽车撞在一堵钢筋水泥墙上当即死亡。后来我才了解到这次车祸是怎么发生的:当时他想躲开一个闯红灯的小女孩儿。
七月
爸爸不在了我很难适应。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有人对我说我不相信他已离开人世是正常的还说慢慢总会习惯的。然而夏季又到了可是我总忘记还自言自语地说不久又要和爸爸一起上山去看湖泊了,接着我就想起来了。爸爸已经不在了他已变成公路交通事故统计表上增加的一个数字。想到这儿我心里就特难受。
以前我去上学时总是一边啃着面包干一边匆匆地向他告别。因为我总想多睡一会儿可是迟到又不好。所以总那样急急忙忙出门,向他说声,爸爸再见。那时我已经觉得够可以的了。后来,我总抱怨自己那天早晨要是我早知道会那样我就应当亲他的嘴巴,把舌头伸进他的两片嘴唇,就象海誓山盟的恋人那样。
(本篇录自《外国文学》1988年02期) -
2007-11-30
尤素福·依德里斯:《最廉价的夜晚》(蒋传瑛 译)
[埃及]尤素福·依德里斯:
最廉价的夜晚
宵礼一结束,阿卜杜勒·克里木就不住嘴地骂骂咧咧,骂了村里的男男女女,又骂陶塔维和他的先人们。
阿卜杜勒·克里木急急忙忙行完四拜,就溜出了清真寺,走进小巷。他倒背在身后的双手烦躁不安地握着,背僵硬地向前哈着,仿佛他亲手编织的那件沉甸甸的羊毛毡袍令他不堪重负。他的脖子梗梗地伸着,有着大黑鼻孔的长鹰钩鼻子不停地抽动着,紧闭着的嘴不高兴地发出哼哼叽叽的声音,脸上黄铜色的皮肤皱成一团,眉毛上还带着小净时的水迹,胡子愣愣地向上翘着。
叫他浑身不自在的是,一走进小巷,就觉得那两条粗壮的腿好像不再是他的了,两只大扁脚也不知在哪儿长着。脚后跟上皴裂的口子又深又大,就是插进去一个钉子,估计也不会露出头来。
尽管心里狠狠的,他还是手足无措。满巷子都是那些面包渣似的孩子。他们玩耍着,叫喊着,在他的腿缝里钻来钻去。冷不丁,一个小子远远地跑过来,一头撞在他的身上;另一个在他身后使劲拽着他的毡袍;还有个淘气包竟向他扔来一个罐头盒,一下子砸在他那独自乍开着的大脚趾上。他无奈地责骂着他们,咒骂他们的长辈将受灭顶之灾,诅咒那些使这帮鬼小子出生的人和他们这些孽种。阿卜杜勒·克里木不住嘴地、翻来倒去地骂着。直骂得气都喘上不来,憋得他浑身直颤,身上的毡袍不停地抖动。他喷着唾沫星子骂这到处都是孩子、令人沮丧的地方。这鬼地方怎么就跟孵化场似的,孵出的人简直比他的头发都多。他极力平息自己的气愤,宽慰自己:以后会有他们看好的。他们会一个个被饿死。还有霍乱,很快就会发生,会让他们一半人丧命。
“我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我证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诵完作证词,阿卜杜勒·克里木才感到舒服了些。这时那些小不点儿们已被他抛在身后的巷子里,他正站在镇中心的空场上,空场中间有个池塘。展现在他面前的是浓浓的黑夜。夜影里窝着黑糊糊低矮破旧的房舍。门前一堆一堆的粪肥,就像是一些长年无人照看的荒坟。家家户户都无声无息,没有一点儿生机,只有屋檐下的灯光星星点点,散落在漆黑的旷野,活像是蜷伏在黑影里的怪物眼睛在冒着火花。深红色的光远远直射过来,淹没在池塘的黑暗之中。
阿卜杜勒·克里木漫无目的地瞪着茫茫黑夜,转着头东张西望。洼地里腐臭的水味钻进他那鹰钩鼻子里,使他一下子屏住呼吸,感到一阵窒息。他使劲攥攥拳头,下意识地把身子使劲一弯,差点儿没连人带毡袍趴在池塘边上。
让他添愁憋气的是他的乡亲们,是那些兔崽子们的鼾声,它正随着无边无际的黑夜向四周弥漫扩散。最叫他怒不可遏的是守夜人陶塔维和黄昏时分,他硬叫他喝那杯茶。要是自己不那么下作,不那么馋,就不会去喝它的。
阿卜杜勒·克里木在空场上走着。四下里悄无声息,没有任何动静,连只鸡叫声都听不见,克里木仿佛不是置身于一个有生命的村镇,而是处在一块墓地之中。走着走着,克里木停住了脚步,他是理智地停下来的。要是他放开脚步走下去的话,不用走几步路他就会到家了,进屋关上房门,平心静气地睡觉。可这会儿,他却没有一点儿睡意,他的头脑就像井水和纯蜜一样清澈。他并不在乎过什么夜生活,即使是在斋月的月初。……
都怨自己太下作。都怨那杯酽茶,还有陶塔维的阴谋,他那不怀好意的微笑,以及他那叫人压根就没想到要拒绝的邀请。
不困?那好吧,村子里那些男人们可早就上床睡觉了,只丢下他们的孩子在夜色中玩耍。阿卜杜勒·克里木该干什么呢?
过夜生活。到哪儿去过夜生活呢?
去和男孩子们捉迷藏?还是去和女孩子们嬉戏。她们会说:“哎,老头儿……愿真主保佑你。长命百岁!”
是啊,……到哪儿去过夜生活呢?他身上空空,一文不名,就像洗过的碟子一样干净。要是有钱的话,他可以到艾布·伊斯阿德的烟馆去,要上一杯咖啡,再要一套烟具。喝好了,抽足了,舒舒服服,爱坐哪儿就坐在哪儿,看年轻人打牌,听着收音机里播放的那些叫人不明不白的东西,随着希巴伊开怀大笑,用手捶捶哈哈大笑的艾布·赫里尔,转身到阿马尔师傅和牲口贩子们坐的地方,偶尔插嘴谈论谈论牲口市场的行情,谈论谈论什么滞销,什么畅销。
他身无分文!……陶塔维,愿真主会惩罚你!
他也不能到阿卜杜勒·麦吉德老汉那儿去。在那儿,他会看见,老汉正盘腿坐在炉子跟前,滚开的铜咖啡壶正冒着热气。老汉慢条斯理地低语着。谢黑坐在他身旁正绘声绘色地讲述着过去的岁月,讲述着那一个个夺去了他的青春年华的夜晚。那些岁月早已逝去,心地善良头脑空空的老人们早已忘了他的壮举,他自己则一直在为他所做的那些欺诈、盗窃、偷拿别人庄稼的勾当而悔恨不已。
他不能轻轻咳嗽两声,然后敲响阿卜杜勒·麦吉德老汉家的门。仅仅是在前天,他们俩为水车的修理费发生了争吵。他把老汉从水车上推了下来,使他掉进了水塘里,引得过往的人们一阵哄笑。打那时起,老汉就没和他说过话。
当时真是鬼使神差……可陶塔维以及他的邀请就更是鬼使神差……挨千刀的陶塔维……如果把他那根包着铁头的杏木棍拿走,他会怎样?去找塞木阿吧,两人一块去白莱比塞庄园,那儿有晚会,有迷人的夜晚,有舞女,还有歌舞……
可是……阿卜杜勒·克里木啊,哪儿来的钱呢?再者……夜也已经深了,塞木阿也可能不在,或许去他老婆的舅舅家找他老婆赔不是去了。路这么难走,天又这么黑……
唉,人们哪!为什么就他一个人这么倒霉,睡不着觉?陶塔维肯定也在已扫干净的石凳上面躺下睡觉了。
如果他也像其他那些良民百姓一样回家去,又会怎样呢?把老婆捶醒,叫她点上灯,擦亮灯罩,燃起灶火给他热张面饼,再把吃晚饭时剩下的辣椒端上来。如果还有点剩下的馅饼就太好了。早上丈母娘和他老婆还曾为这些馅饼相互说三道四呢。如果吃了这些东西,她再给他弄上一大杯奶,让他像个帝王似的坐着,修补那三个坏了底的筐子,再把掉了的筐把儿编上。那该有多美啊!
以真主的名义起誓,如果真这样,又会如何呢?
车站会挪个地方?
村长会看在真主的份上,晚上工作?
天会扣在麦秸垛上?
不,……什么都不可能发生。
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女人,比谁都更清楚她那像横倒的玉米口袋似的睡姿。她身边还横七竖八地躺着6个赖狗似的孩子。她睡得很死,就是伊斯拉菲尔(世界末日吹响号角的天神)吹响他的号角,她也不会醒的。即便在末日之夜,她挣扎着睁开眼睛,爬起来,又能做什么呢?
他为什么要自我嘲弄?
人干吗要自寻烦恼?
气灯里的气只有一半了。只要还有人活着,女人就需要它。明天晚上,她还得和面、烤饼,忙活一夜。毫无疑问,孩子们黄昏时会饿,会就着提篮里的最后一张饼把辣椒吃光。
哪儿还会有早上的馅饼让他消夜?……他得自我安慰。赞美真主。他家里虽没有奶,也没有糖,可他们全不为此而悲伤……
他这辈子不可能再喝到像在陶塔维那里喝过的那种茶了。
陶塔维啊!让真主拯救你的灵魂吧!
如果有人到空场上方便,看到阿卜杜勒·克里木像枯萎的蔓草,面对着池塘呆呆地站着,当即会认为这人肯定是遇上鬼了,或者是妖魔附体了!
阿卜杜勒·克里木惶惶然不知所措。他是一个晚上从不看书写字的人,他的口袋又是空空的。漫漫冬夜,浓茶却在他的脑袋里作祟。那些象他一样不知如何排遣夜晚的人们早八辈子就已进入梦乡,在爪哇国里漫游了。
克里木不知如何是好,在那儿呆呆地站了很久。最后,他终于平静了下来,打定了主意,垂头丧气地接着往前走,心想,还是像往常那样度过这个冬夜吧。
阿卜杜勒·克里木在自己的房舍中站定,闩好门。摸黑从孩子们身上跨过,他们都横七竖八地睡在炕上。他慢慢地向前摸索着,舔舔双唇,叹息这群孩子,叹息黑夜,责怪自己怎么生养了6个能吃能喝的大肚汉。
冬夜里回来晚了,常常摸黑上床,他对此早已是驾轻就熟。待摸到自己女人的身边,他没有急着胳肢她,而是把她的10个手指弄得咯巴咯巴响,搓搓她那两只带着厚厚一层泥土的脚,见她不醒,便粗鲁地挠着她的胳肢窝,让她醒来。他女人醒过来,听到他正在咒骂陶塔维,便打着呵欠冷冷地问:陶塔维怎么惹你了。半夜三更不睡觉骂他干什么?
克里木一边脱衣服准备将要干的事,一边说:
哎,……真主使他遭殃吧,就是他……
数月之后,女人们像往常一样向他报喜,他又添了一个男孩。克里木只能安慰自己,接受这才出生的小七,又一个填不饱的肚子……
几个月过去了,几年过去了,阿卜杜勒·克里木的孩子成了一群,出来进去都绊腿。每天晚上,克里木仍旧背着双手,抽动着鼻子,闻着周围。暗自问自己,这些东西不知道是从天上或地下的哪个洞里出来的!……
(本篇录自《外国文学》1997年03期) -
2007-11-30
库特·冯内古特:《步入永恒》(高萍 译)
[美国]库特·冯内古特:步入永恒
他俩从小就是邻居,彼此看着长大的。他们住在一座小镇的边缘,靠近一片片的田野、树林和果园,远处还能望见一座可爱的钟楼,那是一所盲人的学校。
现在他俩都二十岁,有将近一年的光景没见面了。在他们之间,一直有着一种嬉戏般的、惬意的温暖感情,但是从来没有谈过相爱。
他叫纽特。她叫凯瑟琳。一天午后,纽特敲响了凯瑟琳家的前门。
凯瑟琳走到门口,手里拿着正在看的一本厚厚的,亮皮的杂志。这样的杂志是专门供新娘们阅读的。“纽持!”她喊道。看到他,她觉得很吃惊。
“你能出去散散步吗?”他问道。他是个羞怯的人,甚至和凯瑟琳在一起时也这样。他用一种仿佛心不在焉的语调掩饰这种羞怯,似乎他真正关心的是非常遥远的事情——似乎他是个秘密的使者,带着某种使命在那美丽、遥远,邪恶的什么地方之间徜徉徘徊。纽特不论谈什么事情都用这么个劲头,甚至在他极为关心的事情上也一样。
“散步?”凯瑟琳问。
“对,一脚在前,一脚在后,”纽特答道:“穿过落叶,跨过小桥——”
“我没想到你在镇子里,”她说。
“我刚刚到。”
“还在军队里吧,我想。”
“还有七个多月呢,”他说。他现在是炮兵一等兵。他的军服皱皱巴巴的,皮鞋上满是尘土,脸也该刮了。他伸出一只手要那本杂志,“让我瞧瞧这本可爱的书!”他说。
她把书送给他。“我要结婚了,纽特。”她说。
“我知道,”他说。“走吧,咱们散散步去。”
“我真是忙极了,纽特”她说,“离结婚的日子只有一个星期了。”
“要是我们去散散步,”他说,“你会变得象玫瑰一样。一个玫瑰一样的新娘子,就象她——象她——象她。”他说着,一个个地指给她看那些玫瑰一样的新娘子。
凯瑟琳想到那些新娘子,脸红得象一朵玫瑰。
“那将是我送给亨利·斯台渥特·凯森的礼物,”纽特说,“陪你去散步,我将带给他一个象玫瑰一样鲜润的新娘子。”
“你知道他的名字?”
“妈妈写信告诉我的,”他说。“是匹茨堡人吗?”
“是的,”她说道,“你会喜欢他的。”
“也许吧。”
“你能—一能来参加婚礼吗,纽特?”她问。
“不一定。”
“因为你的假期不够长吗?”
“假期?”纽特说。他正在研究占两页画面的银制餐具广告。“我可没请假。”
“噢?”
“我就是人们所说的‘擅离营地’。”
“啊,纽特!你不是吧!”
“我确实是,”他说,仍然翻着那本杂志。
“怎么会呢,纽特?”
“我得搞清楚你的餐具式样,”他说。
他念着杂志上银制餐具的花纹图案。“阿尔贝玛纹章?还是石南花?”他说。“还是盾形纹章?攀缘蔷蔽?玫瑰?”他始起头来笑了笑。
“我打算送给你和你丈夫一把银匙,”他说。
“纽特,纽特——说真的,你快告诉我吧,”她恳求道。
“我想去散步,就这么回事。”他说。
她象个妹妹似地极度痛苦地绞扭自己的手指。“噢,纽特,别拿什么‘擅离营地’来哄骗我。”
纽特模仿警笛的声音,轻轻地吹了声口哨,扬起了眉毛。
“哪儿——你从哪儿来的?”她问。
“布雷格堡。”
“南卡洛莱那州吗?”
“不错,”他说“靠近费耶特维尔——丝卡莉·奥哈啦上学的地方。”
“你怎么来的?”
他竖起大拇指一甩,做了个蹭车的手势。“整整两天,”他说。
“你妈妈知道你回来了吗?”
“我回来不是为了看妈妈的,”他告诉她。
“那你来看谁呢?”她问。
“你。”
“我?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他答道。“现在,我们可以去散步了吧?”他说,“一脚在前,一脚在后,穿过落叶,跨过小桥——”
现在他们在散步,在一个覆盖着棕色落叶的树林里。
凯瑟琳又气恼又慌乱,几乎要哭出来了。“纽特,”她说道,“这实在是太荒唐了。”
“怎么了?”
“挑这么个荒唐的时候跟我说你爱我,”她说,“以前你可从没这样对我说过。”她停住脚步。
“咱们再往前走走吧,”他说。
“不,”她说,“已经走得这么远了,不能再远了。我根本就不应该和你一起出来的。”
“可你出来了。”他说。
“我想让你离开那所房子,”她说。“如果有人过来,听到你跟我那么说话,而我离结婚只有一个星期了。”
“他们会怎么想呢?”
“他们会觉得你发疯了。”
“为什么?”纽特问。
凯瑟琳深深地吸了口气,发表起演说来了。“我要说的是,我对你做的这件疯事深感荣幸,”她说。“我不相信你真的是‘擅离营地’,可你也许是;我不相信你真的爱我,可你也许爱,但是——”
“我爱你,”纽特打断她的话。
“啊,这真是太荣幸了,”凯瑟琳说,“做为一个朋友,我非常喜欢你,纽特,可以说极其喜欢——可是,偏偏太迟了。”她从他身边走开一步。“你甚至从来没有吻过我呢,”她说,用双手捂起脸。“我的意思并不是让你现在吻我。我只是说,这一切都是那样地出乎意料。我一点都不知道该怎么对待你。”
“那就再往前走走,”他说,“享受一下散步的乐趣。”
他们又往前走了。
“你原指望我有什么反应呢?”她问。
“我怎么知道我该指望什么呢?”他说,“我以前从没遇过这种事。”
“你认为我会扑到你的怀里吗?”她问。
“也许吧。”
“我很抱歉,让你失望了。”
“我并不失望,”他说,“我并没抱希望。就这么走走已经很好了。”
凯瑟琳又站住了。“你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
“什么也不会发生,”他说。
“咱们握握手,”她说。“咱们握握手,然后象朋友一样分开,”她说,“这就是下一步要发生的事情。”
纽特点点头。“好吧,”他说,“希望你有时会记起我,记起我是多么爱你。”
凯瑟琳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她转过身去背对着纽特,望着远处无穷无尽的、一行行的树木。
“你怎么了?”纽特问道。
“生气!”凯瑟琳说。她捏紧了拳头。“你没有权利——”
“我得要弄清楚呀,”他说。
“如果我爱你,我早就会让你知道了。
“你会吗?”
“会的,”她转过捡,抬头看着他,脸涨得通红。“你早就会知道了。”
“为什么呢?”
“你会看出来的,”她说,“女人并不十分善于掩饰感情。”
纽特紧紧地盯住凯琴琳的脸。她自己也感到震惊:她竟说出了真情——女人不会掩饰她的爱。
纽特现在看到了爱。
于是他做了他该做的事。他吻了她。
“你真是个坏东西!”纽特放开她时,凯瑟琳说。
“我是吗?”纽特说。
“你不该这么做,”她说。
“你不喜欢我这么做吗?”
“你指望我怎么样?”她说——“疯狂的,献身的激情?”
“我一直跟你说,”他说,“我从来弄不清往后的事情会怎么样。”
“咱们说再见吧。”
他微微地皱起了眉头。“那好吧,”他说。
凯瑟琳又发表了一通演说:“我并不懊悔咱们接吻了,”她说。“那是非常甜蜜的。咱们早就该接过吻了,咱们是那么亲近。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纽特,祝你走运。”
“也祝你走运。”
“谢谢你,纽特。”
“三十天”他说。
“什么?”她说。
“关三十天禁闭,”他说。“这就是一个吻的代价。”
“我……我很抱歉,”她说,“可我并没要你‘擅离营地’呀!”
“我知道,”他说。
“总不能因为你做了那样一件蠢事而授给你一枚英雄勋章吧?”她说。
“当个英雄一定挺不错的,亨利·斯台渥特·凯森是英雄吧?”
“假如他有机会,他会是的,”她说。她心神不安地注意到,他们又在往前走,刚才那套道别的话语已经被忘掉了。
“你真爱他吗?”纽特问。
“我当然爱他了!”她有些气恼地回答。“要是我不爱他,我就不会嫁给他!”
“他有什么好的呢?”纽特又问。
“老实说!”她喊了起来,又停住了脚步。“你难道就不觉得你自己有多么讨厌吗!亨利有许多、许多、许多东西是好的,”她说,“或许也有许多、许多、许多东西是坏的,可那一点儿也不关你的事。我爱亨利,我没有必要和你来讨论他的优缺点!”
“对不起,”纽特说。
“这是真话!”凯瑟琳说。
纽特又吻了她。他又吻她是因为她要他这样做。
现在他们走到一个很大的果园里来了。
“我们怎么走得离家这么远了,纽特?”凯瑟琳问。
“一脚在前,一脚在后,穿过落叶,跨过小桥——”纽特说。
“一步步加起来——就这么远了,”她说。
不远的地方,盲人学校钟楼上的钟声响了。
“盲人学校,”纽特说。
“盲人学校,”凯瑟琳说。她慵倦地、有些惊异地摇了摇头。“我该回去了,”她说。
“对我说再见。”
“每次我那样说的时候,”凯瑟琳说,“你都要吻我。”
纽特在苹果树下一块剪得短短的草皮上坐了下来。“坐下,凯瑟琳。”
“不”,她说。
“我不碰你,”他说。
“我不信你的话,”她说。
她坐在了另外一棵树下,离开他有二十步远。她眯起眼睛。
“梦见亨利·斯台渥特·凯森了?”他说。
“什么?”她说。
“梦见你那位可爱的、未来的丈夫了吧?”他说。
“对了,我愿意,”她说。她紧紧地闭住眼睛,眼前浮现出她未婚夫的影子。
纽特打了个哈欠。
蜜蜂在林子里嗡嗡地叫着,凯瑟琳几乎要睡着了。当她睁开眼睛时,他发现纽特真的睡着了。
他发出轻轻的鼾声。
凯瑟琳让纽特睡了有一个小时,在他睡着的时候,她整个心里洋溢着对他的爱,对他的爱恋。
苹果树的荫影移到东边去了,盲人学校的钟楼上又响起了钟声。
乞克——啊——嘀——嘀——嘀,一只山雀飞过。
在远处什么地方,一辆汽车的引擎哼哼几下又灭了,哼哼几下又灭了,终于静了下来。
凯瑟琳从她那槐树下走过来,跪在纽特身边。
“纽特?”她唤道。
“嗯?”他说,睁开了眼睛。
“晚了,”她说。
“你好,凯瑟琳。”
“你好,纽特。”
“我爱你,”他说。
“我知道,”她说。
“太晚了。”他说。
“太晚了。”他说。
他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嘴里发出—声呻吟,“一次美好的散步,”他说。
“我也这样想,”她说。
“就在这儿分手吗?”
“你到哪儿去?”她说。
“搭车进城,自己去蹲禁闭,”他说。
“祝你幸运。”
“也祝你幸运,”他说。“嫁给我吧,凯瑟琳!”
“不。”她答道。
他微笑着,凝神地注视了她片刻,然后很快地转过身去走开了。
凯瑟琳看着他在那渐远渐暗的林阴中越变越小,忽然明白了,假如他现在停住脚步转回身来,假如他叫她,她会向他跑过去。她将没有别的选择。
纽特真的站住了。他真的转过了身。他真的叫她了。“凯——瑟—一琳,”他呼唤着。
她跑过去,双手搂住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本篇录自冯内古特短篇集《回到你老婆孩子身边去吧》) -
2007-11-24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飞来横祸》(石枕川 译)
[美国]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飞来横祸
夜色如水,最后一辆街车开过了,车辫在电线上溅出蓝色的星星点点的火花也随着街车一同远去。
“得,步行就步行吧,虽然你已经喝醉,马克,已经酩酊大醉……”
火花隐逸了。铁皮屋顶像是披了银装,凸出部分熠然生辉,黑色凹缝则是衣装的褶纹。
他,马克·施坦德富斯,大伙计,半神,浅黄头发的幸运者,正踏着如水的夜色回家。由高高的折浆领围住后脑勺上拖着条孩子才有的可笑的小辫,因有这条小发辫,克拉拉爱上了他。是啊,她发誓爱他,她说早把母亲盖耶泽去年的房客,那穷酸的、模样儿俊俏的异邦人忘却了。
“说实话,马克,你喝多啦……”
今儿朋友们用啤酒和歌声庆贺了马克和火红头发苍白脸蛋的克拉拉。过上一周他俩就要举行婚礼,婚后生活将永远充满幸福和安宁。夜间她的火红长发披散到枕上。早晨嘛,映入眼帘的是她娇嗔的笑、湖绿的裙衫和凉丝丝的裸臂膀。
广场中央搭了个黑色帐篷,亮着橘红色灯火——正在修理路轨。他想起了今儿怎样吻了她。吻了短袖下接种牛痘留下的可爱的疤印。而今他因幸福、因酒醉正踩着踉跄的碎步回家。他挥动着他那根细长的司的克。街上行人微稀。从路边房舍的阴影里传来他脚步的回音一直伴送他转弯。转弯处,仍是那个腰缠围裙、头戴便帽的人站在栅墙旁卖灌肠,并像鸟鸣般又温柔又忧伤地低吟曼唱:热腾腾的小灌肠……热腾腾的小灌肠……
马克不由怜悯起小灌肠、月亮、沿电线飞舞的蓝色火花。他倚到栅墙上,蜷起身,鼓起腮,迸发出幸福的笑:“克拉拉……克拉拉……哦,克拉拉,我亲爱的……”
黑乎乎的栅墙后面,在两幢房子之间的一方块空地上,停了像口大棺材般的装货篷车,鼓鼓的,上帝方知道里面装的是些啥。大概是些橡木箱、蜘蛛网般的吊灯和沉甸甸的双人床架。月亮将这些杂什都涂上了一层银白。而在左面,房屋光秃秃的侧墙上,印了很大的一颗鸡心——那是人行道尽头,街灯下椴树投到墙上的放大许多倍的黑影。
马克摸黑登上五楼时也没止住笑。他已踏上最后一级楼梯,却又虚跨一脚,因此脚落了空,惹出了啪的一响来。正当他摸索门锁孔准备开门的当儿,他腋下的竹杖——司的克掉到了扶梯上,接着噼噼啪啪地往下面滑去。马克凝神屏气听着这噼噼啪啪的声音,心想它非随着扶梯转弯,直滑到最底层不可。但不然,响了没一会儿便不响了。他如释重负般嘘了口气,猫腰摸着扶手重又下楼。啤酒还在起作用,脑血管铮铮地跳动,使他差点儿跌倒。他顺势坐到扶梯上,伸手在身前身后瞎摸。这时五楼的门开了,施坦德富斯太太手拿煤油灯,半袒露身子,眨巴着眼睛,一头乌云从睡帽里披落下来。只听得她叫唤道:马克,是你吗?
楔形灯光照亮了楼梯、扶手、司的克。马克在楼梯的转弯处爬起身,高高兴兴地,气喘吁吁地登上五楼,墙上佝偻着的黑影随着他移动。
在半明半暗的、用块红布幔一隔为两的房间里进行了如下的谈话:
“你喝得太多了,马克……”
“哦,不,妈妈……多大的幸福啊……”
“你手都弄脏了,马克,瞧你这脏乎乎的手掌……”
“……多大的幸福呀……好……冰冷冰冷的水。倒进洗脸池……多点儿……大伙祝贺我,当然,事出有因……再倒多点。”
“但听说她不久前还爱着另一个……一个外国人,无赖。听说那人还欠着盖耶泽太太五马克……”
“胡诌些啥……你什么也不懂……今儿喝得真带劲,连纽扣也掉了,你瞧……我想,结了婚我的薪水就会增加一倍……”
“快躺下,快躺下……瞧这身脏……还是条新裤子呢……”
这天夜里马克做了个不愉快的梦。梦见故世的父亲。父亲的苍白色汗脸上挂着奇怪的笑容,他走来抓起马克的膀子使劲呵痒,一揪住就是不放。
只在他走进店门的时候他才回想起这夜晚的梦,之所以回想起来,是因为他的朋友、整天欢天喜地的阿道夫用手指戳了他一下腰际的肋骨。经他一戳,仿佛心扉豁然洞开,人像麻木了一般。但没一会儿那心扉便合上了,他重又轻松自如,连他手里捏着的、向顾客推荐的领带也在笑,也在分享他的幸福。他知道晚上便将见到克拉拉。先回家晚餐,饭后立即去找她。前不久,跟她讲他俩今后将有的美满生活时她哭了。当然,马克明白,她流的是幸福之泪——她也是这样向他解释的。后来她对镜抚平杏仁酱般的浅色头发。至于她那惶惑的、苍白的脸色,当然也是幸福所致,完全可以理解……
“是要条纹的吗?这一条怎么样?”
他把领带绕在手上翻来覆去,逗顾客着迷。他迅速地打开一个个扁平的硬纸盒……
而此时他母亲那里正坐着客人盖耶泽太太。她说是路过顺道来的,她的脸上还留有泪痕。盖耶泽太太小心翼翼坐下,仿佛害怕一不小心会把登子坐碎。那是个洁净的小厨房。施坦德富斯太太正在洗碟子。墙上挂着一块刻有肥猪的制糕模板。一盒子火柴和一根燃过的火柴梗抛在炉台上。
“我为您带来一条坏消息,施坦德富斯太太。”
对方愕然,拿碟子的手紧贴胸口。
“我是说克拉拉,她今儿疯了似的。那个房客回来了。记得吗?我提起过的。克拉拉像苍蝇掐了头,是的,今儿早上……她不想再见到您的儿子……送给她的衣料决意退还。喏,还给马克写了信。克拉拉准疯了,我不知道……”
而马克下了班正高高兴兴地回家,由剃小平头的阿道夫伴送。几乎到家门口了,阿道夫准备与他握手告别,但马克用肩膀撞开一家清凉的酒吧的店门。
“你去哪?得了……咱俩一起喝点儿。”
阿道夫倚着手杖。那手杖像他的尾巴。
“算了吧,马克……”
说罢就犹豫地揉揉腮帮,笑将起来……
“也罢……不过由我付帐。”
半小时后走出酒吧和他朋友道别的时候,晚霞已染红了河岸,横跨两岸的湿淋淋的大桥远看如同镂金的缎带,缎带上人影憧憧。
他瞅一眼表,决定不再回家而直接去看望未婚妻。他由于幸福,由于这灿然夕照而感到头晕。一个花花公子从公共汽车上下来了,蓦地在这花花公子的锃亮皮鞋尖上印上了一块橘红,像是被利箭射中的一颗红心。尚未干涸的水洼——柏油路的水灵灵的黑眸子里映照出柔和的晚霞。屋宇是灰色的,像平时看到的那样,但平时很少仰首注意的屋顶和高层上的雕塑、金色的避雷针、石板拱顶和一根根小圆柱,如今一概涂上了褚色,被那暖融融的霞光笼罩。这些拱脊啦、凉台啦、飞檐啦、圆柱啦可不像灰暗的屋顶,霎时间里显得分外明净,分外神奇。
“啊,我多幸福,”马克想,“所有人都向我道贺。”
他坐在电车里,以温馨的、爱怜的目光打量着乘客。照他焕发着青春的脸庞、下巴上的斑斑粉刺、幸福而明亮的眼睛、后脑勺上的小发辫来说,命运应饶恕他……
“我就要见到克拉拉了,”他想,“她一定是在门口迎我,说念了我一整天,好不容易挨到了傍晚。”
电车一震,又启动了。开过了他该下的站台。他忙着往车门走去,半途被一个胖子的脚绊了一下。那胖子正在读一本医学杂志。他打算抬抬帽表示歉意,可他差点儿没跌倒。电车辚辚响着转弯。他赶紧拉住悬挂着的皮圈。那位胖先生一脸愠色,嘴里叨叨着慢慢收拢被踩的的短腿。他那灰色倒八字胡子乍看来挺神气的。马克笑笑以示歉意后便到了车门口,两手抓住下车铁扶手,冲出身子准备跳车。下面油亮亮的柏油坦路迅速地往电车尾部后退。马克一跃。脚跟噔的一声落下地。好疼!双脚没法收住,自动地向前啪嗒啪嗒奔去。忽地发生了奇怪的事……电车倏地一晃,乘务员从过道口忿忿地喊叫,马路像秋千似的晃动,庞然大物隆隆地从马克身后压来。他感到一股电闪从他头颅直打到他脚踵。但电闪旋即消失了,剩他独个儿站在油亮亮的柏油马路中央。他回头瞧瞧,瞧见远处的自己的背影——马克·施坦德富斯的瘦骨嶙峋的脊梁。那个马克·施坦德富斯正在若无其事地穿越马路。他怀着好奇的感觉三步并作两步追上他自己。于是,这会儿是他本人走在人行道上了,虽则头脑里还回荡着电击时的余音。
“嘿……差点儿没跌进马车轮子下……”
那是条宽广的大街,挺热闹。晚霞染红了半边天空。高楼和普通屋宇都沐浴在夕照里。马克一消二楚地看到高处的柱廊、檐壁、路侧粉色的玫瑰花丛、如若凌空飞腾的雕像,仰望着天空的金红色竖琴。这些绝妙的建筑和雕饰都喜气洋洋地裹着节日的盛装,准备舒袖飞向天际。马克傻了眼:以前他怎么没注意到这些高耸入云的陈列馆和教堂呢?
膝盖被撞得好疼!原来是他熟悉的黑栅墙。他笑了:啊,当然,棺材般的装货马车就停在栅墙后面。车篷里藏了些什么呢?珍宝还是象牙?或是一堆落满尘土的豪华家具?
“不,得去瞧瞧……要不克拉拉问起来,我什么也不知道……”
推开篷车门进去一看,空空的,只有一张缺腿小软椅孤零零地、可笑地歪斜在货厢中央。
马克轻蔑地耸耸肩,打从货厢另一头的门里出来。眼前重又是如火晚霞。往前便是他所熟悉的铁栅门,绿阴中的克拉拉的窗户了。克拉拉正在等他,是她亲自打开栅门的。她打开门,然后抬起裸臂理她的云鬓。从短袖下露出了火红色汗毛。
她抚摸着他的头。
“我一整天都想你,马克,终于把你等来啦。”
她打开屋门。马克一进屋门便到了餐室。他觉得这餐室既宽敞又明亮。
“咱们现在够幸福的,没有过道也无所谓。”克拉拉热切地对他低语。他觉得,克拉拉的话里蕴含着某种奇妙的意义。
桌上铺着洁白的餐布,许多人围桌而坐。马克从未在未婚妻家里见到如此多的客人,其中有黧黑的、脑袋方方正正的阿道夫,有大肚子、矮腿、嘴里仍在叨叨不完的那个在电车车厢中读医学杂志的先生。
他怯生生地向所有的客人鞠躬问好,然后坐到克拉拉身边。但突然间,如同不久前那样,感到一阵剧痛传遍全身。他挣扎着,想摆脱。克拉拉的绿绸衫飘呀飘呀的缩成了玻璃绿灯罩。而罩着绿玻璃罩的吊灯则在来回摆动。马克躺在灯下,疼痛逼迫着心脏,使他除游移不宣扬挂灯外什么都看不见。是的,肋骨压迫着心脏透不过气来,还有人使足了气力要扭断他的大腿,大腿不用多会儿就要嘎嚓断裂。他再次挣扎。吊灯化成一片蓝莹莹的薄雾渐渐飘散。马克见他本人和克拉拉并排坐在远处。没待看清,他的膝盖已碰到她带有温馨味的绿裙子。而克拉拉仰起头在笑。
他想告诉客人们方才出了什么事儿,于是冲着所有在座的,包括嘻嘻哈哈的阿道夫和生气的胖子费力说道:
“那是个异邦人,如我上面说的,在船上做祷告……”
他觉得要说的都说了,大家都听明白了……克拉拉撅起嘴,用手抚摸着他的脸颊道:
“我可怜的……会好的……”
他感到累,想睡觉,于是拉着克拉拉,抱住她脖子一同仰面躺下。蓦地又一阵剧痛传遍全身,一清二楚。
马克躺在床上,裹着绷带,人都变了形。吊灯不再摇晃。他所熟悉的大胡子,即穿白大褂的胖大夫,正在察看他的瞳孔。大夫一脸的怅然神色,嘴里则在叽叽咕咕。天,好痛啊……心快撞上肋骨尖,就将裂成碎片了……天哪,现在……瞧我干的傻事!为什么没有克拉拉呢?
大夫皱眉咂咂嘴。
马克停止了呼吸,马克进入了梦乡。什么样的梦乡——不知道。
(录自《菲雅尔塔的春天》) -
2007-11-24
伊万·布宁:《轻轻的呼吸》(陈馥 译) - [精彩短篇]
[俄罗斯]伊万·布宁:轻轻的呼吸
在公墓的一座新近筑成的坟冢上,立着一个新的橡木十字架,它结实,沉重,光滑。
四月,天色灰暗。穿过光秃秃的树木,远远地就可以看见这宽广的外县公墓上的一块块墓碑。冷风吹着那十字架脚下的瓷制花环,发出铮铮的音响。
十字架中央嵌着一个够大的凸出的圆形瓷相框,里面有一张相片,是个中学女生,她有一双快乐的,异常活泼的眼睛。
这是奥莉娅·梅谢尔斯卡娅。
在一群穿褐色中学生制服的小姑娘中间,她并不突出。她是许多可爱、富有、幸福的小姑娘中间的一个,有天分,但是淘气,根本不把班主任的训诫放在心上。除此之外,关于她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她不是一天一天地,而是一小时一小时地长大成熟起来。到了十四岁,她不仅有了纤细的腰和秀气的脚,而且有了轮廓动人的胸脯和人类的语言至今无法形容的种种迷人的体态。到了十五岁,她已经被公认为美人了。她的一些女伴是那么着意梳妆,洁身自好,一举一动无不谨慎小心!她呢,什么都不怕——不怕墨水弄脏手指,不怕满脸通红,不怕披头散发,也不怕在奔跑中跌一跤露出膝盖来。她不经意不费力地,仿佛在不知不觉间就拥有了使她最后两年在全校如此出众的一切:绰约的风姿,华丽的穿戴,灵活的举动,明亮的眼睛……跳舞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跳得过她,滑冰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跑得过她,舞会上没有一个人像她那样吸引人。不知为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像她那样受到低年级同学的爱戴。她在不知不觉间成了一位少女,她在学校里的声誉也在不知不觉间树立起来。已经有人议论说,她轻浮,没有拜倒在她脚下的男人就不能生活;还说男生申辛疯狂地爱上了她,而她似乎也爱申辛,不过对申辛的态度反复无常,弄得申辛直要寻短见……
据学校里的人说,奥莉娅·梅谢尔斯卡娅最后一个冬季简直玩疯了。那是个多雪而晴朗的严冬,太阳早早地就落到白雪皑皑的校园中一株高大的云杉后面去了,它总是那么明朗,光芒四射,预示第二天也是个寒冷的晴天,可以在大教堂街上散步,或者到市立公园的冰场上去滑冰,还有玫瑰色的黄昏,音乐,以及在冰场上滑来滑去的人,其中奥莉娅·梅谢尔斯卡娅看来是最无忧无虑,最幸福的一个。然而有一天,大课间休息的时候,她正在大礼堂里一阵风似的飞跑,后面跟着一群快乐地尖声叫嚷的一年级小姑娘,却突然被叫到校长那里去了。她在飞跑中猛地站住,只深深地喘了一口气,用女性惯有的动作迅速理好头发,拉一拉肩上的围裙带子,目光炯炯地跑上楼去。看上去还年轻而头发已经花白的校长拿着毛线活儿静静地坐在写字台前,她背后那面墙上挂着沙皇的肖像。
“您好,梅谢尔斯卡娅小姐,”校长用法语说,眼睛仍旧盯着毛线活儿。“很遗憾,我不得不一再叫您到这儿来,好跟您谈谈您的品行。”
“我听着呢,夫人。”梅谢尔斯卡娅说着向写字台前走去,泰然自若,神情活泼,但是脸上毫无表情地看着校长,行了一个屈膝礼,姿态是那么自然和优美,只有她一个人做得到。
“您不会好好听我说,很遗憾,我相信您不会。”校长说着扯了扯毛线,牵动了油漆地板上的线团,梅谢尔斯卡娅好奇地看了线团一眼。接着校长抬起眼睛来又说:“我不想重复说过的话,也不想发表长篇大论。”
梅谢尔斯卡娅很喜欢这间一尘不染的大办公室,天冷的时候,光亮的荷兰式瓷砖炉烤得房间里暖烘烘的,写字台上的铃兰花散发着幽香。她看看站在一间豪华的厅堂中央的年轻沙皇的全身像,又看看校长那一头从当中分开,并且压出整齐的波纹的白发,沉默地等待着。
“您已经不是个小姑娘了。”校长意味深长地说,心里渐渐恼怒起来。
“是的,夫人。”梅谢尔斯卡娅随随便便,几乎是高高兴兴地回答说。
“但也不是少妇。”校长更加意味深长地说,她那没有血色的脸上微微泛起红晕。“首先,这是什么发型?这是少妇的发型!”
“夫人,我的头发长得好,这不是我的过错。”梅谢尔斯卡娅说着用两手轻轻地摸了摸她那梳得很漂亮的头。
“哦,这不是您的错!”校长说,“梳这种发型不是您的过错,插这些贵重的梳子不是您的过错,挥霍父母的钱去买二十卢布一双的鞋子也不是您的过错!可是我再对您说一遍,您完全忽略了一点:您现在不过是个中学生……”
这时候,梅谢尔斯卡娅突然彬彬有礼地打断了校长的话,语调仍旧那么随便和平静:
“请原谅,夫人,您错了,我是少妇。您知道这是谁的过错吗?是我爸爸的朋友和邻居,您的兄弟阿列克谢·米哈伊洛维奇·马柳京的过错。事情发生在去年夏天,在乡下……”
这次谈话之后又过了一个月,在火车站月台上一大群刚下火车的人当中,一位哥萨克军官开枪打死了奥莉娅·梅谢尔斯卡娅。这位军官其貌不扬,土里土气,跟她的生活圈子里的人没有丝毫共同之处。她那一番使校长听了难以置信、万分震惊的自白完全得到了证实:军官对法院的检察官说,梅谢尔斯卡娅被打死那天本是上车站来给他送行(他要去诺沃切尔卡斯克),忽然说她从来没打算爱他,所有那些关于结婚的话不过是拿他开心罢了,接着就给他看了一则日记,上面写到马柳京。
军官说:“我匆匆看完这几行字,就在月台上(她在那儿来回走动等我把日记看完)开枪打死了她。请看去年七月十日她写了些什么。”
那则日记如下:
“现在是夜里一点。我刚才沉沉睡去,又立刻醒来……今天我成了少妇啦!爸爸、妈妈和托利亚都进城去了,我一个人在这儿。我独自一个人觉得那么幸福!早晨我在花园和野地里散步,也到树林里去了,整个世界上仿佛只有我一个人,脑海里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美妙念头。午饭我也是一个人吃的,后来弹了一个小时的钢琴。音乐使我产生一种感觉,仿佛我将永远活着,而且比任何人都幸福。后来我在爸爸的书房里睡着了。四点钟卡佳把我叫醒,说阿列克谢·米哈伊维奇来了。我高兴极了,我是那么乐意招待他,陪他玩儿。他赶着两匹非常漂亮的维亚特种马来,这两匹马一直站在台阶旁边。他留下来是因为下雨了,他想等晚些时候路干了再走。没见到爸爸,他表示遗憾。他兴高采烈,在我面前像个年轻的情人,讲了许多笑话,说他早就爱上我了。午茶前,我们在花园里散步的时候,天又放晴了。虽然气温下降,阳光却耀眼地照着整个湿漉漉的园子。他挽着我的手,说是他和玛格丽特在一起的浮士德。他五十六岁了,但是还很好看,总是穿得漂漂亮亮(我只不喜欢他披着斗蓬来),身上散发着英国香水的气味。他的眼睛黑黑的,很年轻,可是那一把大胡子却是银白色的,雅致地朝两边分开,长长的垂着。我们坐在有玻璃窗的外廊上喝茶,我一时觉得有些不适,就在沙发榻上躺下来。他先是在吸烟,后来靠拢我坐下,又说了些恭维我的话话,接着就仔细看我的手,吻我的手。我拿一块丝巾盖在脸上,他隔着丝巾吻了我的嘴唇几次……我不明白,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我疯了,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是这样的人!现在我只有一条出路……我对他的反感是如此强烈,真受不了!……”
在这四月天,城市显得清洁,干燥。石板路又白了,走在上面使人觉得轻松愉快。每逢星期日,午前祈祷结束后,在通向城外的大教堂街上总会出现一个穿一身丧服,戴一副黑色细羊皮手套,拿一把乌木伞的身材瘦小的女子。她沿着公路走过一个有许多被煤烟熏黑的铁匠铺并且有野风徐徐吹来的肮脏的广场,往下,在男修道院墙脚边的水洼,向左转,就可以看到一个大园子,里面种着低矮的植物,周围有一圈白色围墙,大门上端画了一幅圣母升天图。那瘦小的女子连连画着十字,习以为常地沿着主要的甬道走去。她走到那橡木十字架对面的长椅跟前,就在冷风和春天的寒气中坐下来,坐上一小时两小时,直到她那双穿着单薄的皮鞋的脚和戴细羊皮手套的手完全冻僵才罢。春天的鸟儿在美妙地歌唱,冷风吹得瓷制花环发出铮铮的声音。她听着,有时候就想,只要能够去掉眼前这个没有生命的花环,她愿付出她余下的半生。这花环,这坟冢,这橡木十字架!下面难道就是她,用一双永含生命光辉的眼睛从十字架上那个凸出的圆形瓷相框里向外看的她?怎么让如今与奥莉娅·梅谢尔斯卡娅的名字连在一起的那可怕事件跟这纯洁的目光吻合呢?然而这个瘦小的女子在内心深处是幸福的,像一切耽于某种狂想的人一样。
这个女子是奥莉娅·梅谢尔斯卡娅的班主任,年纪不轻了,还是处女。她早就靠一种代替了现实生活的空想生活着。起初,这空想围绕着她的哥哥,一个贫穷的,丝毫不引人注目的陆军准尉。她把自己的整个心灵跟哥哥,以及哥哥的前程(不知为什么在她看来是光辉灿烂的)结合在一起。她哥哥在沈阳附近战死以后,她就用她是一个有思想的劳动妇女的信念来开导自己。奥莉娅·梅谢尔斯卡娅的死使她迷醉于一个新的梦幻。现在奥莉娅·梅谢尔斯卡娅时刻缠着她的思想情感。每逢节日她必定来上坟,一连几小时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橡木十字架,回忆棺材里面那张有许多花卉围绕着的苍白的小脸,回忆有一天无意中听到的话。那天大课间休息的时候,奥莉娅·梅谢尔斯卡娅和她的好朋友,又胖又高的苏博京娜,在校园里一边散步一边像放连珠炮似的说:
“我爸爸有一本书(他有好多可笑的古书),里面讲到一个女人应该有什么样的美……讲了那么多,你明白吗?没法全部记住。当然啦,要有像沸腾的煤焦油似的黑眼睛(我发誓真的是这样的说:沸腾的煤焦油!),夜一样黑的眼睫毛,淡淡的红晕,苗条的身段,比一般尽寸稍长的手(你明白吗,比一般尽寸稍长!),小巧的脚,大得适度的胸脯,浑圆的小腿肚,贝壳色的膝盖,圆圆的肩膀——好多都快让我背下来了。说得真对!你知道主要的是什么吗?是轻轻的呼吸!我就是这样,你听听我怎么呼吸——对吗?”
如今这轻轻的呼吸重又弥散在人世间,弥散在浮着白云的天空里,弥散在春天的冷风中了。(1916)
(录自《布宁短篇小说选》) -
2007-11-24
鲁德亚德•吉卜林:《死心眼的水手头目帕姆别》(文美惠 译) - [精彩短篇]
[英国]鲁德亚德·吉卜林:
三年前,从埃尔萨斯-洛思林根来的轮船“萨尔布鲁克”号正在亚丁①装煤。天气热极了。在三十英尺深舱底的右边第二号锅炉,管烧水的司炉是个桑给巴尔人,长得又高又胖,名叫努尔基德。他告假上岸。去的时候,他还只是个被人称为“穷酸小子”的司炉,他回来的时候手握酒瓶,成了地道的桑给巴尔苏丹王赛义德·布尔加西陛下。他在前舱口坐了下来,磨着牙根,嚼起了咸鱼和洋葱,高唱着遥远国度的歌。这些食物是帕姆别的,他是船上印度水手们的“塞朗”,意思就是“水手头目”。他刚刚为自己煮好一顿饭,转身去借一撮盐。可是他回来一看,努尔基德又脏又黑的手指头已经伸进了他的米饭。
死心眼的水手头目帕姆别
如果你考虑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一定也会认为,他只能这么干。可是,水手头目帕姆别却被判了绞刑,而努尔基德也送了命。
“塞朗”是有身份的人物,地位比司炉高得多,虽说工资没有司炉高,每当船长的轻便快艇被扯上吊艇架的时候,总是由他带头唱起“嗨!喔啦!嗨呀!咳!”的调子。船上的测深锤也由他拽上来。有时,当船上的人都在懒洋洋地休息时,他就穿上他最洁白的白布衣服,头上缠一块大红头巾,去和后甲板上的乘客的小孩们玩。于是乘客们便会给他一点钱。他把钱都积攒起来,等到了孟买、加尔各答或者槟城②,他就上岸去狂欢滥饮一番。
“吓!你这乌黑的胖家伙,你把我的饭吃掉了!”帕姆别说的是一种混杂的法兰克语。在东方语种不通行的地区,从塞得港以东一直往西去,用的都是这种语言,就连千岛群岛捕海豹船的水手,也能用这种语言和偶然迷路到那里的函馆③帆船上的人聊聊天。
“埃布利斯的小崽子,猴子脸,干鲨鱼肝,猪仔,我乃是赛义德·布尔加西苏丹王,是全船的统领。把你的猪食拿去。”努尔基德说罢便把装米饭的空锡镴盘子塞进了帕姆别手里。
帕姆别拿起盘子朝努尔基德长着卷毛的头砸去,盘子砸成了脸盆。努尔基德从刀鞘里拔出了刀,砍在帕姆别腿上。帕姆别也拔出了他的刀;可是努尔基德跳进了黑洞洞的船舱里,隔着格子门向帕姆别吐了一口唾沫。帕姆别的血染红了清洁的前甲板。
只有洁白的月亮看见了这一切;船上的高等船员正在主持装煤事宜,乘客们正在闷热的船舱里的床上辗转反侧。“好吧,”帕姆别到前边去包扎伤腿,说道,“我们以后再算帐。”
他是个马来人,出生在印度。他在缅甸结过一次婚,妻子在施韦-达冈街上开了一家卖雪茄烟的店铺;他在新加坡也结过一次婚,娶的是个中国姑娘;他还在马德拉斯结过一次婚,娶的是一个卖鸡的伊斯兰教女人。由于邮政和电信的便利条件,英国水手没法像他那样一次又一次地结婚;但是土著水手是可以不受西方野蛮人那些野蛮的发明限制的。只要帕姆别偶尔记起他的某个妻子时,他还是一个好丈夫;可是,他同样是一个非常好的马来人;谁都最好别去招惹马来人,因为他从来不会忘记任何侮辱。何况这次帕姆别既流了血,他的饭也被糟蹋了。
第二天清早,努尔基德醒来,什么也记不得了。他不再是桑给巴尔苏丹王,而只是个热得要命的司炉。于是他跑到甲板上面,迎着晨风掀开他的外套。正在这时,一把出鞘的尖刀像条飞鱼,嗖地扎进厨房的木板墙上,离他的右夹肢窝只有半英寸。他没有到值班时间就跑进舱底,竭力回忆他对那把刀的主人说过些什么话。到了中午,当船上所有的印度水手都在吃饭的时候,努尔基德走到他们中间。他终究只是个性格温和、胆小怕死的人,于是他开始进行磋商,他说道,“船上的人们,昨晚我喝醉了,我知道我侮辱了你们当中的某一位。那一位是谁,可不可以站出来,让我告诉他我是喝醉了呢?”
帕姆别量了一下努尔基德赤裸的胸膛离他有多远。如果他向努尔基德扑过去,可能会被人绊倒,而对准胸膛盲目来一下,有时只会在胸骨上划开一条口子,如果对方不是睡着了的话,常常很难扎进肋骨中间。所以他什么也没有说;别的印度水手也什么都没有说。他们的脸一下子变得毫无表情,这是东方人的习惯,凡是要发生命案或者出什么麻烦的时候,他们都是这样的。努尔基德仔细地看着那些白眼球。他只是个非洲人,他无法了解人的性格。他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叹息——几乎是呻吟——然后回到炉前。印度水手们接着谈被他打断了的话题。他们在谈论煮米饭的最好方法。
在轮船开往孟买的路途中,努尔基德充分感到了新鲜空气的匮缺。他只是当人们全都在甲板上的时候,才敢到甲板上去呼吸空气;就连那样,有一次一块沉重的大木头从船上的起重吊杆上砸了下来,离他的脑袋只有一英尺远。还有一次,他刚刚踏上一块似乎牢牢系住了的格栅门,它却在他脚下翻开,几乎使他跌进下面十五英尺深的货箱上;除此以外,在一个难以忍受的夜晚,一把出鞘的刀从前甲板扔进船舱,这次他受了伤,流了血。于是努尔基德提出的控诉;当“萨尔布鲁克”号抵达孟买后,他立刻逃上岸去,混迹于八十万居民之中,直到这条船离开港口一个月,才另外签约去了另一条船上工作。帕姆别也在等待,但是他的孟买老婆不让他得到安宁,于是他就签了约到一条驶往香港的轮船“斯派切雷”号上去干活,因为他明白,“只玩不干活,日子不好过”。在雾茫茫的南中国海上,他经常想到努尔基德。每当“斯派切雷”号在港口遇见埃尔萨斯-洛思林根来的船只,他就打听努尔基德的下落。他听说努尔基德已经坐上“格雷弗洛特”号,绕过好望角到英国去了。帕姆别便坐上“沃思”号来到英国。这条船在诺尔·莱特和“斯派切雷”号迎面相遇。努尔基德已经上了“斯派切雷”号,这条船正开往加里喀特海岸。
“你是在寻找一个朋友,是吗,守口如瓶的煤篓子?”一位在商务机构任职的先生说道,“容易极了。等在奈恩查码头那儿,一直等到他来到为止。不论谁都会到奈恩查码头来。等着吧,可怜的异教徒。”这位先生说的是真话。世界上有三座人人必经的大门,你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在这里看到你要找的人。一扇大门是苏伊士运河的河口,不过死神也会光顾那里的;第二扇大门是查林·克罗斯车站④——那是所有走陆路的人必经之地;第三扇大门就是奈恩查码头了。在这三处地方,每处都有男男女女在等待着一定会到那里去的人。于是帕姆别开始在码头那里等待。时间对于他来说不成问题;他的妻子也会像他那样,一星期又一星期地、一个月又一个月地等下去。他有时等在“蓝钻石”号旁,以及那些老是在雾气弥漫的海边装货卸货,挤撞着、呼啸着、咆哮着的无名的、破烂的海上流浪汉轮船旁边。他的钱花完了。这时,有个好心的先生叫帕姆别皈依基督教,帕姆别马上就成了基督徒,他抓紧等船的工夫学宗教教义,并且向船员们分发宗教小册子,每星期可以拿到六七个先令。帕姆别一点也不在乎他信的是什么教;但是他明白,只要他向穿黑色长外衣的先生说一句“我是个土著基督徒 ,先生”,他就能得到几个铜板;他还可以把宗教小册子拿到一家小酒店去卖,这家小酒店卖板烟论“撮”,也就是说,比“半包”还少,而“半包”呢,又比“半英两”少, 因此,这家小酒店的零卖生意十分兴隆。
可是像这样过了八个月,由于老是一动不动地站在泥泞地里,帕姆别患了肺炎;他十分不情愿地躺倒在他那间租金两先令六便士的房间里,怒气冲冲地咒骂命运。
那位好心的先生坐在他的床边,他发现帕姆别叽叽咕咕说着他听不懂的语言,也不肯听这位先生向他朗读向善的书,简直像是又变成了一个愚昧的异教徒,这使好心的先生感到痛心。可是有一天,半昏迷的帕姆别被码头附近街上传来的一个声音唤醒了。“我的朋友——他,”帕姆别低声说道,“快叫他——叫努尔基德来。快呀!是上帝把他送来的!”
“他想见见自己同种族的人。”好心的先生说;他走了出去,放开嗓门高声疾呼,“努尔基德!”一个肤色漆黑的人转过身来,他穿的是一件刺眼的白衬衣,一件崭新的外衣,一顶光耀夺目的帽子,还别着一枚胸针。努尔基德积累了多次航海的经验,很知道如何花钱和如何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世界公民。
“嗨!是的!”他听完了解释以后说道,“我在‘萨尔布鲁号’上指挥过他,可怜的黑家伙!老帕姆别,善良的老帕姆别。印度水手。请带我去见他,先生。”他跟在那位先生后面走进了房间。这位司炉一眼就看出了那位好心的先生没有注意到的事:帕姆别穷得要命。努尔基德便把两手伸进口袋里,拳头攥得紧紧地向病人走去,嘴里喊着:“嗨,帕姆别,嗨!嘻!嘿啦!嗳!塔基诺!塔基诺!拴牢船尾,帕姆别。你认识的,帕姆别。你认识我。德种⑤,嘻!瞧瞧!你这又肥又懒的大个子印度水手”
帕姆别伸出左手招呼他过来。他的右手放在枕头下面。努尔基德摘下了他华丽的帽子,朝帕姆别弯下腰去,他听见一声悄悄的低语。“多美呀!”那位好心的先生说,“东方人彼此就像赤子一般相爱!”
“大声说吧。”努尔基德往帕姆别身边更凑近一些说道。
“是关于那些鱼和洋葱的事……”帕姆别说道,他手中的尖刀沿着肋骨下面深深地扎了进去。
只听见一声沉重的呛咳,那个非洲人的身躯便慢慢地从床边溜了下去,他紧握的拳头松开了,撒下两把银币,滚得满屋都是。
“这下我可以死了。”帕姆别说。
但是他没有死。他受到了用金钱能买到的最好的医疗,他救活过来,因为他还得上法庭受审;最后,他的健康恢复到了足以被绞死的地步,他就经过正式程序,被判了绞刑。
帕姆别倒不怎么在乎,只是那位好心的先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注释:
①在亚洲西南部,也门港口城市。
②马来亚港口城市。
③日本沿海城市。
④英国伦敦著名的车站。
⑤军队俚语:看一眼。
(录自《二十世纪外国小说读本》浙江文艺出版社) -
2007-11-22
雷蒙德·卡佛:《取景窗》(马英 译) - [精彩短篇]
[美国]雷蒙德·卡佛:取景窗
一个没有双手的人来敲我的门,要卖我家的照片给我。除了那双钢勾以外,他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普通人。
“你的手是怎么断的?”在他说明来意后,我问他。
“那是另一段故事,”他说:“你到底买不买这张照片?”
“进来吧,”我说:“我刚才煮了咖啡。”
刚才我还做了一些果冻,但没有告诉他。
“我可能要借用你的厕所,”没有双手的男人说。
我想看他怎么拿杯子。
我知道他怎么拿相机。那是一台老式的“拍立得”,又大又黑,他把相机绑在一条皮带上。那条皮带缠在他的肩膀,然后绕过他的背。就是这条皮带把相机固定在他胸前。他会站在你家门前的人行道上,在取景窗里固定好你家的位置,用他的钢勾按下快门,然后你家的相片就会弹出来。
我一直盯着窗外看,你懂吧。
“你刚才说厕所在哪里?”
“一直走,右转。”
他弯下身,弓着腰,把自己脱开那条皮带。他把相机放在沙发上,然后整理一下他的外套。
“我去洗手间的时候,你可以先看一下这个。”
我接下他那张照片。
照片里有一小块草坪、车道、车棚、门廊、观景凸窗,还有我每次从厨房往外看的窗户。
为什么我会想要一张这场悲剧的照片?
我仔细看了一下,我看到我的头,我的头,就在厨房窗户的里面。
用这种方式看到自己,让我开始思考。告诉你,这会让一个人思考很多事。
我听到厕所的冲水声。他从玄关走过来,微笑着,拉起拉链,一支钢勾拉住皮带,另一支在塞他的衬衫。
“你觉得如何?”他说:“还不错吗?我个人认为,这张照得不错。我很有一套吧?坦白说吧,这真是专业才照得出来。”
他拉了拉裤子。
“你的咖啡,”我说。
他说,“你一个人,对吧?”
他看着客厅,摇了摇头。
“辛苦,辛苦。”他说。
他坐在相机旁,叹口气往后靠,然后微笑着好像他知道什么事却不打算告诉我。“喝你的咖啡。”我说。
我思索着该说些什么。
“有三个孩子昨天来我这里,他们想把我的地址漆在人行道的路缘石上。他们要求一块钱工资。你不会刚好晓得这件事吧?”
机会渺茫,但我还是盯着他。
他慎重地把身体往前倾,咖啡杯在他的两支钢勾之间平衡着。他把咖啡杯放在桌上。
“我一个人工作,”他说。“一向都是,以后也是。你想说什么?”他说。
“我想问问看两件事又没有关系,”我说。
我头痛。我知道咖啡不能减轻头痛,但有时候果冻可以。我拿起那张照片。
“我那时在厨房,”我说:“通常我都在屋子后面。”
“这是常有的事,”他说:“他们出现了然后又走了,对吧?你听我说,我是一个人工作。怎么样?你买不买这张相片?”
“我买,”我说。
我站起来,拿起两个咖啡杯。
“你当然要买啰。”他说:“我呢,我在市中心租一间房。其实还不错,我坐巴士出城,等我在郊区拍完后,就去下一个城市。你懂我的意思吧?嘿,我以前也有孩子,就像你一样。”他说。
我拿着杯子等着,看着他努力从沙发上站起来。
他说:“就是他们害我这个样子的。”
我仔细看了那两支钢勾。
“谢谢你的咖啡和洗手间。我很同情你。”
“告诉我,”我说:“你愿意出多少钱,替我和我的房子再拍一些照片。”
“没用的,”那个人说:“他们不会再回来了。”
但是我帮他把身体套进那条皮带。
“我可以给你一个价钱,”他说。“三张一块钱。”他说:“如果低于这个价钱,我就不做了。”
我们走到屋外。他调整快门,告诉我站在哪里,然后我们就开始拍。
我们绕着房子走,很有条理。有时我看着人行道,有时看着前方。
“很好,”他说。“这样很好,”他说着,直到我们绕完房子,又回到房子前。“廿元,这样够了。”
“不行,”我说:“屋顶上。”
“老天,”他前后看了一下整条街。“好吧,”他说:“这样说才像样。”
我说:“全部的家当,他们全带走了。”
“真要命!”他说,然后又举起他的钢勾。
我走进屋内,找了一张椅子,架在车棚下,但还是不够高。于是我拿了一个木箱,把木箱放在椅子上。
站在屋顶上没问题。
我站起来向四周瞧了瞧。我挥了挥手,那个没有双手的人也挥了挥他的钢勾。
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它们,那些石头,像是一个小石堆堆在烟囱孔的遮网上。小孩子就是这样,他们把石头丢到屋顶上,想把石头丢进你的烟囱里。
“准备好了吗?”我叫道,然后拿起一颗石头,等他把我放入他的取景窗。
“好了!”他叫道。
我把手臂往后,然后大喊,“现在!”我用力把那王八蛋丢到老远。
“我不能确定,”我听到他喊:“我不拍快动作的。”
“再拍一张!”我大叫,然后拿起另一颗石头。 -
2007-11-22
弗拉基米尔·索罗金小说两篇(译者不详) - [精彩短篇]
[俄罗斯]弗拉基米尔·索罗金小说两篇
马肉汤
——献给安娜和马丽亚
这事是怎么开始的?很简单,像所有不可避免的事一样:1980年,7月,辛菲罗波尔——莫斯科列车,14∶35,拥挤不堪的餐车厢,浆好的桌布上的番茄沙司的斑点,有人忘记拿走的“利维夫”火柴,香烟灰,一只“纳尔赞”矿泉水瓶子在窗旁的金属环里发出的丁当声,摇晃的窗帘,密密的太阳光线的双曲面,奥利亚的有着黝黑肤色即将退去之痕迹的前臂,沃洛佳的已褪色的短衫,维特卡的绣有两只罂粟头的牛仔衣。
“只不过,年轻人,请别坐得太久,”胖胖的服务员开始簌簌作响地翻动油污的小本子,“我这里的队一直排到莫斯科了。”
“你们有……”沃洛佳开口说,但服务员的青蛙状嘴唇抢在了他前面:
“冷盆已经没有了,肉丁稠辣汤没有了,有羊肉汤、茄汁鲈鱼和煎牛排鸡蛋。”
“啤酒没有吗?”
“有的!”服务员摆了一下湿透的额发。“两瓶还是三瓶?”
“四瓶,”沃洛佳有气无力地说。“给大家各来一份煎牛排。”
“有冰激凌吗?”维特卡戴上了墨镜。
“没有……”服务员用铅笔在小本子上划了一下,并把海豹般肥胖的身躯转向挡住排队顾客的小卖部女服务员。“柳班,再放一位进来!”
“或许不-不-必吧?现在这样我们感到很舒-舒-适!”奥利亚声音悦耳地说,并点上最后一支香烟抽了起来,但过道上已经走过来一个男人,皮肤晒得呈巧克力色,身穿白裤子和浅蓝色衬衫。
“你们好,”他立即就同时向三个人微微一笑,坐下来,并迅速地打量着他们的眼神。
他是个无用之辈,看不出年纪有多大,秃顶。
“兽医,”沃洛佳心里确定了他的身份,并从奥利亚手中夺取了香烟。
“迪宁,”奥利亚想起了电影《欢迎光临,又名闲人不得入内!》中的一个人物。
“从疗养区路上来的单身精神病患者,”维特卡撇了撇漂亮的嘴。
服务员嘴里不知嘟哝些什么,想起了他,转过身来了,但秃顶递给他一张三卢布的纸币:
“我什么也不要,别客气。”
服务员收下钱,纳闷地皱起了眉头:
“嗯,可是……”
“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要……”陌生人摇了一下指甲已啃光的手指头。“我只不过是要坐一会儿……就一会儿。”
“嗯,那么……要喝一点吗?啤酒?‘普索乌’?‘阿拉拉特’牌白兰地……”
“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要。”
服务员默默地走到厨房里去了。
“兽医,但长着一副色鬼相,”沃洛佳瞟了陌生人一眼。“大概是西伯利亚的倒爷。安静地蛰伏了一个冬季,夏天到南方去挥霍了一通。”
“从包房里的妻子身旁逃出来了,”奥利亚从沃洛佳那里夺取了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最好还是把这三个卢布给我们。沃洛佳马上就要把最后五个卢布乱花掉了,等我们到达时,屋里空空如也,双亲都在疗养院里,还要过一星期日子,真可怕……”
“小男人在南方当了一阵子大富豪,现在受麻醉剂之苦了,”维特卡朝窗外看了看。“为什么这种骚男人老是有很多钱呢?”
列车在炎热的乌克兰慢慢行驶。
“不知为什么今年的夏天好像已经十分炎热了,”秃顶一边开口说了起来,一边老想窥视三个人的眼神。“难道在我国的首都也有这种高温灾难吗?”
“我们一点也不知道,”维特卡一边代替大家回答说,一边厌恶地看了一眼他的指甲。
“你们是在哪里休养的?”秃顶露出细小的脏牙微笑着问。
“在***里!”沃洛佳心里暗自回答了一句,而说出声来的却是:“您要知道,我们晒过头了,想要睡觉。当我们想睡觉时,我们总是想要吃东西,并且一点也不想谈话。”
奥利亚和维特卡满意地嗯了一声。
“就是说,是午休吧?”秃顶谄媚地眯缝起眼睛。
“是午休,”沃洛佳掐灭烟蒂,想起了他至今尚未读完的那本有着类似名称的小说。
“而我的情况恰恰相反,”陌生人好像一个注定要上断头台的人那样朝桌子稍稍弯下身子。“只要一晒过头,我体内马上就会焕发出朝气和力量,你们瞧,要是现在这里,也就是这节车厢的地板上,嵌入一只这么大的钢环,它……”
话说到一半时,他突然停了下来,像被蛇咬了一口似的呆住了。服务员往餐桌上摆好三只盘子,盘里装着用粗硬的“免税”土豆条、莳萝叶片、蔫了的青豌豆围起来的煎过头的肉块和三只煎鸡蛋。鸡蛋的确没有煎过头,没有散黄,样子看上去相当诱人。服务员从脏兮兮的白色工作服的两只口袋里掏出四瓶辛菲罗波尔产的冰啤酒,声音很响地把它们放到桌上,打开瓶盖,然后就走开了。
“劳动光荣啊!”沃洛佳轻松地抓住一只还来不及结上水滴的瓶子。“现在他替我们把秃顶和地板上的这只环一起吃掉就好了……”
啤酒开始流淌,开始在杯子里咝咝作响。三个人拿起杯子,并把啤酒喝完:沃洛佳是贪婪地、快得连牙齿都感到酸痛地一口气喝完的,维特卡是从容不迫地、很高兴地喝完的,奥利亚是像平时一样沉静地喝完的,因为只有半甜的香槟酒才能使她内心颤动起来。
三个人忘掉了不再吭声的邻座人,贪馋地吃起东西来了。他们从一早起就没有吃过一点东西,而昨天从列车开车后直至深夜在包厢里喝了五瓶“穆库扎尼”,还喝了一瓶本地灌装的容量为四分之一升的“俄罗斯”,后果就在今天的情绪中显示出来了。
他们吃东西也同喝酒一样,——各有各的吃相。
沃洛佳给鸡蛋厚厚地撒上一层盐和胡椒粉,把它挂在叉子上,整个地送进嘴里,边吞咽边喝啤酒;接着,把三根土豆条串在叉子上,把叉子插入干硬的肉中,切下一块相当大的肉,用刀子把五粒豌豆放在肉块上,把整个组合起来的东西送入口中,随后又塞进一小块白面包,开始咀嚼,边嚼边望着窗外蔓延的电线,心里还在想,要是布里安 · 法里和布里安 · 伊诺突然合并成一个组合,那么会出现什么情况。
“最好给它起个怪名字,”他满意地反复咀嚼得眼睛里噙满了眼泪。“比如:‘BB’。或是‘Rose of Blue’。或是简单地:‘Miracle No7’。”
维特卡把鸡蛋放在肉上,神经质地用叉子把它捣碎,扎起一根土豆条,放到鸡蛋里蘸一蘸,送进嘴里,切下一小块肉,放到鸡蛋里蘸一蘸,送进嘴里,喝一口酒,掰一点黑面包,放到鸡蛋里蘸一蘸,送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开始迅速地扎起不听话的豌豆,并把它们塞进被鸡蛋染黄的嘴里。他望着秃顶左手无名指上的嵌宝银戒指:
“是个有暗示的小男人:似乎是离婚的单身汉,而我却不需要狗屁的旧结婚戒指。很想知道,他在克里木结识到过随便什么人吗?疗养院食堂的一个随便什么样的克拉娃大婶。不,或许是一个单身母亲,一个大屁股的犹太大娘。他替她排队买甜樱桃,而她不声不响地在荒无人烟的浴场上献身于他。”
奥利亚切开肉,喝着啤酒把每一块肉送下肚去,掰下白面包,对配菜一点也不予理会,吃得很悠闲。她的目光疏懒地在盘子里游弋:
“很想知道,喝过啤酒后,不会再头痛吗?我发过誓不再喝这可恶的伏特加,而沃维克却愿意不加选择地喝各种酒。必须马上就打电话给娜塔什卡,很想知道,她复印好谱子吗?要是没有,我原则上不会把巴尔托克③ 的谱子还给她。求她是没有希望的。要是她需要什么东西,那你就拿出来放下吧,就像当时与乐团在一起……天哪,他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奥利亚停止咀嚼了。
秃顶用一双神经失常的、水汪汪的、微微发青的蓝眼睛看着她。他的脸并不是极其苍白,而是十分丑陋可怕,好像他面前正在发生一件违反其本性的可怕的事情。
“一张被击破的脸,”奥利亚想起来了,并把刀叉搁到盘子的边沿上去。
“为什么您……这样看着我?”
维特卡和沃洛佳也停止吃东西,并目不转睛地凝视着秃顶。他的脸抽搐了一下,全身一抖,双手捧住太阳穴,眨起眼睛来了:
“对不起……我……这是……”
列车开到了桥上,一根根钢支柱夹裹着隆隆的响声打从旁边掠过,闻得到一股焦味。
陌生人狠狠地擦一擦自己苍白的脸,然后把手伸到衬衫的胸前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并默默地递给了沃洛佳。这是发给布尔米斯特罗夫 · 鲍里斯 · 伊里奇的劳改营释放证。奥利亚和维特卡也看了看释放证。
“七年,小青年。七年。只不过是为了一小袋柠檬酸,”秃顶说道,并取回了释放证。“对不起,我一点也不想扰乱……干涉……等等。只不过是我有一个很大的请求。很大的。”
“需要钱吗?”沃洛佳问道,并想到了他给服务员的三卢布——只是为了博得人家的好印象而耍的一个把戏。
“您说什么呀!”布尔米斯特罗夫微微一笑,边说边从裤袋里掏出一只鼓鼓的皮夹子,并把它扔在桌上。“钱我有的是。”
年轻人默默地看了看那只露出许多钞票端面来的皮夹子。
“钱根本就……这么说吧……”陌生人神经质地挥了一下手,“不起作用。可我有个请求。嗯……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好吧,我就按次序讲给你们听。”
“不让我们吃了,”沃洛佳烦恼地看了看半块煎牛排。
“一个怪男人,”维特卡抿了一口啤酒。
“一个刑事犯。真想不到!”奥利亚不信任地望着陌生人。
布尔米斯特罗夫收起皮夹子,擦了擦小小的下巴:
“嗯,让我们略去详情吧,这不太有趣。我只说一件事:按职业说我是个设计师,而按天赋说却是个商人。不过,时代是不安定的,哪有什么生意呀。是的。瞧,硬判了我七年。我获释已有两个月了。我们的劳改营地是个被上帝遗忘的地方,在哈萨克斯坦。对不起,不是我们的!”他轻轻地笑了起来。“是他们的,他们的。真是这样。嘿,我呀,一个有双高等学历的人,就在砖厂里干活。是的,不仅仅是这样,而且基本上都是在做砖头。真是这样。直到后来,在将要获释前不久,我才得到一个肥缺,进了厨房。这个劳改营里,让它去吧,有个情况是糟糕的——它太小了。一共只有202个人。嘿,也没有人特别需要它。关在那里的可以说都是一些犯中等经济罪的人。刑期很长。人倒都是一本正经的、太太平平的。不会不守规矩,不会喝浓茶,不会越狱逃跑。供应的食品令人厌恶。嘿,总之,在这七年里我每天都吃同一种饭菜——用马肉熬煮的稀粥。我们把它叫做马肉汤。邻近有一个大养马场,剔除出来的废马肉就投入我们的锅中。”
他笑了笑,看了看窗外。
“这汤里……还有些什么东西呢?”维特卡问。
“小米、米或面粉,”布尔米斯特罗夫微笑着说了起来。“审时而度,有什么就放什么。但马肉,也可以说是主要的屠宰副产品,倒是一直有的。每天都有。每天我们的劳改营都要吃掉整整一匹马。”
“他们到底在哪里弄到了这么多马?”沃洛佳问。
“别的我不敢说,马在哈萨克斯坦是满满当当的。比莫斯科市里多!”布尔米斯特罗夫笑了起来,维特卡和奥利亚也微微一笑。
“每天吃马肉——这不是有害的吗?”沃洛佳问。
“不。马肉是最健康的肉。比猪肉和牛肉更有益。”
“这七年您就都吃同一种肉吗?”奥利亚细细打量着他那黝黑中隐现出点点雀斑的显得不安定的前额。
“难以相信吗?”他看了一下她的眼神。
“难以相信,”她一本正经地回答。
“我也难以相信。但你瞧……”他双手一摊,“七年过去了,两个马团的马被吃掉了,而我还活着呀!”
“但每天都吃同样的东西——这也太难受啦!”维特卡摇了几下头。“要是每天让我吃这块煎牛排——我定会发疯的。”
“喂,这些年里我有过各种不同的状况,不同的……”布尔米斯特罗夫摇摇头。“一开始什么都吃,后来无法吃肉,把它扔掉,只喝汤,后来相反——开始只吃肉,就着面包吃。再后来好像根本就不在乎什么了,不加选择地把一切都嚼下肚去,而最后……这很难说明。”
他思索了起来。
“要是他没有撒谎——那这太离谱了,”沃洛佳心里想道,并给自己斟了一杯啤酒。
“他现在应该特想不加选择地痛吃一切东西,”维特卡像看一头奇怪的爬行动物那样仔细看着布尔米斯特罗夫。“不过,他可是什么东西也没有点呀!大概在克里木吃得撑坏了肚子,可怜的人。”
“他有点儿……古怪……”奥利亚心里想道,“好像不是在讲自己的事似的……”
“要知道,我被调进厨房后,”布尔米斯特罗夫望着窗外开始说,“我看到了做饭菜的全过程。每天都看得到。这活儿一早就开始了。人家用小车把马酮从冷冻间运来,放在三只结实的木墩子上。厨师马上就把瓦夏-2-斧头-蒸汽叫来。这是一个犯人,他以前在阿拉木图当过肉贩,但后来因犯重罪而坐牢。一个手持双斧的身材魁梧的男子汉。他来到后就开始像剁白菜那样劈冰冻的马酮。干这活儿是他最大的乐趣。劈得十分精美,很用心。然后,他走了,我们把肉装进锅子里,煮,掺入碎麦米粒。煮很久,直到肉与骨头完全分离为止。然后呢……然后……对不起,您叫什么名字?”
狙击手的一个早晨
八点钟,狙击手在厨房里喝茶,从这时起开始下密密的湿雪了。飞舞的雪片很快就填满了窗外的灰色空间,沾满了檐板。狙击手喝完茶,冲洗一下杯子,打开气窗,朝街上看了一会儿。屋顶和树已经变白,但潮湿的柏油马路却顽强地从雪中现出身来。
狙击手吐了一口唾沫,砰的一声关上气窗,开始收拾行装。费劲地穿上红色的高领绒线衫、厚实的棉裤,戴上护耳皮帽后,他套上白色伪装衣,背上双肩帆布背包,拎起一只装着卡宾枪的同一种料子做的套子,打开了房门。
外面很潮湿。
大雪纷飞,垃圾集装箱附近有两个人在遛狗,一辆货车在商店门口转弯。
狙击手背上套子,戴上白手套,啪嗒啪嗒地踩着柏油路面走了起来。打从遛狗人身旁走过时,他同其中的一个人打了个招呼。那个人善意地点了点头作为回答。
尽管是星期天,电车里还是挤满了乘客。
狙击手吃力地挤到了售票处跟前,扔进三个戈比,并撕下了一张票子。朝车厢里挤去时,他的背包碰到了一个男人。
“乘电车时,最好还是摘下自己的驼背包……”那个男人一边把帽子扶扶正,一边恼火地说。
狙击手默默地朝前挤过去,并在一个空位子上坐了下去。
过了六站后,在超级市场附近,几乎所有的乘客都下车了,于是狙击手微笑着环视了一下半空的车厢,坐得更舒服一点了。
过了三站后,他也下车了。
“第三条马林科夫横巷,8号……”他一边仔细看着一张小纸条,一边喃喃地说。“就在旁边的某个地方……”
狙击手扶正套子,顺着街道迈步走了起来。
周围都是预制板砌成的房子。
“8号吗?”一位老太太从长凳上欠起身来反问一遍。“瞧,就是它!”
她朝不远处的一组房子翘了一下下巴。
“其中的哪一幢?”狙击手把眼睛眯缝了起来。
“就是那一幢,在左边的。它就是8号。”
“谢谢。”
“不用谢。”
狙击手跳过水沟,朝房子那边走去了。
他很快就找到了房屋管理员的住房。听到门铃后走出来一个身穿汗衫、有点儿谢顶的小个子男人,把嘴里的东西咀嚼完毕后,摇晃了一下头:
“找我吗?请进。”
“不,谢谢,”狙击手回答。“我是由于顶层阁楼……我……这就是我的证件。”他把一只手伸进了伪装衣的翻领里。
“最好还是进来吧,”房屋管理员微微一笑。“为什么要隔着一道门槛……”
狙击手不大情愿地进了屋,递上了证件。
房屋管理员迅速地扫了它一眼:
“嗯,清楚了……请等一等……”
他走掉了,但很快就带着一串钥匙回来了。
“在开门时,请往上用点力,门下陷了,”房屋管理员边说边把那把要用的钥匙从钥匙串里摘下来。“在上面要小心一点,那里有许多碎玻璃……”
狙击手点了点头,把钥匙塞进一只手套里。
顶层阁楼的门很长时间也没打开。狙击手摇晃着门,转动着钥匙,直到用一只膝盖重重地顶了一下后才把它打开。
顶层阁楼里又暗又潮。有一股水泥味和猫腥味。
狙击手吐了一口唾沫,锁上门,开始小心地朝小窗口走去。脚下,煤渣喀嚓喀嚓地响了起来,玻璃开始发出噼啪噼啪的破裂声。
狙击手打开小窗,卸下背包,并把它放在自己的脚旁。然后从套子里取出卡宾枪,小心地把它放在屋顶上。
一只鸽子从已盖上一层薄雪的石棉水泥板上飞了起来,啪啪地拍起翅膀,消失到下面去了。
狙击手打开背包,取出一本登记簿和一只装有子弹的小帆布袋。
他把小袋子放在卡宾枪旁边,把簿子翻到要用的一页:
“就这样……第三条马林科夫巷,房子……8,9,9a……啊哈……30。”
他从背包里掏出一枝钢笔,把它夹在要用的那一页上,然后轻轻拿着簿子爬到屋顶上去了。
雪仍旧在下,但已经下得较稀和较小了。蒙上雪的石棉水泥板在脚下不时发出噼啪的干裂声。狙击手用皮带把卡宾枪拖到左手旁边,并带着簿子和小袋子小心地往下走去——走到了屋顶的边缘处。这里排水坡的小排水沟旁边有一道装上锈铁丝网的不大高的铁栅栏。
狙击手与栅栏平行地躺在排水坡上,从小袋子里掏出一只有一股油气味的弹夹,并把它插入卡宾枪里,然后从表带下面抽出一小块麂皮抹布,仔细地擦干净光学瞄准器的透镜。
“8,9,9a……”他看了看被8号、9号、9a号房子围起来的露天院子,把嘴唇撮成喇叭状,慢慢地呼出一口气。
院子很大。
院子中央有一个用木栏板隔开的滑冰场,旁边耸立着儿童游戏场的几只已盖上一层薄雪的蘑菇状凉棚,稍远处有一排汽车库。
狙击手把登记簿移到自己身旁,并把它翻开。
第三条马林科夫横巷,8号、9号、9a号房子——是写在页面上边的,而下面画了一个由三十个小格子组成的狭长方形。
狙击手松开保险器,一拉枪机,把枪托紧贴在肩上,并把顶端上有一只圆镶头似的消音器的黑色枪管垂了下去。院子里已经有人了——滑冰场上、游戏场上、台阶和车库旁边都有人。他用目镜扫视了一下车库:其中一间的门是敞开着的,那儿的深处有个人钻到了一辆“扎波罗热人”牌汽车下面。另一辆旁边站着三个人。
狙击手把目标锁定在三个人身上,但有一个女人打从目镜中闪过。他开始跟随着她移动枪管。女人长得胖胖的,穿着一件绿色的连衫裙,手里拎着一只带盖桶和一只装有食品的网袋在走。狙击手在目镜的十字交叉点中捕捉到了她的棕色头巾,屏住呼吸,一边继续移动着枪管,一边扣下了扳机。
响起了熟悉的低沉的枪声:啪!卡宾枪撞了一下他的肩膀。
女人摇晃了一下,她那两只拎着东西的手伸向了上方,双脚瘫软了。她向后倒下了。空桶掉落到了柏油路面上,过一秒钟后,狙击手听到了它的丁当声。
三个男人奔到了女人跟前。
狙击手等到他们朝她俯下身去时把一颗子弹射进了其中一个人的后脑勺。朋友们托起他,抬着他朝车库走去,但是白费劲——走了两步后,其中的一个人全身抽搐了一下,扑通一声脸朝下地倒下了,另一个捧住肚子,在旁边把身子缩成了一团。
双脚从“扎波罗热人”下面露出来的那个人爬了出来,边跑边在围裙上擦着双手奔到三个人跟前。他个子很高,长着棕红色的头发。狙击手用十字交叉点捕捉到他的头部中心点,并开了一枪。棕红色头发的人倒下了,好像是被一把看不见的锤子打倒的,但突然一跃而起,把双手按在胸口上,跑了几米,撞上一张长凳,翻过它,倒下了——头栽进了雪堆里。
狙击手换了一只弹夹,挥去枪管上的雪花化成的几滴水,俯身于簿子上方,在五个格子里打上了端正的叉。在这段时间里,雪几乎停下了——只有稀疏的雪花飘落到打开的簿子上,在狙击手的上方飘荡,消失在屋顶的边缘之外。坐落在对面的那幢房子的大门里走出来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狙击手把他们收入了目镜。男人穿着一件熟羊皮短皮袄,并戴着一顶毛茸茸的白色皮帽子。他挽着女人的一条胳膊,一边用空着的那只手做着手势,一边微笑着快速地对她说着什么话。她把微笑着的嘴藏在北极狐皮领子里,饶有兴趣地听着他的话。
狙击手在十字交叉点中捕捉住了男人的大皮帽,并扣下了扳机。
啪!
那个男人身子一歪,扑通一声脸朝下地栽倒在路上了。
女人不知所措地停了下来,但突然扔掉了手提包,她的叫声迟迟才传到狙击手的耳中。
十字交叉点在她的背上掠过。
啪!
她一屁股坐到路面上,并慢慢地侧身倒下了。
坐在离得最近的那张长凳上的两个老太婆站了起来,纳闷地盯着躺着的人看。十字交叉点停在了其中一位的灰色头巾上。
啪!
这个老太婆张开双手,向后倒下了。另一个叫了起来,笨拙地摇晃着身子,朝房子那儿跑去了。
啪!
老太婆打了个趔趄,往旁边迈了一步。她的双腿变得瘫软无力,于是她倒下了。
一辆红色的“莫斯科人”开进了院子。滑行到车库旁边后,它在被杀害的那些人旁边停了下来。车门打开了,从“莫斯科人”里走出来一个穿着蓝色高领绒线衫的胖子,他跑到躺着的人跟前,看到一摊摊血泊后,用双掌按住了发白的脸。
啪!
胖子张开了嘴,他的头向后一仰,胸部当中的一个小洞里开始喷出血来了。胖子慢慢地把身子向后弯下去,好像打算弯腰搭“桥”似的,他的双手收拢在下巴旁边。他一动也不动地停住了一会儿,然后就扑通一声朝后倒下了。他的双脚无力地抽动着,瞪得圆圆的眼睛凝视着天空。
狙击手换了一只弹夹,并打了五个新的叉。
近在一旁的下面传来了轻微的敲击声,——大概是最高一层楼上有人打开了气窗。立即就听到了无线电广播。按尖利刺耳的含讥笑意味的声音和频繁的哄堂大笑声来判断,厅里正在转播莱金的演说。
狙击手捞起一把新鲜的雪,塞进嘴里。
有两个人——一个穿着汗衫和肥大睡裤的老头以及一个穿着一件敞开衣襟的长袍的上了年纪的女人,朝被打死的男人和女人奔去。
老头子率先跑到他们跟前,扑到那个女人的身边,把她那张一动不动的脸转向自己,摇晃了起来:
“萨莎!萨申卡!萨莎!”
狙击手听到了他嘶哑的声音。
上了年纪的女人跑到了跟前,推开老头子,歇斯底里地用双手在被打死的那个女人的毛皮大衣上摸索了起来。老头子跪了下来,用双掌捂住了脑袋。
啪!
老头子的脑袋猛然一抖,后脑勺上喷出了暗红色的血点。他开始转动身子,头也不抬地侧身倒下了。
啪!
他的女伴捂住了脸,血迅速地从她那双布满皱纹的手里渗透出来了。她俯首倒下了——倒在死去的女人的胸脯上。
狙击手用目镜扫视了一下各个窗口。
一个年轻的姑娘拉开纱窗帘,恐惧地望着下面。
啪!
她倒下了。窗玻璃上显现出一只边缘不齐的小洞。
另一个窗口里的另一个女人匆忙地打开气窗,探出头,把双掌放在口红涂得很鲜艳的嘴唇旁边,朝下面叫喊了一阵。
啪!
气窗上飞出了一块木片,叫喊声刚到那个女人的嘴边就停住了。她开始慢慢地朝前移动身子,好像打算跳下去似的,她的眼睛瞪圆了。女人的头垂落到两只手上,抬起来后又垂落了下去。血从嘴里涌了出来,开始在手上流淌。
一个高个儿男人从房间后面的深处跑到女人跟前,叫着抱住了她的双肩。
啪!
男人不见了。
莱金一口气说出一句很长的话,并笑了起来,——笑得很久,笑声中还夹带着咝音。接着突然轻轻地问了一句。厅里喧哗了起来。莱金又问了一遍——声音响了一点。厅里喧哗得更厉害了。他等到了一次长长的停顿,并说了一番话——口气平静而又严肃。厅里开始隆隆作响了。
狙击手画上了叉,换了一只弹夹,拉开了枪机。
有三个人抬起被打死的老太婆,朝大门走去。另外四个人在抬第二具女尸。狙击手选中了这四个人中的一个身穿短皮袄的高个子宽肩膀的小伙子,并把一颗子弹射进了他的两块肩胛骨中间的地方。小伙子无力地倒在雪地上,不知所措地扯动一会儿双手,但突然一跃而起,撒腿跑开了。跑了十步后,他的双腿变得瘫软无力,于是他倒下了。剩下的三个人分散地落荒而逃了。
莱金的话说得很快很快,隆隆作响的大厅里的人跟不上他的速度。
狙击手瞄准了一个小伙子,扣下了扳机。子弹打从他的头旁掠过,打中了另一个小伙子的腿。
“混蛋……”狙击手嘟囔了一声,并把受伤的那个人打死了。
莱金又笑了起来,打了个嗝儿,并大声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接踵而来的鼓掌欢呼声被《早安!》这首歌打断了。女播音员的精神饱满的声音在与无线电听众告别。
老太婆已经快要被抬进大门了——一个穿蓝大衣的女人把门稍稍挡住,两个男人摇摇晃晃地抬着被打死的老太婆。
啪!
后面的男人软绵绵地朝后倒下了。
啪!
另一个倒在了老太婆身上。穿蓝大衣的女人躲进门里,但过了一会儿又探头朝外一看,抓住了垂死者的一只手。
啪!
她抽搐了一下,倒在了男人身上。
狙击手画上了叉。还剩下五个格子要填。
他在袋子里摸到一条弹夹,把它掏了出来,但弹夹滑出了手指,在排水沟上碰了一下,落到了屋顶边缘外面,看不见了。
狙击手跃身而起,翻过栏杆。
“还不够……”
弹夹掉在长凳旁边——像一个小黑点。狙击手把目镜对准了它——的确是它。
他又在栏杆旁边躺了下来,插入一只新的弹夹,并朝下看了一会儿。
院子